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书法史论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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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颜真卿研究

(一)《乞米帖》考

鲁公《乞米帖》云:“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又罄竭,只益忧煎,辄恃情深,故令投告,惠及少米,实济艰勤,仍恕干烦也。真卿状。”

余读此帖,每多感慨。其中最可悲叹者,在“举家食粥”四字。考鲁公行迹,自天宝元年(724年)入仕后,即一路通达,尤以戡乱安史有功,天宝十五载(756年)累官已至正三品,“安史之乱”以后,鲁公虽亦有贬谪,然官秩最低曾不下正六品(此即上元元年贬蓬州长史时),及其晚年除太子太师(一品),庶几亦可谓“当人臣之极地”矣。故若无非常之故,谅不至“举家食粥”。前人论及于此,多以鲁公为官清廉解之,此说得其一端,未克深究原委,故亦难令人确信。

排次载籍,此说滥觞于欧阳修。欧氏《集古录跋尾》卷七题此帖云:“颜帖为刑部尚书时书,乞米于李大夫,云‘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又告罄,实用忧煎’(‘告罄’当作‘罄竭’,‘实用’当作‘只益’——引者)。盖其贫如此。此本墨迹在予友王子野家,子野出于相家,而清苦甚于寒士,尝模帖刻石以遗朋友故人,云‘鲁公为尚书,其贫如此,吾徒得不思守约。’……”按,《乞米帖》之见诸文献,以此为最早。王子野泛指为鲁公任“尚书”时书,博雅如欧阳修,则进一步确指为鲁公任“刑部尚书”时书。颜真卿于肃、代二朝,曾先后任“宪部”、“刑部”、“吏部”三尚书,无论如何,以堂堂三品“尚书”,竟至于瓶无储粟而“举家食粥”,则亨、豫二君之政,腐败荒唐孰与伦比?此常识所不容!

后人不察欧阳修之失,苟且沿袭旧说,大率以为《乞米帖》作于颜真卿之刑部尚书任上,进而以讹传讹,讫于当代。如朱关田先生《颜真卿传》先系此帖于广德二年(764年)与李光弼书,复于《中国书法全集·颜真卿》卷系此帖于永泰元年(765年)与李光进书。又,吕金柱引《困学纪闻》“颜鲁公为刑部尚书,有举家食粥之帖”以附朱说,实亦不足据。

欲为此帖系年,首当求诸内证。

细味帖文,“举家”者,最早亦当在鲁公娶妻之后。按,开元二十二年(734年)颜真卿娶太子中书舍人韦迪之女为妻,由此自开元末,正值李唐太平盛世,“频岁丰稔,京师米斛不满二百,天下乂安”。此间,鲁公虽初入仕途,且亦曾有丁母忧,服勤去职之事,然“清苦”绝不至于有稻粱之虞。

笔者以为,鲁公之“举家食粥”,非值“路有冻死骨”之重大饥荒,无以成解。据此,复检史乘,自天宝元年(742年)至贞元元年(785年,本年八月,鲁公殉国),此四十三年之间,饥荒凡两见:

其一:天宝十二载(753年)及天宝十三载(754年)。

此见《旧唐书·玄宗本纪》:“(天宝十二载)八月,京城霖雨,米贵,令出太仓米十万石,减价粜与贫人”。又,“(天宝十三载)是秋,霖雨积六十余日,京城垣屋颓坏殆尽,物价暴贵,人多乏食,令出太仓米一百万石,开十场贱粜以济贫民”。

其二:上元元年(760年)及上元二年(761年)。

此见《旧唐书·肃宗本记》:“改乾元为上元,……时大雾,自四月雨至闰月末不止。米价翔贵,人相食,饿死者委骸于路”。又,《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七·肃宗上》:“(上元元年)属岁荒,斗米至七千钱,人相食”;又,“(上元二年)江淮大饥,人相食。”

按,天宝饥荒之二年间,鲁公已任平原太守,京城一隅之灾,当关其口腹无多。考其实,鲁公之任平原,“易俗去猛虎,化人驯似鸥”(高适《送颜平原》),“自承到官后,高枕扬清风;豪富已低首,逋逃还力农”(高适《奉寄平原太守》)。是时,百姓乐业,诗人颂德,颜氏政声,班班可考。更可味者乃是,为防安禄山反叛,颜真卿尚有“料才壮,实仓廪”之举(见《旧唐书·颜真卿传》),由此不难想见,平原之粮食储备当极为充足。与此同时,作为一郡首席行政长官的颜真卿,还广延风雅,修《韵海镜源》,成二百卷;且有兴放怀山水,怡情翰墨,重书郡胜《东方朔画赞碑》,刊诸贞石。凡此种种,与忧煎罄竭,“举家食粥”之象,相去何啻霄壤?故笔者以为《乞米帖》不当作于此二年间。

循此而下,兹对上元初年之情势,并作考稽。

《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七·肃宗上》:“(上元元年八月)刑部尚书颜真卿首率百僚上表,请问上皇起居,辅国恶之,奏贬蓬州长史”(此事亦见两《唐书·颜真卿传》。又,令狐垣《颜真卿神道碑》记贬蓬州前,颜任吏部待郎,可从)。按,蓬州(治所在今四川仪陇)去长安二千余里,处嘉陵江、巴水间,本是长江流域边鄙穷困之一“下州”,会江淮大饥,哀鸿遍地,人民相食,灾情实在甚于天宝之时,颜真卿甫至其任,即救灾恤患,广施恩德。笔者认为,《乞米帖》“来已数月”之“来”字,即指蓬州之新任。方此之际,颜真卿官秩骤降于六品,薪俸已大不如往昔(区区下州长史,仅相当于现在的市政府处级干部),加以抚恤死难,共济危艰,米粮“罄竭”之事,实在情理之中。

鲁公贬官远谪蓬州,恰逢此地大饥,固已不容置疑,况帖中“来已数月”“举家”二语竟能与此若合一契,世间殊无此等偶然巧值之事!故今妄定《乞米帖》与上元初年之饥荒有关,或不致穿凿武断。所不解者,昔贤于此何以未尝措意,抑别有他说为笔者未见邪?当世博达,有以教我。

复次,长安之蓬州,行程须月余,颜到任之后,其初告“罄竭”之日,未可妄测,盖三品京官不当无一钱而往穷山恶水之下州赶任。若以帖文“来已数月,今又罄竭”一语之“数月”“今又”四字推断,此帖必作于上元二年(761年)初。

抑有谓该帖乃颜真卿与“李大夫”或“李太保”书——此“李大夫”“李太保”者,又有泛指及确指为李光弼、李光颜、李光进、李勉诸说,如《集古录跋尾》泛指为“李大夫”;《全唐文》泛指为“李太保”;《宣和书谱》指李光颜;《式古堂书画考》指李勉;朱关田先生初指李光弼。复指李光进。检唐代史乘,上元初,上述四李,皆在蓬州千里之外。如是,颜真卿之“乞米”,岂不等同画饼充饥?玄宗宠杨玉环,有“一骑红尘妃子笑”之说,鲁公效颦于贵妃,宁以米粮为荔枝乎?

