康熙帝晚年受"无为"思想的影响,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吏治松弛,贪污腐败已然成风。即位后,为惩治贪墨成风的吏治,整肃官员们不顾王朝的前途与命运,通过废弛政务法纪、贪污冒饷等行动来满足个人或利益集团私利的行为,雍正帝克服各方面的阻力,在举国上下大规模地开展了清查亏空、推行耗羡归公、实行养廉银制度和取缔陋规等多项针对大利益官僚集团的工作。由于他态度坚决,措施得力,使得一度废弛的朝政得以整顿,从而建立起一个独具革新特色、办事雷厉风行的新型政府。在整顿吏治的过程中,雍正帝乾纲独断、事必躬亲,其人其治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不愧为一位勇于革新、勤于理政的杰出政治家。
清查亏空,设会考府
康熙帝亲手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但也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吏治腐败、税收短缺、国库空虚、地方绅衿鱼肉百姓,贫者愈贫、富者愈富。时为雍亲王的胤禛对此情形已了若指掌。雍正帝在即位之初就说"近日道府州县亏空争粮者正复不少",有的多至数十万。他将其视为"负国营私"的大恶,决心要彻底革除这种现象。
封建专制时代的皇帝即位时,为表庆贺,经常要大赦天下,也即足颁恩诏,对国内各地实行一些惠民政策,或释放囚犯,或赦免钱粮,雍正帝也不例外。但当雍正帝看到恩诏中将豁免官员亏空一条列入时,大为不满,认为这样做会助长贪官们的侥幸心理,若新君以此笼络人心,以后官吏侵吞钱粮的事就杜绝不了。雍正帝当即命令撤销这一条,并将清理亏空作为他即位后的首要任务之一。
雍正帝即位一个月后就给户部下达了全面清查的上谕。他说各地出现的钱粮亏空现象,不是受上司的勒索,就是自身的侵占,这都是违法的行径。在先,皇考圣祖皇帝宽宏仁慈,未能将赃官明正法典;一些勒令追补亏空的措施,也不过是虚应而已,亏欠现象依然照旧,国库因此而空虚。一旦地方有事,急需开支,拿什么去应付?此事关系非浅,因而要彻底清查。随后,雍正帝还特地部署了各地清查的方针、政策和注意事项:"各省督抚将所属钱粮严行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期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决不宽贷……"
雍正帝又说:"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己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倘仍徇私容隐,或经朕访闻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即如山东藩库亏空至数十万,虽以俸工补足为名,实不能不取之民间额外加派,山东如此,他省可知,此朕所断断不能姑容者。"
即是说,在清查亏空中,除了惩罚勒索者以及挪移者本人外,假如有谁在清查中徇私舞弊,包庇纵容,万一被我查访到或被监察官员举报后证实,将连同该省的总督、巡抚一并治罪。比如山东省,以前查明的亏空有数十万两,虽然现在名义上用官员的俸禄补足了,其实我也知道这中间有不少巧取豪夺、乱收费乱摊派的事情。山东如此,其他省份可想而知,对此,我是万万不会姑息容忍的。
雍正帝勒限三年,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总的说来,清查的成就比追补兑现的成就更为显著。雍正四年(1726年)八月,清查和追补工作做得较好的直隶总督李维钧报告清查出亏欠银41万两,至报告时已追补完成20万两,完成追补近50%。
其他各省拖欠未完者也有,雍正帝不得不将勒限再延长三年:"凡各省亏空未经补完者,再限三年,宽至雍正七年,务须一一清楚,如届期再不全无,定将该督抚从重治罪。如有实在不能依限之处,着该督抚奏闻请旨。"
第二个"三年计划"完成得如何呢?以对浙江钱粮的追补为例,雍正帝派性桂为钦差大臣前往浙江,会同督抚李卫协力办理,查核清楚,将积欠分年追补。雍正五年(1727年)、六年(1728年)两年,每年追补15万两,到七年(1729年)已将雍正三年至五年未完的赋银77万两追补了40万两,其余的也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雍正帝对此表示满意。
为了顺利完成清查亏空的任务,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十四日,雍正帝发出了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的上谕。所谓会考府,就是为清查政府亏空,打击官吏贪污舞弊现象而专门设立的一个官吏审查机构,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中央审计署。
