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侃在浔阳做县吏的时候,监管渔业,想到母亲还在乡下过着清贫的生活,心里很不安。一次,一个部下出差,要路过母亲居住的地方。陶侃便要他带一坛子咸鱼干送给母亲,让她尝尝浔阳的特产,以表孝心。陶侃的部下见到陶母,说明了来意,陶母很高兴。可是,当她读完儿子的信,又问清了这坛咸鱼是公家的东西时,心情变得沉重起来。她拿过笔墨,写了个“封”字贴在坛口上。对来人说公家的东西不能收下,并且请陶侃的部下带回去交给了陶侃。她还在信中写道:“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唯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陶母退还鱼干的举动,教育和影响了陶侃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