按,此帖不署年月及受书者,已是铁证,归之“四李”均属一厢情愿——盖鲁公《朝回帖》、《鹿脯帖》、《鹿脯后帖》、《捧袂帖》、《硖州帖》诸札均署与“李太保大夫公”,且前后《鹿脯》皆关“乞”物之事,致以使人先入为主,张冠“李”戴,复妄加推阐,据以为实。

揆之以理,此帖既为“乞米”,当是与蓬州地方富有之家。鲁公向此氏求助,或有数次,帖中“今又罄竭”之“又”,“仍恕干烦”之“仍”,已足窥端倪。

仔细玩阅颜真卿《鲜于氏离堆记》《鲜于仲通碑》,笔者认为,大荒之年,这一数济鲁公艰危的家族,非新政鲜于氏莫属。兹举三事,以为旁证:

(1)鲜于家族为新政第一豪门,新政距蓬州治所仪陇不过数十里。

检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蓬州治仪陇,距新政不过数十里。按,新政处嘉陵江畔,是上通利州(今广元市)、下达渝州(今重庆)的交通要津。自汉代以来,该地即以盛产井盐、砂金而闻名巴蜀,爰及三唐,新政业已发展成为嘉陵江上重要的工商重镇之一。隋初,隆州(今阆中)刺史鲜于匡绍举家迁居新政,至唐,鲜于家族已经成为当地第一豪门。亦官亦商的鲜于氏富甲一方,且有着乐善好施的美誉。颜真卿《鲜于氏离堆记》称鲜于仲通“自高曾以降,世以财雄,招徕贤豪,施舍不倦。至君继绪,其流益光”,诚非谀辞。

(2)颜氏家族与鲜于家族交谊颇厚。

其一,颜真卿曾与鲜于仲通共事多年,其《鲜于仲通碑》记二氏交谊,有“既接通家之欢,载敦世亲之好”云云。其二,《鲜于氏离堆记》说道:“真卿犹子曰纮,从父兄故偃师丞春卿之子也,尝尉阆中,君(鲜于仲通)故旧不弃,与之有忘年之契,叔明、昱、炅亦笃世亲之欢。真卿因之又忝宪司之僚,亟与济南蹇昂,奉与周旋,益著通家之好。”按,叔明即鲜于叔明,仲通之弟。昱、炅为仲通之子。

《鲜于氏离堆记》《鲜于仲通碑》均为颜真卿亲笔撰写,其所叙事实,不容怀疑,由此可见,颜氏家族与鲜于家族交谊确乎非同一般。

(3)上元元年(760年),颜真卿来蓬州上任,途经新政,鲜于昱曾经热心接待。

《鲜于氏离堆记》云:“猥自刑部侍郎以言忤旨,圣恩全宥,贬贰于蓬州。沿嘉陵而路出新政,适会昱以成都兵曹取急归觐,遭我乎贵州之朝,留游缔欢,信宿陉岘。感今怀昔,遂援翰而志之。”按,颜真卿以带罪之身,能得到鲜于昱“留游缔欢,信宿陉岘”的关照,而颜真卿亦不避嫌疑,为鲜于家族亲撰《离堆记》一文,是亦足证“既接通家之欢,载敦世亲之好”所言不虚。

综合上述三事,上元二年(761年)初,颜真卿“乞米”于新政鲜于氏,殆无可疑。噫!以鲁公之显达,犹有乞米之艰勤。千余年来,几人知其原委?邈余小子,为之发覆,虽唐突欧阳公及明清诸贤,又何敢辞焉?

(二)《郭氏家庙碑阴》甄辨

《郭氏家庙碑》全称《唐故中大夫使持节寿州诸军事寿州刺史上柱国赠太保郭公庙碑》,代宗李豫隶书题额作《大唐赠太保祁国贞懿公庙碑》(梁披云《中国书法大辞典》记为德宗李适题额,非是。)原石现存西安碑林,广德二年(764年)十一月立。碑铭并序正书,凡30行,行58字,颜真卿撰书;碑阴行楷书,3列,34行,字形略小,未署书者姓名。

太保郭公即郭敬之,系唐中兴名将郭子仪之父。郭敬之终官寿州刺史,天宝三载(744年)卒。乾元元年(758年)追赠太保,此后六年,郭子仪为其父立此家庙碑。按,盛中唐之世,为先辈修立家庙,并不多见。郭子仪于唐室有再造之功,完名高节,“虽齐桓、晋文比之为偏”。故此碑之建,自亦非同寻常。(清)孙承泽《庚子销夏记》卷六评此碑云:“一代伟人之家庙,非得一代伟人之书,不足以当之”。——颜鲁公撰书碑铭、唐代宗御笔题额,已足以印证此言。

该碑之碑阴,刻郭敬之子孙两代20余人行次爵位,尤详于郭子仪之历官。碑阴之书法,笔力雄肆,体貌雍容,颇具大家风范。前人品藻,对此多有赞述。王文治跋戴道峻家藏宋拓本云:“字画精神,一开卷而心花为之勃放。且其碑正则铁画银钩,大是鲁公本色;碑阴则龙跳虎卧,深入右军笔阵。珠联璧合,洵艺林秘笈也。”戴熙跋《郭家庙碑阴》亦云:“观碑中之用笔结体,灵秀独运。深得《兰亭》《圣教》两序之余韵。……典雅清新,流露右军之法独多”。

按,碑阴书法是否果出鲁公之手?唐人之述不可得见,宋人亦并未轻下断语。明清以后,则聚讼纷纭,莫衷一是。兹择要略作讨论:

A、鲁公说

(1)(明)赵子函《石墨镌华》:“碑正书,碑阴作行书,不审亦出鲁公否,观其笔力,似非鲁公不能也。”

(2)(清)朱枫《雍州金石记》:“碑阴作行书,与碑铭正书小异。第考其所书官爵与建碑时合,似是一时所书,不应又出一手,且字画与鲁公书法亦同,其为鲁公所书无疑也。”

(3)(清)郭熙《跋郭庙碑阴》:“情绪不同,书随以异。诚确论哉!综考上列诸前贤之著录,信乎其为公(指颜真卿——引者)书无疑也。”

(4)(清)王澍《虚舟题跋》:“碑阴虽无鲁公款,然决知亦是鲁公书。公既大书于前,谁敢更续貂其后?故赵德甫《金石录》断然目为鲁公书。书非公经意之作,然即此尚可涵盖徐季海张少悌等数十辈,岂止正碑为足高出一切而已。”

此外,类似观点尚见于顾炎武《金石文字记》、毕沅《关中金石记》、孙承泽《庚子销夏记》等。

B、非鲁公说

(1)(清)杨宾《铁函斋书跋》:“若碑阴则断非鲁公书,赵子函之言不足信。”

(2)(清)赵绍祖《古墨斋金石跋》:“碑为鲁公书,而碑阴绝不类。然颇婉雅可爱,自是当时之能书者。”

(3)(清)王志沂《关中汉唐存碑跋》:“碑阴不知何人所书,王箬林以为亦是鲁公书,然笔迹不类,疑是张少悌书。”

综括上述材料,可以看出,鲁公说从者较多。

按,碑阴行楷与传世鲁公墨迹任何一种均不类。又,鲁公碑版,皆为正楷,一碑而用两种书体且大小不同者,亦无先例。此外,碑阴“毅”“德”“横”“盐”“迁”“等”“师”“章”“督”“游”诸字,或不作正体,或大异颜体结字习惯(参颜真卿《干禄字书》及相关碑版),即校之以是碑之“铭”“序”,亦多不合。此均非“鲁公说”所能解。假若碑阴亦出鲁公手,则临池挥运之际,何以碑阳“经意”、碑阴便不“经意”?甚至碑阳此一“情绪”而碑阴彼一“情绪”?——郭熙、王澍之论,显然出自臆断!至于王澍引《金石录》赵明成之说,则更属无稽之谈!检《金石录》卷七,赵氏所记“颜真卿撰书”者,实仅指碑铭并序而已。碑阴赵氏失录,故叶奕苞《金石录补》增益之。

