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时政谈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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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做好宣传工作服务平安创建--关于贺兰县做好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调查

按照自治区综治委关于确定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联系点的要求,2009年8月,我部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派人到联系点--贺兰县进行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贺兰县委在自治区综治委的领导下,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抓好宣传教育入手,积极营造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促进了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贺兰县总面积为1599平方公里,人口18.3万,下辖4镇1乡、2个农牧场、1个街道办事处,共有61个行政村、6个社区。县城距离银川市区10公里,109国道、石中高速公路纵贯南北。2008年,贺兰县被自治区命名为"平安县"。2009年5月,县综治办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其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使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不断增强

近年来,贺兰县认真贯彻自治区、银川市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以服务于经济建设为主线,以构建和谐、文明、富裕、平安的新贺兰为目标,以强化治安防范和矛盾排查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了强化宣传、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县委宣传部与政法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协调区、市、县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县综治委都与县属各单位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宣传教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围绕综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及时听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汇报,交流和探讨做好平安创建的宣教工作。按照辖区人口每年人均0.6元的标准,安排涵盖宣传教育在内的10多万元经费,用于综治工作。制定下发《县直部门和乡镇(场)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办法》,组织对基层党(工)委、成员单位、驻县区属单位落实宣传工作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县委政府对平安创建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推进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得到增强

一是利用各种宣传日进行宣传,结合综治宣传月、禁毒、妇女维权、安全生产宣传周及"3?15"、"12?4"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共展出35块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32条,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二是在县电视台开设综治工作栏目和专题,定期播放和报道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等内容,全县收视效果好。三是借助区、市新闻媒体扩大宣传,在宁夏法制新报做宣传专版,邀请宁夏电视台、《宁夏日报》、《消息报》、《银川晚报》等媒体记者,采访县综治工作报道达280多篇,扩大覆盖面。四是发放综治工作宣传手册,编印了《平安手册》3万册,发放入户。五是利用新媒体搞好宣传,县公安局、检察院开通"外网",设置栏目和专题进行宣传,并与移动公司协议,搭建信息平台,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搞好宣传教育。县法院利用诉讼大厅电子屏幕,进行法律知识普及教育。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还通过"送法进校园"、"集市开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组织人员到监狱参观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全县群众法制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青少年、个体工商户、外来人口等重点对象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

三、突出重点,宣扬典型,以抓好平安创建宣传工作,促进综合治理任务的落实

近年来,贺兰县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呈现出了不少新的亮点,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金贵镇银光村、京星农场开展"保安进村、保险入户"活动,受到广大村民的欢迎。习岗镇等在设施农业种养殖小区成立民办巡防队,为群众看棚护圈,创造了"平安养殖小区"的经验。司法局牵头在非公有制企业、回族聚居区的清真寺建立调委会,构建多层次、多样化调解组织,收到好的效果。县政法委、宣传部及时选树这方面的典型,在本县宣传推广的基础上,协调区、市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形成舆论声势,扩大了综治工作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进一步增强了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贺兰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平安创建工作。近年来,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群众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534件,调解成功4454件,成功率为98%。2005年以来,立案各类刑事案件1347起,破案604起,发案率与过去四年比较,同比下降1.3%,破案同比上升0.1%。青少年犯罪率下降7.3%,刑事解教人员无重新犯罪现象,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为80.8%。2007年,被自治区授予"平安创建工作优胜县"称号。

贺兰县综治工作宣传教育的成绩十分明显,亮点也比较突出。但按照更高标准和要求衡量,也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尤其是在农村基层的宣传教育上,应多途径、多渠道的扩大覆盖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平安创建的意识。二是在典型宣传上要深入挖掘和推广,如,南梁农场派出所民警顾伟忠一心为民的突出事迹,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树立了样板,但没有向自治区新闻媒体推荐宣传,导致这个典型在全区始终缺乏影响力。三是平安创建宣传工作需要健全考评机制,应把县公安局奖励写稿人员的做法推广开来,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四是综治工作宣传教育需要加大投入,应克服"多做少说"的观念,加大宣教工作的经费保障,着力营造平安创建工作的浓厚氛围。

从贺兰县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实践看,落实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平安宁夏"的要求,当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需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要明确综治委成员单位抓好宣传工作的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事关县(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抓好宣传教育,是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平安创建宣传工作,不仅是政法委、综治委的职责,也是各成员单位分内的义务,必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贺兰县委《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应进一步明确抓宣传工作的责任,量化任务,分解到位。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党政领导要提高认识,克服重基础工作、轻宣传教育的倾向,把综治宣教工作与其他项目一样看待,管理责任一样重要,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县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应强化措施,把宣传任务逐一分解到科室和个人,明确落实责任及完成时限。通过抓好宣传工作的责任落实,使之转化为群防群治的强大动力,扎实推进全县平安创建工作的发展。

2.要创新和丰富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形式内容

近几年来,贺兰县在平安创建宣传工作上有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值得学习和推广。新的形势下,县综治委和各成员单位对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经验不仅要继承和发展,更应在形式和内容上进一步创新。要强化新闻媒体的宣传,围绕平安创建报道工作,县广播、电视台要固定栏目,固定时段,发挥主要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综治委应建立平安创建工作新闻通报制度,加强与区市各媒体的联系和协调,借助外力,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要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创造精神,开展"集市法庭"、"法制夏令营"、"亲民大走访"、"平安网上行"等活动,创新宣传工作的手段,增强其吸引力和感染力。要丰富综治宣传的内容,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信息平台,切实强化对流动人口管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帮扶刑释解教人员、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基础工作的宣传,扩大重点工作的影响和效果。

3.要重视用典型宣传指导和推动平安创建工作

典型就是旗帜、方向,平安创建工作的典型宣传不可或缺。贺兰县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许多单位比较典型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譬如,县公安局的社区禁毒、检察院的"阳光检察"活动、法院的文化育警建设、教育局的"校信通"平台,金贵镇"和谐警铃"工程等,特色鲜明,特点突出,具有借鉴和推广的价值。县综治委、宣传部对类似这些好的做法应进一步加以总结,通过信息报送、组织观摩、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深化典型宣传,激励创造精神,以指导和促进平安创建工作。同时,要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以适当的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县属部门、乡镇和干部群众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增强治安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查漏补缺的工作。

4.要建立和健全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考评机制

贺兰县在做好综治工作中,建立了必要的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在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上发挥了作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结合基层宣教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围绕贯彻落实《县直部门和乡镇(场)综治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健全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考评机制,并抓好督促落实。针对一些单位在综治宣传工作上容易出现"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倾向,县综治委要积极引导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深化对"经济建设是第一要务"、"社会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平安创建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把落实宣传工作考评制度与领导干部履职结合起来,与经常性地督导检查结合起来,确保综治宣传工作深入健康地发展,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平安创建工作。

(原载于《学习与宣传》2009年第9期,由毛录、付宁生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