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书法史论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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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汉字行款渊源说

(一)引论

行款即文字连缀的行列格式。“字序”(或词序)、“行序”是行款构成的两个核心要素。就世界范围来看,字(词)序向右、行序向下的方式,为绝大多数文字的通用行款。研究表明:这一行款模式的形成,乃是逐渐顺应右手书写生理的必然结果。

汉字的传统行款却自具特色:字序向下、行序向左的模式(文字学家一般称为“右行”)占据了行款的主流。自商周以降,三千余年之间,任由字体、笔法甚至书写用具、文字载体的不断变化,这种“右行”模式的主导地位,并未产生丝毫动摇。汉字的行款何以如此特殊而稳定?它是否科学?古代小学家、书法理论家均未曾措意于此。近世康有为、唐兰、裘锡圭等先生对行款问题偶有所涉,但语焉不详。康氏《广艺舟双楫》、裘氏《文字学概要》仅止于行款现象的零星描述,并未究其渊源。唐氏《中国文字学》则谓汉字行款的“右行”,乃是缘于“习惯的关系,觉得这样才便利,”此说出自臆断,苍白与无力,固不待言。

实际上,恰恰相反,这种“右行”模式并不是顺应右手书写生理的结果。对纸张普及以后的日用书写而言,这种行款,甚至隐藏着违背书写生理的弊端。

考索汉字的书写史,取出土文字材料与文献载籍相互印证,本文梳理了古文字行款的“源”与“流”,并藉此进一步证明:汉字行款数千年的“右行”传统,不过是“易雕宫于穴处,反玉辂于椎轮”式的复古而已。它充分体现了中国文化传承的稳定性,当然,它所体现的文化保守色彩亦不必刻意掩饰。

(二)简册制度对行款的影响

《墨子·明鬼》:“古者圣王,书之竹帛。”《韩非子·安危》:“先王寄理于竹帛。”是知,书写材料自来“竹”“帛”并称。

又,《太平御览》卷六零六引应劭《风俗通义》云:“汉刘向为孝成皇帝点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以竹,改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竹木贱而缣帛贵,此又知古人虽“竹”“帛”并称,然竹木之用先于缣帛,且多于缣帛,殆可征信。这一重要历史事实,印证于古文字材料,“史”字最堪标举。吴大澂认为此字“象手持简形”,江永《周礼疑义举要》谓史字“从‘又’从‘中’。‘又’者,右手,以手持簿书也。”王国维《观堂集林·释史》更明确认为:“史之职,专以藏书、读书、作书为事。其所从之‘中’,自当为盛策之器。”按,吴、江、王三家之说虽有小异,然上古日用书写通用简册之实,却不容置疑。《尚书·多士》:“惟殷先人,有册有典。”证之甲骨,“册”“典”二字使用频率确乎非常之高,王凤阳先生《汉字学》一书曾对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所录甲骨文字进行过如下统计:“册”“典”二字以及用“册”作构字部件之字,一共出现453次。此足以窥见竹木简牍作为殷商日用书写材料的真实性。实际上,裘锡圭、李学勤等一批权威文字学家对此均表认同。

殷商简册,未见实物,似乎难以详其行款。然而,由出土战国、秦汉简册,仍可推知一二。就目前所见战国、秦汉简册而言,如下两点对行款渊源的考察至为重要:

其一,书写顺序之“通例”:一简一行,自上而下。此为古文字学常识,勿烦例举。

其二,编连顺序之“通例”:首简在右,末简在左。按,出土战国以来之竹木简册,大率因编绳腐烂而至散乱,然成编、成册之实物亦曾有发现。一个不为古文字学家注意的现象是:这些珍贵的成编简册,无一例可以自左向右阅读!换言之,首简在右,末简在左的编连顺序,必然是简册制度的固定程式之一。下列五种具有代表意义的成编简册,其所载文字内容,均须自右向左逐简阅读,是为“首简在右,末简在左”这一编连“通例”的最佳实证。

(1)汉永光二年(公元前44年)文书册(参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七)。

(2)汉地皇三年(公元22年)劳边使者过界中费册(参《中国书法》2002年11期)。

(3)汉永元五年(公元93年)兵物簿,此册凡77简(参马衡《凡将斋金石丛稿》卷七)。

(4)银雀山汉简。1972年,山东临沂出土(参《银雀山汉墓竹简》)。

(5)居延汉简。1972年-1974年,在额尔齐纳河流域再度出土大量成编简册。其中,完整者340册;欠完整者218册;残缺者80册(参《居延新简》及《文物》1978年第1期)。

此外,“首简在右,末简在左”这一编连程式,在文献材料中也不乏例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其四十有二人,无年及不见书传者,纪于左。”又,《史记·三王世家》:“臣谨论次真草诏书,编于左方。”汉人著述,不离简册,自右向左的行文方式,足以印证上述编连“通例”。