笔者认为,碑阴书法实出中唐名家徐浩之手!——确立这一观点,碑阴系年问题必须予以落实。

碑之阴、阳,有同时而书者,亦有碑阴后补者(阴阳若非一手,此事尤多)。是碑碑阴记郭子仪历官极详,始于“武举及第,授左卫长”,止于“拜尚书令兼中书令”。检《旧唐书》郭子仪本传,“(广德二年)十一月,以子仪为尚书令”,然郭子仪上表辞让曰:“以臣偏浅,又寡智谋,安可谬职南宫,当兹大任?况太宗昔居藩邸,尝践此官,累圣相承,旷而不置。……伏乞天慈,俯停新命”。代宗见表,初不允,“翌日,即敕所司令子仪于尚书省亲事”。未几,郭子仪又上表恳辞:“一人之身,兼官数四,朱紫同色,清浊不分。……陛下苟能从臣之言,俯察诚请,彼贪荣冒进者,亦将各让其后兼之官,自然天下文明,百工式叙,太平之业可得而复也”。至此,代宗方允其请,答诏有“无待礼成,曲从德让”云云。(《通鉴》记此事在广德二年十二月,当以本传为是。)越明年(永泰元年五月),郭子仪即有出镇河中之命。后又有“摄冢宰,充山陵使,赐号‘尚父’,进位太尉”等事,而碑阴无一述及。因此,以碑阴记郭子仪历官止于“尚书令”而论,其撰书当与建碑同时,信非补刻。

毕沅《关中金石记》谓“称尚书令,应是碑阴后书及之”。赵子函《石墨镌华》谓“史言子仪辞尚书令,碑乃实录之,且《通鉴》拜尚书令在十二月,此前一月书,当是误”。证之以上引史乘,毕、赵之论皆不确。盖碑立于十一月,正当拜命之际,而两次辞让及诏允其请则需一定时日,延至十二月,亦属可能。——显然,碑阴、碑阳实一时之书,清人枉生枝节,不足据。

碑阴系年既定,复考徐浩、郭子仪、颜真卿历官。据张式《徐浩神道碑》,徐氏以宝应元年(762年)六月奉诏入京,复为中书舍人。由此下及广德二年(764年),徐浩一直任职于集贤院。本年十一月,汾阳王郭子仪稍息戎马,亦居长安,且兼官中书令,为徐浩头顶上司。此时,颜真卿任刑部尚书,与徐、郭一殿为臣。

肃、代二朝,郭子仪掌文武两柄,外敷邦教,内参朝政,声望正如日中天,郭氏为其父家庙建碑,必然延请当朝之硕儒名手。而广德年间,张旭、贺知章、李邕等早已不在人世。碑版遍天下且称雄书坛者,实唯徐、颜二家而已。故舍此二家,恐亦无人能当汾阳王之选。徐、颜分司碑之阴阳,济成完璧,合乎情理,与前述史实更无任何抵牾。

作为旁证,尚有二事值得关注。郭、徐交谊,由此亦可想见。

其一,建中二年(781年)郭子仪卒,徐浩为书《郭子仪墓志》。

其二,《郭敬之墓碑》,徐浩书碑阴。

按,《郭敬之墓碑》,苗晋卿撰,萧华书,著录见于《金石录》、《集古录目》、《宝刻丛编》、《京兆金石录》等。然《金石录》、《集古录目》失录碑阴,《宝刻丛编》、《宝刻类编》、《京兆金石录》则单列碑阴,名曰“郭敬之子孙题名”,并注云“徐浩八分书”,其系年有“宝应元年”、“永泰元年”两说。然而,宝应元年、永泰元年距广德二年,前后均不过两年。诸家著录既称《墓碑》碑阴为“子孙题名”,则其与《家庙碑》碑阴之“子孙题名”必能吻合。是知,同一碑主,同一内容,极有可能前后书出一手。

今以《家庙碑》碑阴与徐浩墨迹《朱巨川告身》比较,二者之捺法、戈法极其相似;用笔、结体亦颇多雷同。——《朱巨川告身》书于大历三年(768年),距《家庙碑》仅四年,宜其面目仿佛,即以建中二年(781年)《不空和尚碑》参校,碑阴与之相去亦不甚远,盖徐浩久任馆阁,书法窘于绳律,风格变化本不显著。

或谓史传称徐浩攀附王缙、元载之流,而颜真卿正因得罪元载,横遭贬谪,是徐颜不能有碑版合作。其实,广德年间,徐浩尚无恶名,其与王缙、元载沆瀣一气乃大历以后之事。广德之前,徐颜早有碑版合作:天宝十一年(752年)颜书《多宝塔碑》、《孔子庙堂碑》皆由徐浩题额。——碑版题额者,其书艺、名位往往较书丹者为高。是知徐浩书法时誉尚差胜鲁公!故广德间续《家庙碑》之貂,舍徐浩其谁?王澍不谙唐代书史,漫作断语,贻笑大方。

要之,《郭家庙碑》代宗御笔题额、颜真卿书碑阳、徐浩书碑阴,诚足以当唐碑百品。由此,亦可见徐浩书法声誉之隆。唐人论书,每以徐颜并举,信然。

(三)颜体楷书的文字学考察

(1)

唐代是书法发展史上的黄金时期。颜真卿(709年—785年)雄秀独出的书风,不但擅名当时,而且流芳后世,其影响极为深远。

唐代也是字样学盛行的时代。承六朝别字之乱,唐人对文字规范工作颇为重视。颜真卿的伯父颜元孙(668年—732年)著《干禄字书》一卷,该书上承颜师古、杜延业,下启张参、唐玄度,在唐代小学著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干禄字书》由颜真卿于大历九年(774年)书丹上石,由此广为流传。杨汉公《〈干禄字书〉后记》载:“太师鲁公录《干禄字样》镌于贞石,仍许传本示诸后生。一二工人,用为衣食业。昼夜不息,剜缺遂多”(《全唐文》卷760)。由此可见该书当时影响之大。

在后世,该书之影响从未中断。北宋张有《复古编》,辽释行均《龙龛手鉴》参考此书颇多。再往下,明末学者顾炎武第一个发现《干禄字书》也是一项音韵资料,之后王鸣盛、黄侃等人作了进一步考察,并有新的发明。清人段玉裁《书〈干禄字书〉后》云:“其正字既皆合古,即其通字、俗字,学者流览,亦可以推古今迁移之故。今世俗字与唐时俗字有不同,而为校定古书之一助……学者诚志乎治经为业,由此书拾级而上,搜张氏、唐氏之书,进而求诸《说文解字》,庶几由文以得其辞,由辞以得其志,而经可渐治矣。”段玉裁将《干禄字书》与《说文解字》相提并论,正可见其份量之重。近人罗振玉《〈干禄字书〉笺证·弁语》推崇此书云:“唐人《干禄字书》、《五经文字》实能祖述许书,折衷至当。《五经文字》犹偶有疏舛,《干禄字书》则有纯无驳,其足以是正古籍之处极多……昔人云‘隋唐古籍一字千金’,其此书之谓矣。”(《贞松老人遗稿》甲集)

颜元孙《干禄字书·序》云:

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或总据《论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具言俗通正三体……所谓俗者,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倘能改革,善不可加;所谓通者,相传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若需作文言及选曹铨试,兼择正体用之尤佳);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明经对策贵合经注本文;碑书多作八分,任别循旧则)。