雍正帝宣布此后一应钱粮奏销事务,无论哪一个部门,都由新设立的会考府清厘"出入之数",都要由怡亲王允祥、舅舅隆科多(隆科多是雍正帝养母佟佳氏的兄弟,所以,雍正帝与隆科多本属外甥与舅舅的关系,但皇帝承认不承认、叫与不叫却是另一回事。雍正帝甘当小辈,尊称他为舅舅,这本来已经是一件不寻常的事了,雍正帝却叫下人都尊称隆科多为舅舅,这更是一种特殊的荣誉)、大学上白潢、尚书朱轼会同办理。这样就把奏销大权由原先的各部院收归中央,使得官员们想做手脚也不容易了。
为了能使清查政策很好地落实,雍正帝还特别对怡亲王允祥强调,要严格执行清查政策,不得有所松懈。雍正帝告诫允祥说:"尔若不能清查,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清查,朕必亲自查。"雍正帝一再表示他对贪污等现象绝不宽容,至此,一场从上到下、由内到外,惩办贪官、清理亏空的活动迅速大规模开展起来。
会考府设立不到三年,办理部院钱粮奏销事件550件,其中驳回改正的有96件,占所办事件的17.5%。户部库存白银,经怡亲王允祥查出亏空共250万两,雍正帝立即命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员及部吏均摊赔偿150万两,另100万两由现任户部官员弥补。
在清查亏空中,难免会涉及到贵族和高级官僚,对此,雍正帝一样不手软。不论何人,决不宽贷。一些王公贵戚、达官显宦不得不通过典卖家产用来赔偿亏空。康熙帝的十二皇子履郡王允祹曾经主管过内务府事务,雍正帝追查他的亏空,他没有办法补齐,最后只好将家用的器皿摆到大街上出卖,以便凑钱补空。康熙帝的十皇子敦郡王允也因赔银数万两,还不够数,被雍正帝抄了家产。内务府官员李英贵伙同张鼎鼐等人冒支正项钱粮100余万两,由于没钱补足,雍正帝也毫不留情地抄了他们的家。
为了不使雍正帝失望,允祥严格执行雍正帝下达的政策,对达官贵人毫不留情。于是,人们便责怪他,说他过于苛刻,过于残忍。雍正帝听到后,说这不关允祥的事,进行严查是朕的旨意。雍正帝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达官贵人看到皇帝出头替允祥撑腰,即使心里有怨也不敢再说,会考府的工作因此得以顺利进行,达官贵人收敛了很多,中央各部的舞弊现象由此得到有效控制。
在中央清查工作展开的同时,地方清查也普遍开展起来。雍正元年(1723年),被革职查封家产的有湖广布政使张圣弼、粮储道许大完、湖南按察使张安世、广西按察使李继谟、直隶巡道宋师曾、江苏巡抚吴存礼、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粮道王舜、江南粮道李玉堂等人。雍正帝反对贪墨的工作仅仅开展了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六十一年的八百万两增至五千万两。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改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也许夸张了点,却是对雍正帝治理腐败的肯定。
推行廉政,提倡节俭
雍正帝认为:"治天下惟以用人为本,其余皆枝叶事耳。"他反复强调,官吏的操守如何,是国家行政的根本,"吏治不清,民何由安。"为此,雍正帝大力提倡"廉洁爱民,奉公尽职"。
雍正帝还认为,一个人只有为官清廉,才能主持公正。为此,雍正帝告诫官员:"以循良为楷模,以贪墨为鉴戒……操清廉乃居官之大本。故凡居官者,必当端其操守以为根本,乃可以为良吏。"
雍正帝所推行的廉政,是针对康熙朝后期官场的种种时弊而发的。晚年康熙帝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训,政宽事省,君主无所作为,官吏因循弄法,吏治败坏。尤其是上下贪污贿赂成风,内外大小官吏或根据酬贿之轻重,补授好坏之官缺;或虚名冒饷,侵渔克扣;亦有大员子弟冒请军功,无功受禄。种种情弊,不一而足。雍正帝即位后决定整饬官吏,推行廉政。
雍正帝首先严厉惩办了一批贪赃枉法的官员。以年羹尧为例,年羹尧贪赃受贿、侵蚀钱粮,累计达数百万两银钱之多。除他的亲信外,谁想弄个一官半职,都要给他进献厚礼,有的一次送银多达二万余两。仅仅人事安排一项,年羹尧最多的一次就收受了四十多万两白银,那时一品大员一年的俸禄才一百八十两银子,这些贿赂可抵得上一万个八品官一年的收入!年羹尧这个"西北王"已俨然成为西北黑、白两道中神通广大、一手遮天、恶霸一方的大帮主。雍正帝调查清楚后,即对年羹尧进行了严厉惩办,同时也给其他官员敲响了警钟。
雍正帝对于贪官是毫不手软,而对于清廉刚正的官员则是倍加爱惜。河南大员田文镜铲除贪官,果断坚决,由此招致了不少人的怨恨,有人给他开列了十大罪状。雍正帝经过核实后,将诬告者治罪,下令田文镜官升两级。并且在田文镜的奏折上,表扬他"为国忠诚",并好言安慰田文镜说:"小人流言何妨也,不必气量窄小。"浙江总督李卫以严猛廉洁著称,雍正帝曾赐他御书"公勤廉干"匾额一方。李卫不苟同于官场积习,无所瞻顾,不徇私情,不避权贵,得罪了不少大员,这些人串通告状。雍正帝心中有数,指出:李卫粗率狂纵,人所共知,但他却是刚正之人,"朕取其操守廉洁,勇于任事。以挽回瞻顾因循,视国政为膜外之颓风耳!"
