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商品编码是商品出售前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这样将把各种商品纳入系统化,以便于提高结算效率。商品管理中商品编码类别主要有:商品原码,即生产部门生产过程中印制在商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店内码,商店自行编制的商品条码;商品分类号码,即用于商品大类、中类、小类、品项划分的号码。此外还有用于物流系统的商品条码。
1.商品分类号码编码原则
商品的编号栏位应使用几码并无统一的标准与限制,百货零售店应依据本店的经营规模和经营品种而定。编号的栏位一般有6码、7码、8码三种,店铺在编号时应预留空间,以便将来扩充。
(1)6码的编码原则。单品多的店铺可将6位码全部作为商品编码序号,不分大、中、小类,直接表示某一品项;也可以将前2码(00~99)作为小分类,后4码(0000~9999)作为品项序号。
(2)7码的编码原则。第1码为大分类,最多可使用10个大分类;第2码为中分类,最多可有100个分类;第3、4码为小分类,最多可有100000个小分类;第5、6码为品项,最多可以有1000000个品项;第7码为检验码。
(3)8码的编码原则。第1码为大分类,最多有10个大分类;第2、3码为中分类,最多可有1000个中分类;第4、5码为小分类,最多可有1000000个小分类;第6、7码为品项,最多可以有10000000个品项;第8码为检验码。
2.国际通用商品代码编码原则
此处所说的代码是指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推行的通用商品代码。其编码原则是:
(1)惟一性。即一品一码,每一个有差异的商品都是一个独立的品项,只能有一个惟一的代码,并且永远不变。
(2)无含义。即代码数字本身及其位置不表示商品的任何特定信息,平常所说的“流水号”就是一种“无含义”代码。
(3)全数字型代码。即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确保数字的准确性。
店铺在给商品分类编号后,应制作商品分类表。因为商品分类表使用一段时间后,常由于新品增加、旧品淘汰等原因而更换。商品分类表可以有以下几种形式:
(1)实物陈列图。可根据实际陈列来摄制实物陈列图,也可以将陈列信息输入电脑,由电脑来完成制图工作。
(2)商品陈列位置示意图。可根据实物陈列手绘位置示意图,或由电脑来完成制作。每一项商品位置都应有编号,并注明商品类别、品项总数、商品总成本、总销售金额、毛利率、货架规格等内容。
(3)商品配置表。由货位号、商品编号、商品表型(S、M、L)、最大最小订货量陈列量及厂商代码等一系列内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