颜氏将文字分为“正”、“俗、”“通”三体,并主张在不同场合选择不同字体,不失为通变之法。现根据颜氏“字分三体论”将颜真卿主要楷书碑帖中的通俗字逐一选出,制成表格,以期有所发现:

相关说明:

1.本表通俗字的确定主要依据《干禄字书》。《干禄字书》未收者,则求诸张参《五经文字》、唐玄度《九经字样》及今人郝茂《唐代的正字和俗字》及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

2.表中碑帖系年主要以朱关田先生《颜真卿全集》为据,朱说未确,则择善而从,限于体例,不一一示出。

3.通俗字数量以字次计,即同一字出现几次则计几次。

4.本表“可见字数”是指除去碑帖中漫泐不可辨识之字以外的可辨之字数量。

5.《干禄字书》只取序言作为统计对象。

6.残泐过甚的碑版,作抽样调查,其统计数据只作参考,不予重点考察。

7.本表所收碑帖为楷字碑帖,《硖州帖》有行书笔意,此处仍视为楷书。

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几个结论:

(1)各碑各帖或多或少总有一定数量的通字或俗字。(《逍遥楼》及《移蔡帖》字数过少,例外。)

(2)时间上由早期到晚期,通俗字比例呈波动下降之趋势,且书风不同,通俗字比例也存在明显差异。

(3)帖中通俗字比例一般要高于碑版。

(4)同一碑帖中,通字要多于俗字,极少例外。

为什么会有这些特点呢?下文试图从时代背景、文化环境,颜氏之家学渊源,颜楷发展轨迹等方面加以阐述。

(2)

A、各碑各帖或多或少总有一定数量的通字或俗字。

小学是颜氏之家学,从黄门颜之推传至鲁公颜真卿,已有六世,而且学术观点一脉相承。概言之,颜氏都遵守“通变”这一原则,在承认文字发展自身规律的同时,结合社会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文字规范工作,引导而不是一味否定文字自身的发展。《颜氏家训·书证篇》云:

世间小学者,不通古今,必依小篆,是正书记。凡《尔雅》、《三苍》、《说文》岂能悉得苍颉本指哉?亦是随代损益,互有相异,西晋以往字书,何可全非,但令体例成就不为专辄耳。考校是非,特须消息……吾昔看《论文》,嗤薄世字,从正则惧人不识,随俗则意嫌其非,略是不得下笔也。所见渐广,更知通变,救前之执,将欲半焉。若文章著述,犹择微相影响者行之,世间尺牍,幸不违俗也。

将此段文字与上文所引《干禄字书·序》参看,确乎有声气相通之感。

颜真卿幼承家学,固知通变之理,临文作书,通字俗字间出其中,是可以想见的。况书法一艺,讲究变化,通字俗字,杂出其中,可使笔墨节奏不同,得布局疏密之妙。王夫之认为:“大抵书法之弊有二:一则府吏书佣、市井簿券趋简便,故省多而之少;一则工书者欲上下相配,疏密长短相称,取同音茂美者以成章,而不顾六书之旨,或至‘休’下增‘一’,‘林檎’为‘来禽’,更作不典,但务整丽,后人因之不能复改。”——颜真卿固然不会像市井书佣那样随心所欲,窜改文字;但作为“工书者”,从艺术的角度选择有利于布局谋篇的通俗字自然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同时,作为一个修养有素的文字学家,他的这种选择,又保持着恰当的学术分寸。

B、时间上由早期到晚期,通俗字比例呈波动下降之趋势,且书风不同,通俗字比例亦存在明显差异。

颜真卿学褚最久当无异议。按,褚遂良(596年—659年)由隋入唐,隋享国不过38年,终其一朝均受六朝以来别字之影响。褚氏自亦不能例外,今观其《倪宽赞》,《雁塔圣教序》等碑帖,信然。颜氏早期作品,如《郭虚己墓志铭》,尚有浓厚褚风,某些用笔,如闪空起笔,纯为褚法。临摹碑帖,不但受书风影响,而且会受碑帖中用字的影响。颜氏早期碑帖通俗字较多,与他的书法师承是不无关系的。

纵观颜氏书风发展轨迹,我们将其大致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从《郭虚己墓志铭》到《离堆记》。本阶段作品包括《郭虚己墓志铭》、《多宝塔碑》、《扶风庙残碑》、《东方朔画赞》、《华岳庙题名》、《离堆记残石》等。

2.从《郭家庙碑》到《麻姑仙坛记》。本阶段包括《郭家庙碑》、《硖州帖》、《书马伏波语》、《逍遥楼刻石》、《麻姑仙坛记》等。

3.从《大唐中兴颂》到《李玄靖碑》。本阶段包括《大唐中兴颂》、《八关斋报德记》、《宋广平碑》、《臧怀恪碑》、《元次山碑》、《干禄字书》、《放生池碑》、《殷夫人残碑》、《李玄靖碑》等。

4.从《马璘碑》到《颜家庙碑》。本阶段包括《马璘碑》、《张敬因碑》、《颜勤礼碑》、《颜家庙碑》、《自书告身墨迹》等。

观察颜氏书风演变与通俗字的关系,我们发现:在各阶段,一般而言,书风愈趋古朴雄放者,通俗字比例愈小,书风趋于华美,则通俗字比例相对要高。每一阶段书风都是由秀逸渐入雄朴,所以与之相应则有通俗字比例呈波动下降之势,并且以代表该阶段终结的作品通俗字比例最小。代表颜氏书风四变的作品——《离堆记残石》、《麻姑仙坛记》、《李玄靖碑》、《颜家庙碑》,人们历来认为《麻姑》最为古朴,查其用字,亦为四碑中通俗字比例最小的一件。

然而是什么原因使得颜氏楷书风格与其用字联系得这么紧呢?

有唐承魏晋以来别字之流俗,建国之初即相当重视正字工作。《新唐书·选举制上》载:“自高祖初入长安,开大丞相府。下令置生员,自京师至州县皆有数。既即位,又昭秘书外省别立小学以教宗室子孙功臣弟子。”唐承隋制,兴科举,设书学科。《新唐书·选举制上》载:“书学,生三十人……学书,日纸一幅,间习时务策,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凡学书,《石经》限三岁,《说文》一岁,《字林》一岁。”又载书学选举法:“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为第。”由此可见,唐代之书学实为书法、小学双修,且更重小学。

颜真卿家族自九世祖颜腾之以来,多以书法、小学见称于世,且以小学更为突出。曾祖颜师古(581年—646年)自隋入唐,奉太宗敕校雠五经,写成定本,颁行天下,又著“《匡廖正俗》八卷、《急就章注》一卷,以及《颜氏字样》,承祖先之余绪,启三唐之门户,作为唐代正字学的先驱者,而名垂史册。”伯父颜元孙精于小学,尤善书法,见称于玄宗。公元716年,因人诬奏罢归田里,赋闲十年。其间著成《干禄字书》一卷,成为唐代字样学经典之作。其时颜真卿正值孩童启蒙时期,受伯父教益颇多,以至终身难忘。之后他在《颜元孙碑》中追述道:“真卿越自婴孩,特蒙奖异,且兼师父之训,岂独犹子之恩。”

特定的历史背景、良好的家学熏陶,使颜真卿的书法、小学皆有可观。《封氏闻见记·声韵》载:“天宝末,平原太守颜真卿撰《韵海镜源》二百卷。广德中,为湖州刺史,重加补葺。更于正经之外,加入子史释道诸书,撰成三百六十卷。其书于陆法言《切韵》外,增出一万四千七百六十一字。先起《说文》,为篆字,次作今文隶书,仍具别体为证,然后注以诸家解释。既毕,征九经两字以上,取其句末字编入本韵。爰及诸书,皆仿此。自有声韵以来,其撰述该备,未有如颜公此书也。”

