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张宗浩 宋江威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国有资产已经积累起庞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资本市场日益发达的今天,国有资产已经或必将成为拉动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而占国有资产总量比重已经超过五分之一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管好用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现结合环翠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践与探索,就如何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资产高效化运作提出如下措施和思路。
一、环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基本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不仅可以规范政府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也能够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政府收入,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近年来,威海市环翠区不断完善资产监管职能,创新资产管理模式,优化资产监督手段,逐步建立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产管理法规体系和办事程序,有力保障了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1.2004年,环翠区出台了《威海市环翠区公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从购置到调拨、出售、投资、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2.2005年,为增强融资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环翠区出台了《关于对全区公有房、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改革的意见》,规定将全区的公有房及土地集中过户到中城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名下,实行集中管理和融资。
3.2007年,环翠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企业的监督管理。
4.2007年,针对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私挂和资产处置不规范等行为,区纪委、财政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转让等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公务用车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
5.2009年,针对各单位在资产处置、出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出台了《环翠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有效避免了因暗箱操作造成的资产流失,实现了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也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6.2010年,环翠区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开展了“资产管理年”活动,为此专门制定出台了《环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先编制配置计划、后编制部门预算、再实施政府采购”的程序实施行政事业资产配置工作,防止超标准、无需求或重复配置资产,提高资产配置效益,理顺资产配置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避免资产的浪费。
7.2010年,制定了《环翠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不需用、低效运转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从而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通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在上述相关办法和制度的约束下,环翠区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较好地维护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综观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重购置轻管理、资产配置不当、资产处置不规范等等痼疾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所有这些问题也提醒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创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结合实际,与时俱进,努力开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不断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继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监管,实现资产高效化运作的措施和思路
近年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我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为突破口,以推动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以先进的资产信息系统为支撑,努力构建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
(一)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
现阶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在环翠区国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专项资产的层次化和集中化管理,简化国有专项资产管理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国有专项资产管理效率,同时大大降低管理成本,减少财政开支;其次,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实现国有专项资产管理的阳光工程,通过管理审计和跟踪监督等,有效降低或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专项资产管理过程中的非客观因素影响,保证国有专项资产管理的流程化、科学化、规范化,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再其次,通过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能够加强国有专项资产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发现闲置或浪费国有专项资产,促进国有专项资产的调剂或调配,优化国有专项资产配置和分布,提高国有专项资产的利用率,保证国有专项资产的保值增值。
因此可以说,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应该成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的首要之选和应用先导。当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应切合实际,根据地方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不同的国资管理模式,选择符合地方特点、满足实际需求的国有专项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方案。
2010年1月,环翠区全面启动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建设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从组织会计人员培训到网络架设,积极安排,精心组织,于上半年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了“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环翠区各单位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下一步将尽快建立资产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一整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办法和制度,使资产信息系统上下左右联网到位,与资产日常管理工作相衔接,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动态管理,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形成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评价和考核、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创新资产管理模式,推动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统一配置体系。2010年,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资产管理年”活动,区国资局联合监察部门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环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起行政事业资产统一配置体系。行政事业资产统一配置体系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配置标准。财政部门根据本级财力状况和工作实际,分类别、分层次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为资产配置和部门预算编制提供科学依据。二是配置审批。由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按照“先共享、后调配、再购置”的原则对各单位资产配置行为共同审批。三是配置程序。按照“先编制配置计划、后编制部门预算、再实施政府采购”的程序实施行政事业资产配置工作,防止超标准、无需求或重复配置资产,提高资产配置效益,逐步实现资产配置均等化。通过建立行政事业资产统一配置体系,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避免资产的浪费。
