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世界文学知识大课堂——美洲现代作家作品泛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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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 年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一个贫苦家庭里,11 岁时父亲因病逝世,母亲带着他迁居美国西部新英格兰小城镇,继续过着清贫的生活。从 12 岁起,弗罗斯特从事过多种职业,他当过皮鞋工场、农场、毛纺织厂的帮工,也做过小学教师和当地报馆的记者。虽然先后进过达特默思和哈佛两所学院,但由于经济困难只上了两年大学就不得不中途辍学。弗罗斯特 25 岁那年,他的祖父送给他一片小农场,从此,他就依靠经营农场来维持家庭生活。

弗罗斯特在青少年时代就爱好诗歌,并经常写作诗歌,用于他的诗歌没有得到美国文学界的承认。191 2 年举家迁往英国定居后,继续写诗,受到英国一些诗人和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的支持与鼓励。出版了诗集《少年的意志》(191 3)与《波士顿以北》(19 14),得到好评,并引起美国诗歌界的注意。191 5 年回到美国,在新罕 布什 尔州 经营 农场。他 的诗 名日 盛,于 192 4、1 93 1、19 37、1 943 年 4 次获得普利策奖,并在几所著名的大学中任教师、驻校诗人与诗歌顾问。他晚年是美国的一个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他 75 岁与 85 岁诞辰时,美国参议院作出决议向他表示敬意。他的诗歌在形式上与传统诗歌相近,但不象浪漫派、唯美派诗人那样矫揉造作。他不追求外在的美,他的诗往往以描写新英格兰的自然景色或风俗人情开始,渐渐进入哲理的境界。他的诗朴实无华,然而细致含蓄,耐人寻味。弗罗斯特还写有著名诗歌《白桦树》、《修墙》等。他的诗歌从描写自然景物和农村生活而闻名于世。他早期的诗歌,多以牧场和农村的最平凡的事物为题材,在平凡的日常生活细节中发掘诗的情趣,开拓诗的意境。他不使用惊人的语言和奇特的诗体,既不死守格律,也不抛弃格律,只是运用象白描那样朴素无华的语言,来表露自己淡淡的哀愁、人道主义感情以及对于劳苦者的委婉同情。他的诗用词清新,运用口语,富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还不时流露出一个心胸开阔的乐观主义者所特有的诙谐和幽默感。

弗罗斯特于 1 963 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