对颜真卿来说,凭借精深的小学修养,欲字字合于“六书”,确乎不难。但是,颜真卿愿不愿那样做呢?那样做合不合书法艺术规律呢?我们试图通过王羲之、颜真卿二家书法图式的分析比较,来说明问题。

按,王右军总千古之华美,颜鲁公集百代之雄朴,他们是书法史上遥相呼应的两座高峰。“质以代兴,妍因俗易”,固不能以“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而一味地厚古薄今。王右军变钟太傅之“古质”为“今妍”,颜鲁公易右军之“今妍”复归“古质”,各开一代书风,而共主百代书坛。由此观之,书法之变,终不离“妍”、“质”二审美范畴。

书风妍质之别,大抵由三方面因素决定:一是线条;二是字样;三是结字法。

线条是指用笔的质感。王书笔画两边都比较光滑、完整,看上去就像出水芙蓉;颜书笔画则时见斑驳损泐之迹,好比残垣之漏痕。两种不同的笔画形态作用于人的视觉,给人的审美感应也全然有别:前者秀丽,后者古朴。

字样指的是正字和俗字的分别。在正统文人眼中,正字是以《说文解字》为依据的。统计数据表明:《干禄字书》俗通正三体从《说文》正常演变而来的比例分别为:8.09%、14.44%、86.90%。俗体字多为追求书写之快捷而造,笔画大多简省,所以唐兰《中国文字学》干脆称之为“简俗字”。简俗字因为时代短近,且多借鉴行草楷化,故看去给人以清新流丽的审美感受。正字,特别是隶古定字,因直承《说文》,时代久远,自然给人一种高古典雅的审美感受。当然,颜真卿具有深厚的小学修养,在他追求古朴的一些作品中,出现一些古雅的通字、俗字,也不足为奇。

王羲之则不同,他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那时的人追求精神自由,长期处于统治地位的儒学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五经是很少有人读的,那么,为解经而作的《说文》自然也会遭受冷落。王羲之早年意气风发,很有建奇功伟业的大志。据《世说新语》载,王羲之和谢安共登城楼,谢氏悠然自得,遐想翩翩,很有超然世外的神情,而出口禹王,闭口文王的王羲之,则遭到了谢氏的嘲讽。他的这种鹤立鸡群的做法终究是行不通的,所以后来逼得他到父母的墓前发誓再也不做官,于是归隐山阴,成了一个吃药喝酒谈玄论道的隐士,变得放宕不羁了。艺术产生于人类狂放不羁的那部分本性,一旦放开束缚,纵情山水,那翩翩风气便很自然地容入他飘逸秀举的书法中了。这时,用字的复古倾向往往是有碍发挥性情的。

结字法是指内擫与外拓的区别。王羲之用内擫法,中宫收紧,笔画展开;颜真卿用外拓法,四周撑满,中宫宽绰。可以说,颜真卿借鉴篆籀笔法的同时也借鉴了它的结字法。

新旧唐书《艺文志》都著录了王羲之的文字学著作《小学章》,说明王羲之对文字学也是有研究的,但他最终没有像颜真卿那样有意的使用隶古定字。其中当然有时代原因,但审美需要却是最根本的,即流行之简俗字更适合以妍美书风来表现,而古朴之书则有赖典雅的正字以增辉。

C、帖中通俗字比例一般要高于同阶段的碑版

朱剑心《金石学》论碑帖之别云:

古今石刻,有二大流:一曰碑,一曰帖。凡专以书道为重,但赏其点画之妙,因而刻石以传者为帖;一切因人事而刻石者,其制虽不尽为碑,而皆及以碑名括之也。

朱氏将碑帖都系于“刻石”这个概念上,虽不够全面,但他以实用和艺术来区别碑帖,实为卓见。《干禄字书·序》云:“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将为允当。”也就是说写碑碣选用正字,比较适合;而平常文书,选择俗字,“用亦无爽”;表奏、笺启之类,使用通字,“固免底诃”。——质诸书法史,法帖用字随便,碑版用字规范,乃是一种普遍规律,颜氏翰墨,自然不能例外。

D、同一碑帖中,通字要多于俗字,极少例外。

要说明这个问题,先要弄清通字的性质。

张涌泉认为:“颜元孙所谓的‘通者’,其实也是俗字,只不过它的使用范围更大一些,流传的时间更长一些。换句话说,‘通者’就是承用已久的俗字。”

蒋冀骋认为:“盖颜氏正通俗三体的区别是以当时的书写规范为标准,并非‘总据《说文》’,而且有些字的归类并非尽善。如果采用二分法,颜氏的‘通’大致可以归于正体一类。”

张氏从俗文字发展的角度认为通字起初也是俗字;蒋氏从文字规范的角度认为通字大多数实际是正字。一个是历时的眼光,一个是共时眼光,并不矛盾。汉字规范历程总是受自下而上的约定俗成和自上而下的整理规范这对矛盾制约的。前世的俗字,通过整理规范,往往就会成为当世的正字;同样,当世的俗字也有可能成为后世的正字。《干禄字书·序》云:“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施表奏、笺启、尺牍、判状,固免诋诃。若须作文言及选曹铨试,兼择正体用之尤佳。”文言是唐代官方书面语言,“通字”既然可以和正字兼用其中,可想而知,唐人实际上是把通字作为准规范字看待的,只是比起正字,规范程度要低一些。颜真卿作为一个正统士大夫,自然是讲究规范的,运用其“通变”原则,在不使用正字的情况下,通字便成了首选对象。

(3)

唐代是楷书成熟的时代。政权的统一、经济的繁荣、科技的进步、文化的复兴,一方面将文字规范工作提上日程,一方面又为这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武周改字,全国通行。举凡碑碣墓志、造像题名、章奏简札,莫不划一。然敦煌经卷却可用舍两便。由此可见唐代文字政策对佛教写经似未作强制要求。正因如此,加上经生多为僻里匠人,抄写经卷,多重速度,六书不谙,小学不习,于是随意增省,顺势讹变,音同相借,形近互通,别俗之字,遍满经卷,目不暇接,传于今世,非经校定,几不可识。唐代佛教流行,王公贵族、士人官宦亦多有信奉者。他们常常邀请经誊生写经卷以为诵读研习之资。唐代经卷俗字对当世书家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值得指出的是,颜真卿的笔下虽然常常出现俗字,但是,与唐代书家相比,他的碑帖用字在当时仍然是最为规范的。所以,颜真卿的碑版法帖,在书法学和文字学上都具有相当影响力。

黑格尔说:“花朵开放的时候花蕾消逝,人们会说花蕾是被花朵否定掉了;同样地,当结果的时候,花朵又被解释为植物的一种虚假的存在形式,而果实是作为植物的真实形式出现而代替花朵的。这些形式不但彼此不同,并且互相排斥,互不相容。但是,它们的流动性却使它们成为有机统一体的环节,它们在有机统一体中不但不互相抵触,而且彼此都同样是必要的;而且正是这种同样的必要性才构成整体的生命。”如果说钟繇是花蕾,王羲之是花朵,那么颜真卿无疑就是果实。钟王颜三位大师共同构成了一个书法有机统一体。苏东坡说:“诗至杜子美,文至韩退之,书至颜鲁公,画至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苏公此语确立了颜氏书法的历史地位。当然,稳实端庄,尽合字学的颜氏楷书,怡情之外,更便于实用,其价值还不能仅仅局限于书法。

