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不可不读的微历史——历史细节中的微言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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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2章 清官第一

于成龙在任居官七年,建学宫,创养济院,洁己爱民,“与民相爱如家人父子”。康熙六年,任四川合州知州。当时该州治所仅有百多人,且差役十分繁重。他到任后革除宿弊,招民垦田,货以牛种。不到一个月,州治户口增至一千。康熙十七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是时,以郑成功而株连获罪数千人,皆为死罪。于成龙查明这些人都是无辜百姓,即陈报上司批准予以开释。于成龙任按察使期间,秉公执法,判处公平,使不少冤狱得以平反。于成龙廉洁自律,从不接受馈送。由此政声鹊起,为巡抚吴兴祚荐为廉能第一,深受百姓欢迎。因于成龙政绩卓著,康熙十九年擢直隶巡抚。赴任伊始,布训示不得馈送上官。又根据实际情况,上疏皇帝请求免征宣化府所属东西两县与怀安、蔚州的二万一千八百顷的赋税,减去了几千户农民的沉重负担。当于成龙惊悉宣化府东西二城在二十余日饿死数十人的情况后,在未经朝廷允许的情况下,派人将平粜仓粮赈济饥困不能谋生的穷民,每日赈济二斗。康熙二十年,于成龙赴京面君,康熙皇帝称赞他为“清官第一”,赐银千两,皇帝御马一匹,制诗褒扬,并命户部派官助其赈济饥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