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购房者与银行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的同时,还会签订一份保险合同,也就是对投保人的抵押房产进行保险。许多投保人可能会认为:保险金是我交纳的,房产是我的,一旦房产有了损失,保险公司给予赔偿的话,受益人当然应该是我(投保人)。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投保人在贷款期间,房屋的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也就是说在贷款期间,贷款人的房产抵押给了银行,贷款银行是抵押房产的第一受益人,当抵押房产出现损失,保险公司需要赔偿的话,赔款的第一接受人就是贷款银行。届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中的赔偿条款,率先支付贷款人欠贷款银行的贷款本息以及相关费用,赔款的剩余部分才是支付给购房者的,由此可知,贷款购房者只是第二赔款接受人,其受益程度随着贷款购房者还款成数的提高而随之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