一种字体的确立需要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字形的正定,一是代表字体的确立。如果说颜之推、颜师古以及颜元孙等颜真卿的前辈共同完成了“字形的正定”,那么,颜真卿则确立了楷书的代表字体。

(四)颜真卿、徐浩之比较

颜真卿比徐浩小八岁,颜殉难于贞元元年(785年),徐病逝于建中三年(782年)。盛中唐之际,二人曾数度同朝为官,以书法饮誉当朝,时人并称“徐颜”。(新旧《唐书》颜真卿本传记,安禄山初反,颜氏为平原太守,其麾下有一副将名徐浩,曾总兵一部与贼将白嗣深、乙舒蒙战,贼军大败。此徐浩史籍无考,盖与书家徐季海同名者(徐季海时守襄州)。

唐人虽“徐颜”并称,然各朝实有侧重,概而言之:盛唐多推徐迈颜,中唐则徐颜齐名,晚唐始抑徐扬颜。入宋,重颜轻徐则已成一边倒之势。苏东坡《书吴道子画后》:“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自一代文宗兼书家如此登高一呼,颜氏书法地位自然更为巩固。元明清以降,鲁公赫然凌驾于徐浩之上,几不见“徐颜”并称之辞。换言之,徐浩死后,书名式微。昔日“系两宫文翰于一手,宠绝一时”之辉煌,不幸竟为寂寞清冷取而代之。

客观地说,颜书之定于一尊,有着深刻的政治文化背景,其王权主义立场、效命死节的忠臣形象,为历代统治者所用,道学家藉其人“表忠义,劝来世”亦不遗余力。对此,朱关田先生《颜真卿书法艺术及其影响》一文,分析至精,兹不赘。

本章所论,在乎这一史实:二人生前,徐浩书誉胜过鲁公。——数百年来,此事往往不为人知。

1.唐代书论中的徐颜

(1)称徐不称颜

窦灵长为中唐著名书法评论家、鉴赏家,曾任宫廷“别书人”。其《述书赋》评徐浩:“广平之子,令范之首,娅婉钟门,逶迤王后。”窦氏以徐浩附于钟繇、二王之后,可谓推崇备至。——此赋述及中唐书家数十人,徐颜后辈如史惟则、张从申、萧诚等二三流书家并荣膺其选,而窦氏于颜真卿却未置一词,论者每以为怪。《述书赋》完成于德宗贞元初,与颜真卿殉国时间相当接近。史不载窦氏与鲁公有何龌龊,是知未及颜氏一语,诚非窦氏别有积怨或疏误不学。究其实,斯时鲁公书名不彰,或即有一定书名,官方职业书家亦未必完全表示认同。当然,窦氏评徐浩,可能也有偏私,盖建中初,徐氏于窦氏兄弟曾有举荐之恩,事见徐浩《古迹记》。

武平一《徐氏法书记》:“豫州刺史东海徐公峤之、季子浩,并有献之之妙”。

蔡希综《法书论》:“父子兄弟相继其能者,……东海徐峤之及子浩,……并遭盛明之世,得从容笔砚。”

韩方明《授笔要说》:“贞元十五年,授笔法于东海徐公璹。”按,徐璹为徐浩长男,书不逮父远甚,韩氏既以徐家笔法标榜正宗,其祖祧徐浩,殆无可疑。

要之,上述武、蔡、韩三家书论称誉徐氏世家而不及颜真卿,当较为客观,可与窦灵长《述书赋》互相参证。

(1)徐颜并称及抑徐扬颜

颜真卿之见于书论,始于晚唐,远在其殁世后数十年。

卢携《临池诀》记徐浩、颜真卿皆为张旭传人,又自谓《临池诀》乃是以徐浩《论书》为蓝本,“删繁选要,以为其篇”。——质言之,《临池诀》详于徐而略于颜,是知卢氏虽“徐颜”并称,或当更重徐书。

陆羽《论徐颜二家书》:“徐得右军皮肤眼鼻也,……颜得右军筋骨心肺也。”按,中国古典书论惯用“生命形象”作书法品鉴,业师丛文俊先生《传统书法批评“形象喻知法”例说》一文,阐述极为精辟,限于篇幅,此不称引。“筋骨心肺”比之“皮肤眼鼻”,其审美价值高出一筹。是知陆羽有推颜迈徐之意。然而,必须指出,陆羽曾为颜真卿门客,所评未必公允,折衷其论,徐颜二家之书或可等量齐观。

吕总《续书评》:“徐浩故多精熟,无有异趣。颜真卿如锋绝剑摧,惊飞逸势。”显然,吕氏有抑徐扬颜之意。

上述卢、陆、吕并称“徐颜”之三家,均在晚唐,即徐颜二人殁后。其持论虽见仁见智,但较之盛中唐之世,却也可以发现,此时颜书声誉渐起,骎骎然颇有度越徐浩之势。

此后,释亚栖《论书》,崇尚“通变”,始不言徐浩而独称鲁公,且列之于唐代名家之林。亚栖云:“凡书通即变,王变白云体,欧变右军体,柳变欧阳体。永禅师、褚遂良、颜真卿、李邕、虞世南等并得书中法,后皆自变其体以传后世,俱得垂名。”

值得注意的是,自晚唐颜书声誉渐高以后,间亦有讥之者。如后主李煜《书述》:“真卿得右军之筋,而失于粗鲁。……有楷法而无佳处,正如叉手并脚田舍汉。”反之,综观唐五代书论,对徐浩尚无此类讥评。

总而言之,盛中晚唐二百年,世人评徐颜书法,推徐迈颜在二人生前,抑徐扬颜则在二人殁后。由此可见,徐颜并世之时,徐书声誉胜于颜书。

2.唐代史籍中的徐颜

颜书时誉不如徐书之事实,不独唐代书论足以征之,质诸史籍亦然。

检新旧《唐书》颜真卿传,其于旧书仅得“尤工书”三字,新书只不过“善正草书,笔力遒婉”寥寥数语。李肇《国史补》记“张旭草书得笔法,后传崔邈、颜真卿。”亦极简略。反之,徐浩则系两宫文翰于一手,俨然馆阁御用书家本色。新书称其“八体皆备,草隶尤工,世状其法如怒猊抉石,渴骥奔泉,……四方诏令,多出浩手,遣辞雄赡而书法至精,帝喜之。又参太上皇诰册,宠绝一时。”旧书称其“属词赡速,尤工楷隶,参两宫文翰,宠遇罕与为比。”

又,贾至《授徐浩尚书左丞制》:“敕中书舍人徐浩,精洁惠和,敏而好学,有凌云之词赋,兼临池之翰墨。……可兼尚书左丞。”时在肃宗至德二载(757年),徐浩五十五岁。徐氏以文辞书法之能加官,其书坛地位,自然不可低估。反之,颜真卿一生努力国是,书法之能多为其政治军事建树所掩,时人取其荦荦大德,不遑及书。

又,张式《徐浩神道碑》记“开元、天宝间,倾金帛,刻琬玉者一台二妙而已。”按,“一台二妙”,此指徐峤之、徐浩父子。“倾金帛,刻琬玉”谓时人不惜重价,购求徐氏父子书法,勒之贞金乐石。显然,盛唐书坛,乃是徐家父子称雄天下的局面。由此可以推测,唐人以“怒猊抉石,渴骥奔泉”称誉徐浩书法,或即始于天宝年间。