简册为上古文字记载的最典正形式。毫无疑问,日常书写所用的“牍”“版”“方”“觚”,其行款方式,必然难以逾越简册行款的特有规范。换言之,即使这类书写材料所容纳的文字在两行以上,也必须遵循简册行款的“右行”模式。王国维《流沙坠简》所收觚、牍,及近世晚出的战国、秦汉木牍,率皆“右行”,未见例外,此不赘述。

至于帛书,因其应用范围与简册绝难相提并论,故宜以简册的辅助形式视之。也就是说,帛书的形制亦必然祖祧简册制度。此已为出土实物所证实:

其一,行格。帛书的每一栏,相当于一根单简。即使一栏之内写上两行文字也动摇不了此一结论。参见长沙马王堆帛书《老子》、《周易》、《战国纵横家书》等。

其二,行款。目前所见帛书,行款一律“右行”。马王堆西汉帛书自不待言。即如子弹库楚缯书,文字虽环绕排布,然每一独立单元的阅读顺序仍旧是“自上而下,从右向左”的统一模式。

综上所述,战国、秦汉时期的简册制度,就行款方式而言,“自上而下,从右向左”的“右行”规范,实已完全固定下来。作为下文讨论展开的基点,笔者愿意特别强调此一结论。

文字是上古文化极为神圣的载体之一,书写方式的相对稳定是实现其文化传承功能的最基本要求。由战国、秦汉追溯到三代,绝对时间跨度虽然达两千余年,但以文化演进的时间尺度来衡量,这一时间跨度其实并不遥远。因此,可以推想,商周简册,其行款亦当以“右行”为通例!

恰好有一个时间跨度相当的“参照体系”构成了这一“推想”的逻辑前提:自秦汉迄于清末民初,也是两千余年!汉字行款的“右行”模式在此两千余年之间并未有所动摇。“五四”运动以后,西洋文字的横排行款、印刷方式的变革以及钢笔日益普及所带来的书写工具的革命,才逐渐改变了汉字的传统行款。

必须指出,文明的演进速度,古今差异极大,中古、近古之两千年,与上古之两千年焉能同日而语?以秦汉为界,后此之两千年,汉字行款的“右行”模式既然能保持其统治地位,那么,前此之原始、封闭的上古两千年,汉字行款理当更为稳定。——至少,我们看到,笔墨、简牍作为这一时期的书写媒材,其形制功用并未发生实质上的变革。

上述推论固然没有简册实物可资验证,但是,我们期待有朝一日地不爱宝,发三代简册于泉壤,能使世人得见庐山真面。就目前古文字材料来看,商周铜器铭文其实早已提供了坚实的旁证。试略作讨论:

钟鼎款识,自宋代始有较完备的著录。截止目前,出土铜器之有铭文者,总数已在万器以上。对此略作统计,可以发现:从上到下,自右向左的“右行”方式,仍为其行款“通例”。——相反,铜器铭文中的“左行”款识,则百不十一。兹胪列有关“左行”铭文如下:

(1)(宋)王俅《啸堂集古录》收“左行”铭文仅3器,《楚公逆鎛》为最,计36字。

(2)(宋)薛尚功《历代钟鼎款识》收“左行”铭文仅8器,《大夫始鼎》为最,计65字。

(3)(清)《西清古鉴》收“左行”铭文仅9器,《周丁亥盘》为最,计34字。

(4)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此为近世金文著录集大成之作,收四千余器,其中,“左行”铭文亦不过三十余器,《免尊》为最,计48字。

(5)马承源《商周青铜器铭文选》收925器(商21,西周512,东周392),其中,“左行”铭文仅6器,《敖簋》为最,计56字。

按,以上所举“左行”铭文,除去赝疑及重复者,总数不过三数十而已。与“右行”铭文相比,“左行”铭文的比例确实微乎其微!从上到下,自右向左的“右行”方式之所以成为商周铜器铭文的行款通例,是因为它们承袭的正是简册的行款规范。对此,上文已着重阐明了这一前提:简册乃是商周时期文字应用的基本载体。

当然,与“右行”相对应的“左行”方式,作为行款的旁流,亦有讨论的必要。

商周时期的“左行”文字,除上述有关铜器铭文之外,尚见于甲骨文。在董作宾先生拼缀出整版腹甲之前,甲骨书刻的行款规律并没有为一般学者所了解。从董氏的拼合图来看,在龟甲的不同部位,行款方式不尽相同,但以“右行”与“左行”两种情况最为常见,而且“左行”卜辞与“右行”卜辞的总量几近相当。换言之,甲骨卜辞的行款似乎并不遵循商周简册特定的“右行”规范。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甲骨文乃是一类具有特殊用途的卜筮文字,——以龟甲作载体,刀刻并藏之府库,即足以证明它确乎不同于日常的简册书写。虽然目前还不能对卜法文例作出完美的解释,但是,卜法文例制约着甲骨的书刻行款,则绝无疑虑。借助董作宾先生《大龟四板考释》对卜法文例特殊性所作的揭示,我们断言:推究商周简册的行款,可以借用商周铜器铭文作参照,但却不能任意代之以甲骨卜辞。