雍正帝虽然很重用清官,但他对清官也会作具体分析。他说:当官的若不干事或者干不好事,人品再好,也不过是个木偶,起不到治世安民的作用。直隶吴桥知县常三乐,廉洁安分,也没有什么过错,但是他胆小软弱,以致地方好多事久拖不决,工作难有起色。直隶巡抚李维钧要把常三乐从县令职位上调开,吏部却认为常三乐没有什么劣迹而不予批准。雍正帝知道这件事后,毫不含糊地指出:常三乐当官软弱,实属失职,应当免去官职。由此可见,雍正帝不仅要求官员们清廉刚正,而且要有真实的才干。为了造就一支高效的官吏队伍,雍正帝还命令文武百官荐举人才。 雍正帝要求官吏必须为官清廉,但同时也反对某些官员借清廉之名而沽名钓誉。为此,他指出:"取所当取不伤乎廉,用所当用不涉乎滥。固不可削以困民,亦不必矫激以沽誉。"这就是说:做官的取自己应当取的钱财不能算作不廉,用自己应用当用的钱物不能算是滥用。所以,既不要剥削老百姓,也不要伪饰清廉而沽名钓誉。
在官场上,确实存在着沽名钓誉的现象。清朝曾经流行着这样一个术语"名实兼收"。对此,雍正帝进行了入木三分地分析:"所谓名者,官爵也;所谓实者,货财也。"他进一步指出:
"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云名实兼收。"即:这些名实兼收的官僚,品行似乎很公道忠诚,操守看上去廉洁无私,实际上却是善于钻营者。他们对应尽的民生职责并不经心,专以逢迎上司为能,甚至暗通关节,私受请托,巧吞钱财,很是神通广大。结果,既捞到了实惠,又博得了美名,可谓名利双收。
为了有效地推行廉政,雍正帝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号召群臣提倡节俭。雍正帝素喜清淡,"御膳"常常是烧豆筋、炒豆芽等几个简单的素菜,外加一碗糙米饭。掉一个饭粒都要捡起来吃掉,未动的菜则回锅热热下顿再吃。连李卫都感叹皇帝太"寒碜",雍正帝则淡淡一笑:"朕富有四海贵为天子,何物不可求?何膳不可进?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啊!"雍正帝从未去过承德避暑山庄,也没到江南做过巡幸活动。就算他不得不去拜谒祖陵时,都不同意在沿途安放过多的临时设施,稍有花销,就认为是过奢之举。此外,他对群臣进献的稀世珍宝也大不以为然,反倒认为:"行一利民之政,胜于献稀世之珍也;荐一可用之才,胜于贡连城之宝也。"
雍正帝明确指出:"世人无不以奢为耻,以勤俭为美德,若诸臣以奢为尚,又何以训民俭乎?"即:世人都反对骄奢淫逸,都把勤俭当作美德。假如群臣反过来都以奢侈为时尚,那又怎么去教导百姓们提倡节俭呢?
应当说,雍正帝的确是一位胆识皆备、办事雷厉风行的皇帝。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他在位十三年,励精图治,在施政的各个方面实行了独具特色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尤其是他坚决打击贪污腐败行为,力倡廉政,整饬吏治等举措,在一定程度上革除了康熙王朝后期遗留下的虚诈不实的官场弊端,为"雍正改元,政治一新"打响了第一炮,为乾隆初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严惩贪吏,雷厉风行
雍正帝在清查亏空的活动中查出了一大批贪官污吏。为了肃清吏治,辟一朝清廉之风,罢官、抄家,是雍正帝对贪官们采取的严厉惩戒措施。
雍正帝采取的罢官策略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亏空后,勒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他们的常用手段就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姓却大吃苦头。雍正帝要改革,是既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凡是贪官,一经被人告发,就要革职离任,不许再像以前那样可以留任以弥补亏空。如果已经清还完毕,尚可为官者,由吏部奏请。
雍正帝严厉打击贪官方针的实行,使得被罢官的人很多。雍正三年(1725年),湖南巡抚魏廷珍上奏报称:该省官员被参劾的已有大半,如再查出舞弊问题,将继续纠参。雍正十年(1732年),直隶总督李卫报告说,全省府厅州县官,在任三年以上的寥寥无几。官员的频繁更换,原因之一是被撤职的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