复次,考徐浩历官,浩以开元十七年(729年)充任集贤院校书郎,继历待诏、修撰、学士、副知院事、判院事诸职。质言之,徐浩任职集贤院,时间长达十数年,集贤诸学士中,徐浩资历甚深。众所周知,集贤院为唐代最高学术机构,所以,完全可以将徐浩视作盛唐官方首席馆阁书家。不言而喻,撇开艺术造诣,仅论个人影响,颜真卿实难与徐浩抗衡。据徐浩《古迹记》,天宝、至德年间,徐氏曾两度充任图书收访使,专为皇家求购二王真迹。其后,徐浩审定内府所藏王羲之《东方朔画赞》实为赝品,虑及内府收藏“代无鉴者,诈伪莫分”,遂亲自举荐窦蒙兄弟及长子徐璹于德宗李适,“使定古迹”。这些史实,固可见徐氏职务与书法关系之密切,更为重要的是:德宗李适在国事危艰的多事之秋,竟然采纳了徐浩的建议!显然,作为九五万乘之尊的皇帝,也颇知这位书坛元老的份量。

3.唐代诗歌中的徐颜

以诗记事言志为唐代盛行风习,它构成了唐代文化的独特品格。著名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治唐史,开创了“诗史互证”的全新境界。可以说,继章学诚倡言“六经皆史”之后,陈先生的这一史学发明,具有划时代的积极意义。陈先生指出:“唐代历史具有很大的复杂性,接触面也很广,并且很多史料遗留在国外。但唐代诗歌则保留了大量历史记录,唐史的复杂性与接触面广这些特点,都在唐诗中有反映,成为最原始的实录。文章合为时而作,所以,唐诗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本节探讨徐浩、颜真卿的书法时誉,即沿用其“以诗证史”之法,效颦学步之讥,固不辞也。

统计存世唐代诗歌(《全唐诗》《全唐诗外编》及相关新出材料),其有及于徐浩者14家,18首:刘长卿、司空曙、独孤及、卢纶各2首;皇甫曾、牟融、储光羲、包佶、常衮、蒋涣、秦系、钱起、苏涣、马云奇各1首。而此18首诗歌之中,关涉徐浩书法者计10家12首。相比之下,与颜真卿有交往或曾与其唱者,则多至百数十家,其名见于《全唐诗》颜真卿《夜宴咏灯联句》、《溪馆听蝉联句》、《月夜啜茶联句》等18首“联句”诗中,此不称引。所可参较者为单独奉赠、追怀鲁公之诗,计有33首:皎然23首,岑参2首,卢纶、李白、高适、张志和、窦群、皮日休、李德裕、戎昱各1首。然而,关涉其书法者,却仅7家7首。兹将有关诗句,胪列于下。

(1)有关徐浩书法之诗——10家12首

①独孤及

A、岂令永和人,独擅山阴游。(《全唐诗》卷二四六)

B、挥翰忘朝食,研精待夕阳。(《全唐诗》卷二四七)

②卢纶

A、麟笔删金篆,龙绡荐玉篇。(《全唐诗》卷二七六)

B、挺赟惠学该儒释,袖有徐颜真草迹。(《全唐诗》卷二七六)

③刘长卿

邹牧入梁苑,逸少在山阴。(《全唐诗》卷一四七)

④苏涣

亚相书法凌献之,见君绝意必深知。(《全唐诗》卷二五五)

⑤司空曙

香卷青编内,铅分绿字中。(《全唐诗》卷二九三)

⑥常衮

墨润冰文茧,香销蠹字鱼。(《全唐诗》卷二五四)

⑦钱起

彩笔下鸳掖,褒衣来石渠。(《全唐诗》卷二三八)

⑧包佶

对案临青玉,窥书捧紫泥。(《全唐诗》卷二零五)

⑨秦系

洗砚鱼仍戏,移樽鸟不惊;兰亭攀叙却,会此越中营。(《全唐诗》卷二六零)

⑩马云奇

一昨江南投亚相,尽日华堂书草幛。(《全唐诗外编》)

(1)有及颜真卿书法之诗——7家7首

①卢纶

挺赟惠学该儒释,袖有徐颜真草迹。(《全唐诗》卷二七六)

②皎然

九流宗韵海,七字揖文江。(《全唐诗》卷八一七)

③皮日休

风日采幽什,墨客学灵翰。(《全唐诗》卷六零九)

④皇甫曾

诗书宛似陪康乐,少长还同宴永和。(《全唐诗》卷七八八)

⑤李德裕

逸人缀翰藻,前哲留遗篇。(《全唐诗》卷四五七)

⑥岑参

赤笔仍在箧,炉香惹衣裘。(《全唐诗》卷一九八)

⑦窦群

还将文字如颜色,暂下蒲车为鲁公。(《全唐诗》卷二七一)

按,诗家造语,文人赋咏,与书论、史鉴纪实之言有异,不宜凿空坐实,死句参禅。钱锺书先生《管锥编》云:“窃谓诗文风景物色,有得之目验者,有出于一时兴到者。出于兴到,固属凭空向壁,未宜缘木求鱼;得之目验,或因世变事迁,亦未可守株待兔。”又,“词章凭空,异乎文献征言,未宜刻舟求剑,固也。经有‘假设之词’,而诸子、词赋师法焉。不宜苛责词赋之有背史实,不宜轻信词赋之可补史实。”——所以,分析上列诸家之诗,当取宏观统摄之法。

诸家之诗,绝大部分作于徐颜生前,专言书法者与文辞、翰墨浑称者,虽不易明辩,然藉以考徐颜书法时誉,仍为弥足珍贵之史料。试略作说明:其一,就比例看,有及徐浩之诗18首,其中,称颂徐氏书法者12首,比例高达67%;单独奉赠、追怀颜氏之诗计33首,其中,称颂颜氏书法者7首,比例仅为21%。——显而易见,徐浩确乎颇具书家本色,其口碑远胜于颜真卿。其二,就总数看,称徐浩书法,10家12首;称鲁公书法,7家7首。此虽差近,然不改上述结论。其三,与颜真卿有交往之诗人数不胜数,其中,皎然和尚最值关注。据史料记载,颜真卿不仅邀请皎然参与《韵海镜源》编撰,更携手上凤翔、望太湖、泛东溪、登杼山、攀上峰、宴苕霅,盘桓奉酬,几至形影不离。故皎然与鲁公唱和、联句之诗,竟达23首之多。然而,除上引“九流宗韵海,七字揖文江”十字之外,其余皆为吟赏烟霞、发明玄理、赞述德行之语。——换言之,对鲁公书法,这位至交,似乎特别吝啬辞费。基于二人交游,不妨作一逆向推理:试将鲁公换成徐浩,皎然之诗,又当如何?

