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房屋所有人)与保险人(保险公司)就特定房产而签订的由投保人缴纳相应保费、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协议。
房产保险合同都是定式合同,由保险公司统一制定格式和内容,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但是,当购房者选定了某一公司投保时,就必须接受保险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决不能自行约定其中的部分条款(不能增、删、改)。
购房者决定投保后,需要先向自己认可的保险公司提出申请,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填写“投保单”。投保单上的内容有:投保人的姓名、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姓名,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投保人应认真审读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尤其是有关责任界定方面的规定,如果保险公司有附加条款,投保人一定要看清楚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如果认为有些条款概念模糊,应当请保险公司做出书面解释。因为这份投保单是保险公司接受投保人投保的法律依据,如果其中的条款模糊不清,投保人就很容易吃亏。
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的投保单后,会对投保单的内容逐一审核并进行实地勘查,在确定符合保险条件后,会按照合同中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和保险费率等收取投保人的保险费。最后,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这时,保险合同便宣告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当保险合同的有效期终止时,投保人可以申请续保,也可以就此终止。
如果投保人购买的是期房,往往需要在几个月或者一年后才能入住,而保险费的计算日期是从入住日开始计算,直到还清贷款。此外,由于保险费是在贷款发放时提前缴纳的,在保险生效之前,也就是投保人入住之前还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保险公司还将返还投保人所交金额产生的利息(入户时间超过一年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算,一年以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也就是说,购房者不会因为提前缴纳保险费而产生利息上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是指投保人的购房款,基本的险费率为0.8‰,附加地震险费率为0.2‰,此外,缴费系数是根据贷款的不同年限确定的,一般都是贴现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