至于自秦汉以降的中古,“左行”文字遗存,则更为少见。(清)叶昌炽《语石》卷九对此类文字有过专门研究,其实,叶氏收罗的材料亦甚为了了。此足以证明:“左行”确非文字书刻之“常”!即如中国书法史上的赫赫名迹——西安雁塔褚遂良书唐高宗《述圣记》,此石文字行款之所以“左行”,乃是因为褚书唐太宗《圣教序》与此石分左右镶嵌于塔下,为求对称,一石“右行”,一石“左行”作权宜处理而已。褚书若非书丹而为摹勒上石,其底稿必不至于作“左行”。叶氏据此以为“古人作书,未尝拘泥于行款”,未免过于武断!

要之,据现有文字遗存推测,简册行款的“右行”规范,至迟在殷商时代即已确立。它不仅影响着同一时期的金文的行款,即如秦刻石、晋盟书、楚缯书、汉帛书、汉碑碣……,乃至中古、近古的纸上文字,其行款方式莫不以此为宗。典型的例子,如汉《张景碑》、《石门颂》,其中“府”“命”“升”“诵”等字均带有极为夸张的长竖画,致使一字独占三数字之高度,这正是汉代简册书写的习惯。对此,有论者认为:“汉人善颂善祷,颂祷结合,(《石门颂》)‘命’字垂笔之长,意味汉王朝长久不息。‘升’字垂笔之长,隐寓汉中太守王升之职位升迁,并表达书者对王升的崇敬;‘诵’字垂笔之长,象征长颂不已也。”按,论者不究石刻文字与简册制度之关系,凭空臆断,大误。

复次,简册、卷轴、册页是中国书籍制度演进史上三种最基本的文字载体,它们构成了各个历史时期文字应用的大宗媒材,三者行款方式的统一,绝非偶然。毫无疑问,三者之中,作为书籍始祖的简册,其行款方式,正是中国文字“右行”的渊源所在。

(三)汉字传统行款的检讨

以单字的视觉“重心”为原点,建立一个直角坐标系统来研究汉字的笔顺,可以发现:绝大多数汉字的书写,都起笔于第二象限(左上),收笔于第四象限(右下)——此即俗语所谓“先上后下,从左到右”的笔顺口诀。

显然,单字的笔顺,必然为字与字之间的连缀提出某种要求:在Y轴方向(垂直方向),以自上而下为便;在X轴方向(水平方向),以自左向右为便。——汉字书刻的“字序”,历来取下行连缀,为实现这一连缀的所谓“贯气”而体现书法美感,往往需改变上下相邻两字末笔及首笔的固有“笔势”,必要时,即牺牲“六书”规则,也在所不惜。必须承认,下行连缀,确乎不失为合乎书写生理的科学选择。

但是,并非任何内容均可一行写完,由此便产生一个问题:次行如何安排?左行抑或右行?中古以下,汉字传统行款沿袭了简册制度的“右行”模式。恰恰是在这一问题上,笔者不敢苟同于古人。书法临池实践表明:次行首起之字,若为上下结构,它与前一行之间的位置关系尚比较容易把握;若为左右结构,其难度便要增大。即便是具有相当经验的书法家,每行第一字的位置安排,对其书写速度及思维的连贯性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究其原因,正是由于“右行”行款有乖于前述单字书写的笔顺。不用说,接受硬笔横式书写的现代书法爱好者,于此将更觉不便。然而,问题在于:对这种行款的把握,古人往往视之为文字书写的基本功,进而完全忽略了其有悖于书写生理、有悖于单字笔顺的弊端。——显然,这一弊端的产生,实即缘于行款形式对简册制度的机械沿袭。试略作分析:

考察出土两汉简册实物,就其制作过程而言,“先写后编”与“先编后写”这两种方式同时存在。显而易见,“先写后编”实即相当于单简书写,它无须考虑行与行之间的位置安排,即便是“先编后写”,因各简自成单元,一简一行,亦根本谈不上对行间布置的着意经营。必须强调,这与后世纸上的“右行”书写确乎存在极大差异!可以断言:简册书写,行序的“右行”与“左行”,并不存在难度上的不同。换言之,汉字的书写笔顺、右手的书写生理与简册文字的“右行”、“左行”均无因果关系。

纸张的使用是文字书写史上划时代的革命,它的宽度较单支竹木简无疑已经大为增加,然而,这一新兴载体上的文字书写,却仍然不自觉地沿袭了古老的简册行款。须知,如果没有界格的帮助,纸上的“右行”书写,其行与行之间的空间关系处理必然要难于简册书写。

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汉字行款数千年的“右行”传统,正体现了中国文化传承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这一现象,也折射出了中国文化固有的保守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