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学生伤害事故认定与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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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客观公正原则

客观公正原则,即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定造成事故的原因,客观地评价学校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和学生自身的行为以及第三人的行为,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要求学校履行法律规定以外的职责。由于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各不相同,准确认定当事人各方的责任是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前提。学生伤害由于直接涉及当事人各方的切身利益,客观公正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也是减少争议和妥善处理纠纷的前提和基础,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要想客观公正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就必须从实际出发,对事故的前因后果进行详细地了解和准确的判断,既要在依法维护全体受教育者权利的基础上,又要体现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客观,即要求事故处理应当全面真实地调查、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彻底搞清楚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认定造成学生伤害的原因,使作出的判断符合客观实际。学校和家长及学生本人都不能出于主观臆断,歪曲事实,更不能故意隐瞒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真相,不得弄虚作假。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确定当事人责任的归属问题。

公正,有了对事故发生的客观实际情况的准确了解作基础,就应当给事故各方当事人一个公正的责任承担结果,既要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要求学校承担法律规定以外的责任,应实事求是地评价学校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和学生自身的行为。学校既不能推卸责任,受伤害的学生或其监护人也不能没有道理地将全部责任推给学校或提出明显过分的要求。民法上有关侵权的三条归责原则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有过错的一方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根据双方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部分责任;如果学校没有过错,那就失去了学校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只能由有过错的受害人自己或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在伤害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又不符合特殊侵权的构成要件,那只能是意外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学校对受害者给予了经济救助,也不是出于对事故责任的承担。

在依法处理伤害事故的基础上,充分贯彻和遵循客观公正原则,是准确作出事故责任承担和承担责任大小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