2.加强对闲置资产处置的监管。为合理使用、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由国资、审计及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闲置资产进行逐一核实认定,依据核查情况对各单位闲置的资产实行“统一监管、统一安排、统一使用”。对于经认定可以对外处置的闲置资产、土地,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委托有资质的拍卖公司以评估价为拍卖底价对外公开拍卖,增加国有资产收益。对拍卖收入按照《环翠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的规定积极收缴入库,增加财政收入。对收缴的房产,能出租的实行统一对外公开出租。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单位闲置车辆进行统一调配,完善车辆的登记、调拨等手续,理顺账目,明晰产权,对调配之后剩余的公务用车,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然后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对外处置。如此既能够堵住暗箱操作的漏洞,又能够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权属证件不齐的房产、土地,由区中城公有资产经营公司协调上级有关部门,补办房产、土地权属证件,并过户到中城公司名下,用于融资贷款,发挥资产最大的价值。
3.加强对报废资产处置的监管。为了防止各单位对核销后有回收价值的报废资产随意丢弃和私自处理,加强对报废资产残值收入的管理,避免产生新的资产流失,我们采取对各单位的报废资产集中上缴、统一处置的方式来杜绝可能存在的资产流失漏洞,即对各单位能产生残值收入的报废资产,一律上缴至国资局指定的地点存放,报废后需对外捐赠的资产,可不上缴,但要提供捐赠证明进行备案。国资部门对上缴的报废资产,分门别类,达到一定数量后集中对外出售,取得的收入作为国有资产收益,既加强了对各单位资产的监管工作,又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4.加强对房产公开租赁的监管。严格执行《环翠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规范出租方式,严格履行招租手续,明确各单位房产在对外出租之前,必须先将资产出租、出借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报区国资局审批,同时报区监察局备案,申请中详细列明出租房产的地址、面积、招租日期、招租地点、招租价格及期限等相关内容,国资局经审查后认为其符合公开招租条件的,批复允许其公开对外招租。对外出租房产的单位将招租公告在拟出租房产显著位置及单位大门外公开张贴招租公告,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国资局、监察局共同参与公开招租大会,对出价高者按办法规定现场确定为承租方,并指导各单位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整个招租过程由国资局、监察局全程参与,承租方投标书现场公开。对单位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2010年将加大对非法转让、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责任追究力度,防止腐败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
5.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监管。各行政事业单位凡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必须首先进行科学论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国资局审批后才能实施;各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企业,由国资部门实施经营业绩绩效考核,使企业经营者的个人收益与企业业绩的好坏挂钩,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同时,明确收入分配办法、对外承包要求、财务审计规定,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0年,环翠区对国有、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全面实施了经营业绩年度考核,这有助于将企业经营业绩与全体职工的利益紧密联系,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经营积极性,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6.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制度。所谓“公物仓”即指由环翠区国资局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不需用、低效运转的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根据“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原则,规定区级单位凡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下列五种资产一律缴入公物仓管理和处置:闲置资产、报废的资产、超标和超配(编)资产、更新的资产及经区政府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购置或接受捐赠可循环使用的资产。对于公物仓的运作遵循五项原则:受托管理,接受监督短期储备,调剂余缺交旧购新,集中购置循环使用,厉行节约公开透明,处置规范。同时,建立健全公物仓仓储管理制度、公物仓会计核算制度、定期盘点制度、资产处置制度等项监管制度。通过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推进国有资产的共享、共用和集约化管理。从而达到提高办公物资使用效率,有效节约财政经费,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财政建设的良好效果。
(三)牢固树立“经营财政”理念,努力实现政府资产效益最大化
“经营财政”,就是引入经营企业的做法,把政府的资产、资源当作资本来进行市场运作,通过营运来实现国有资产、资源的转换和增值,实现财政增收、资本裂变的财政行为。当前,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措施,保证经济平稳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大“三农”、教育、医疗、文化等民生事业的保障力度,都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同财政收入有限增长之间的矛盾已成为我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因此,必须要树立“经营财政”的理念,进一步开拓新的财源渠道,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一要抓好资产经营。当前,政府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但由于分布在各个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分散管理,既无法形成规模优势,资产经营使用的效益也非常有限。2005年,环翠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全区公有房、土地管理制度实施改革的意见》,要求将土地、房屋产权实行集中管理。其目的不是为了收缴各个部门、单位的资产,而是通过统一主体、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用市场经济的经营意识、经营机制和经营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规模优势,扩大政府融资能力,使国有资产充分运作起来,从而实现保值增值。
二要抓好资金经营。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切实做好“科学理财”的文章。一方面,要继续做到“以财生财”,将政府性资金存款与能增加利息收入、节减财政支出情况挂钩,与金融机构缴纳地方税收情况挂钩,与金融机构支持政府融资和中小企业贷款情况挂钩,鼓励金融机构帮助政府提高收益,实现财政资金收益最大化。另一方面,要按照“投入—产出”机制,实现财政支出效益的最大化。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管理,要将资金使用绩效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形成预算分配的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