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明斯,1894 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父亲是哈佛大学教授,唯一的神教牧师。肯明斯自幼喜爱绘画和文学,1 915 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其毕业演说以《新艺术》为题,对现代艺术,主要是立体主义、未来主义的绘画,作了大胆的肯定。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参加救护车队在法国战地工作,进过集中营,后用超现实主手法法把这段经历写进《巨大的房间》(1 922)一书。
战后在巴黎和纽约学习绘画,并开始写诗。第一部诗集《郁金香与烟囱》(19 23)收有短歌和咏爱情的十四行诗。以后陆续发表《诗四十一首》(1 925)、《1 922 至 1 954 年诗选》(19 54)等1 2 部诗集。19 57 年获得博林根诗歌奖和波士顿艺术节诗歌奖。
肯明斯有些诗集的题名离奇古怪,诗行参差不齐,在语法和用词上也是别出心裁。词语任意分裂,标点符号异乎寻常,除了强调一般不用大写,连自己的名字也是小写。他认为在科学技术发达的时代。人们用眼睛吸收外界的事物比用耳朵多。他在解释为什么要使用文字做特技表演时说:
“我的诗是以红玫瑰和火车头作为竞争对象的。”
在奇特的形式外壳上下,肯明斯显示了卓越的抒情才能和艺术敏感。他的小诗,如《正是春天》、《这是花园色彩多变》,勾画出儿童的天真形象,散发着春天的清新气息;他的爱情诗,如《梦后的片刻》、《我从没去过的地方》,在温柔中含有凄怨;他怀念父母的诗《如果有天堂,母亲(独自)就在那一方》也真挚感人。
同时,他也善于用辛辣的讥讽表达他对现实生活中丑恶面的蔑视和挑战,他把现代资本义社会中野蛮的争夺、感情上的冷漠、行为中的伪称为“非人类”或“非世界”,加以嘲弄和鞭挞。
肯明斯作为美国著名诗人却被有的人称为为“打字机键盘上的小丑”,并指责他的诗是肢解了诗歌语言的“假实验”。但又有些文字批评家却认为他是“最有成就的城市诗诗人之一”。
肯明斯于 1 962 年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