综括上引有关诗句要旨,较以篇什多寡,结合徐颜二人生前之职业身份来衡量,我们完全可以得出同一结论:颜书时誉,不及徐书。

4.徐颜书法新论

自北宋以来,中国书法批评阑入了浓烈的伦理成分,所谓“苟非其人,虽工不贵”。朱长文《续书断》评颜书云:“其发于笔翰,则刚毅雄特,体法严备,如忠臣义士,正色立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苏东坡、黄庭坚均有类似言论。

如前所述,盛中唐之际,鲁公书名尚不彰显,晚唐,其声誉始渐过徐浩,至北宋,乃赫然定于一尊。——颜书地位之日益巩固,实有赖其忠诚烈节。而徐浩的生后寂寞、知音难觅,亦在于人伦之咎。考徐氏行状,其入仕之后,仅开元、天宝初薄有政声,此外则每每染于污秽。《旧唐书》记徐浩晚年“多积财货,又嬖其妾侯莫陈氏,颇干政事,为时论所贬。”此又见《资治通鉴》卷二二四:“(元载)弄权舞智,政以贿成,僭侈无度。……岭南节度使徐浩,贪而佞,倾南方珍货以赂载。……吏部侍郎徐浩、薛邕,皆元载、王缙之党,浩妾弟侯莫陈付为美原尉,浩嘱京兆尹杜济虚以知驿奏优,又嘱邕拟长安尉。……御史大夫李栖筠劾奏其状,……上怒,夏五月乙酉,贬浩明州别驾。”——为官不廉,风节有亏的徐浩,与鲁公凛凛正色的忠臣形象诚不可同日而语,其书法声誉之日其式微,也是势所必然。

但是,“知人论书”,即置人伦评价于作品艺术造诣之上的批评方式,也掩盖了一些重要些事实。所以,本节将撇开两宋以来的“人伦情结”,对徐颜书法的艺术成就进行新的比较。

(1)博涉与专精

传世颜真卿书迹,绝大多数为楷书及行书,隶书仅见《东方朔画赞》碑阴题额,草书仅见《裴将军诗》(或疑伪),篆书未有著录。而传世徐浩书迹,楷、隶、行三体数量相当,草书晚唐司空图即有收藏。据《宝刻丛编》记载,徐氏篆书题额亦不少,更有全文篆书的《广济院碑》一种。试分别比较如下:

A、楷书及行书徐氏行、楷,胜在精熟雅正;颜氏行、楷,胜在品格独创。按照唐人的审美观念,前者自然雅俗共赏,倍受青睐;后者则曲高和寡,知音较少。此与后世评价有所不同。

B、隶书取颜真卿《东方朔画赞》碑阴题额与徐浩《嵩阳观圣德碑》并观,二者显然不在一个档次。徐浩专精隶书,较之唐隶名家史惟则、韩择木、卢藏用等辈实毫不逊色。而鲁公不善此道,殆无疑问。传世数百件作品之中,隶书仅此一件,已足以证实上述推论。

C、篆书唐人篆书成就较低,能为篆书碑版的书家,屈指可数,李阳冰、徐浩二人当推为凤毛麟角。史载颜氏世重小学,而颜真卿篆书,即著录亦未尝一见,似鲁公几不能作篆。此殊不可解,待考。

D、草书鉴于作品数量及可靠性,徐颜草书,难以比较高下。此从略。

显然,论博涉,鲁公确乎无法与徐浩相比。此亦可见徐氏的职业书家本色。若论书体专精,徐颜当在伯仲之间。

此外,二家之专精,尚可从书法实用角度进行比较。徐浩久任集贤,待诏金门。诰册王令,自非“官楷”莫属!这种馆阁书体,宜小不宜大,欲臻精工,殊非易事。然细品徐氏《谒禹庙诗》《宝林寺诗》小楷刻石,窦灵长“逶迤王后”之评,诚非漫语。相形之下,鲁公一生不喜作小字端楷,《干禄字书》偶一为之,虽有可观,论以精工,实难与徐浩颉颃。盖鲁公小楷亦用其大字“平画宽结”之法,追求“篆籀”遗意,此法对运笔的速度及毫尖使转的灵活性均会产生消极影响。鲁公所长,在于擘窠大书,此乃颜氏家传绝技,亦融入了其姻亲殷仲容的榜书笔法。湖南浯溪《大唐中兴颂》,当推为有唐三百年第一摩崖。颜字“平画宽结”的优势正在于此。——它“合篆籀之义理,得分隶之谨严”,愈大愈壮,愈大愈雄。因此,完全可以将颜真卿视为榜书笔法的集大成者。就此而言,徐浩碑版如《嵩阳观圣德碑》,虽字大盈尺,实不过机械放大而已,其榜书造诣,与鲁公亦有天渊之别。总而言之,官楷诰册,颜不如徐;擘窠碑版,则徐不及颜。

(2)继承与创新

李唐开国伊始,书学秉承了杨隋遗绪。当时,以虞世南、欧阳询为代表的南、北二派书法,分庭抗衡,各擅其美。贞观年间,唐太宗抑欧扬虞,且崇尚王羲之书法,致使天下翕然风从。江左风流,遂大行其道。下及高宗咸亨之世,怀仁集王书《圣教序》一出,士林即奉为圭臬,学者莫不视为右军真迹,竞相摹拓。因此,“初唐四家”虽“欧虞褚薛”并称,传北派书法,实仅欧阳询一人而已。阮元《南北书派论》:“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阮氏所言,甚为中肯。持此以论初唐楷书碑版,客观地说,除欧阳询而外,均有寒俭单薄之相,即虞褚二人亦不能幸免。盖南朝尺牍笔法骤然用于铭石,“体”“用”必不协,而初唐书家为时代所囿,尚无暇反思其弊。降及盛唐、中唐,歌功颂德、刻石谀鬼之风大炽,丰碑巨碣,为有唐三百年之冠。——质言之,“铭石”的客观需要,迫使盛中唐书家拓宽视野、革新笔法,藉以纠正初唐碑版的靡弱与轻佻。徐浩、颜真卿二家书法,正是继“欧虞褚薛”之后,唐代书风丕变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鉴于南派书法用于铭石必然瘦硬有余、丰茂不足,故难臻典重宏逸的积弊,徐浩、颜真卿书法均自觉地走向了宽博雄强。其中,颜氏书法的刚健雄浑,实已达有唐一代之极致。倘置诸中国书法史,论阳刚之美,恐亦无人过之。

然而,纠初唐楷书碑版单薄瘦硬之弊,徐浩、颜真卿却又采取了不同方法。具体而言,徐浩对“宽博雄强”的追求,侧重于对唐玄宗、苏灵芝等辈的刻意“肥厚”进行矫正,故徐氏自身的“二王”基调仍完好无损。换言之,徐氏变初唐书风,采取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改良”措施,带有浓烈的保守色彩。反之,鲁公的“变法出新”,则体现了较强的“革命”性。朱关田先生指出,颜真卿“那厚重的用笔,茂密的布白,沉浸郁勃的神韵,都胎息于两汉隶碑,非初唐诸家所有。”实际上,对时人无暇一顾的北朝“铭石”遗法,颜氏亦有扬弃之功。——颜楷“平画宽结”,实即出于北齐铭石。世人盛称“颜筋柳骨”,“筋”“骨”何来?求之北朝“铭石书”,即不中,亦不远。当然,以“革命”形式而确立的颜氏书风,也遭受过不少非议,后主李煜讥为“叉手并足田舍汉”,及至北宋,力追“晋韵”的米芾仍喻之为“蒸饼”。审美观念因时代而异,在崇尚书家主体意识,张扬个性的今天,颜书独到的造诣,自然具有其特殊的审美意义。

就变法创新而言,徐浩确乎相形见绌,然而,这并不能抹杀徐书的历史地位。——须知,徐浩长颜真卿近十岁,徐氏乃是盛唐书风丕变的先行者。徐浩之于颜真卿,其意义在于:直承褚遂良而下,为“颜体”艺术风格的确立,酝酿了必要的前奏。换言之,革初唐风习,舍徐浩之经验积累,则鲁公未必能有集大成之美。后世“知人论书”,盛称颜公变法,以其方驾王羲之而不顾徐浩,于史实颇有出入。笔者作徐颜比较,实取意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