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邓小平都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继承者和发扬者。他们所创立的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他们是在不断实践过程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由于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的不同,他们在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上有不同之处,因此,他们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对中国和世界的马列主义继承和发展有着不同的贡献。利用比较的方法探讨毛泽东邓小平如何解决民族问题是很重要的一种手段,特别是在比较中进行必要地分析、推理和论断,可以揭示我国民族问题的产生、形成、发展、变化的规律性;而且运用比较的方法,更能从符合实际和本质的考察及论断中认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理。所以,在比较研究中我们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原则,从而进行科学的方法论是至关重要和应当遵循的。
同样,我们只有对毛泽东邓小平解决民族问题的方法论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归纳和总结马克思主义者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方的规律性东西,也可以找出方法论的可取之处及经验教训,不断丰富和完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理论,开拓研究民族问题的新领域。“民族问题不能认为是什么独立自在的、一成不变的问题。民族问题只是改造现存制度问题的一部分,它完全是由社会环境的条件、国家政权的性质并且一般是由社会发展的全部进程决定的”。“人对人的剥削一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剥削就会随之而消灭。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灭,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灭”。这是马克思主义者认识民族问题的观点,这种方法就是用科学的方法论与唯物史观相结合下才产生的,即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比较的方法,就是结合对比较对象的性质、特点、规律及内在联系进行全面的、理论的、实际的考察和论证,从中找出彼此的内在联系上的相同点或相异点,并能揭示出这种事物存在的合理性和发展的规律性,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论作出的客观分析和评价,这才是科学的方法论。
下面我们就毛泽东和邓小平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方法论进行讨论,并且运用比较的方法去研究二者的关系。
一、毛泽东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和方法论
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他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与其他领导人一起,善于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于民族问题的认识、处理也不例外。毛泽东为处理民族问题阐述的理论原则,据此制定的纲领、方针、任务、政策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依据。毛泽东在认识民族问题指出,国内民族问题是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指出中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我国的六亿人民正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地进行着伟大的社会主义建设”。这就是我国国内民族问题的指导方向和根本目的。
毛泽东对处理中国民族问题的内容有独特的看法,下面试从几个不同的方面阐述。
1.各民族共同建立统一的人民共和国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开始探索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当时虽然民族工作的重点放在内蒙古和西北地区,但是以毛泽东名义发布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内蒙古人民宣言》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回族人民的宣言》中的重要的思想成了当时团结全国各族人民的行动纲领,对于形成巩固的抗日联盟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毛泽东站在历史的高度,审时度势地提出抗日统一战线的思想和决策,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反对强权侵略的思想,使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和民族统一方面有了很大影响。
我们知道,历史上的东夷、南蛮、西羌、北狄(或戎)都是指不同的民族概念。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汉、满、蒙、回、藏的五族共和思想也是以民族的统一和团结为先决条件的;毛泽东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三省以及内蒙古地区时,提出人民共和国的概念,就是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追求奋斗目标中的民族性所在。中国共产党“不但代表工农的,而且代表民族的”,“人民共和国的政府以工农为基础(主体),同时容纳其他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阶级”,“使民族资产阶级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靠性”。这种提法使国内各民族都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推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真正的人民共和国。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反映出他对于在外敌入侵下民族矛盾急剧上升时期的科学认识和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的策略抉择和建立国家的新举措。
毛泽东在建党前关于少数民族“自治自决”中提出的“人民共和国”思想,抗日战争时期,他针对内蒙古和西北少数民族争取解放的斗争明确指出:“动员蒙民、回民及其他少数民族,在民族自决和自治原则下,共同抗日。”在他的倡导下,通过民族自决实现民族自治思想,首先在陕甘宁边区范围内开始实践。后来他又倡导“允许蒙、回、藏、苗、瑶、夷、番各民族与汉族有平等权利,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他的这种把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思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2.和平解放西藏等地的战略
新中国建立时,除内蒙古自治区已先行成立外,其他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尚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但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方针已经确立。随着全国解放进程的发展,西北和西南地区的解放形势日益临近。如何解放新疆和西藏地区,成为毛泽东极其重视的战略问题。迅速解放这些民族地区,是彻底解放全国各族人民的需要,是将解放战争进行到底,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需要。
在新疆地区,解放战争前夕爆发了少数民族反对国民党统治的三区革命。在全国解放的形势下,争取和平解放新疆,毛泽东认为:“你们多年来的奋斗,是我全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运动的一部分,随着西北人民解放斗争的胜利和发展,新疆的全部解放已为期不远。你们的奋斗即将获得最后的成功。”后来三区革命政权是党和平解放新疆的依靠力量,争取新疆省府和驻军起义是实现和平解放的必要条件,而且还是党密切联系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参政的民主权利,是实现和平解放的根本保证。
在西藏地区的问题上,毛泽东将它作为我党的一个重大的斗争任务和当前的方针予以重视,表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坚定立场。他说:“进军及经营西藏是我党光荣而艰苦的任务。”因为西藏地方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极其黑暗和残酷,国外分裂势力的影响也较突出,他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紧密地接合起来,对西藏的客观形势给以分析,充分肯定“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派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同时,他在根据西藏人民的意愿,就西南局与西藏地方政府谈判中强调西藏领导人员的作用,因为上层领导人的倾向问题是决定和平解放西藏的关键。他从历史上受压迫的少数民族利益出发,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特别是人民群众和以民族宗教为代表的上层人士联合起来,表现出毛泽东从人民利益考虑,充分尊重人民的选择,而且从实际出发的灵活性。这一切都体现了他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保证了西藏地区的和平解放。
3.消除民族隔阂,实现各民族团结
实现各民族的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关系的根本原则之一。毛泽东在坚持民族团结方面提出了“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并且肯定了新中国的团结友爱的民族关系。1957年2月,他提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他还把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作为标准,他还指出:“我国少数民族人数少,占的地方大……我们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实际上是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至少地下资源很可能是少数民族‘物博’。”
他还很敏锐地认识到我国还存在着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利因素:一是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二是历史造成的严重的民族隔阂,三是人民内部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他认为:“几百年来,中国各民族之间是不团结的,特别是汉民族与藏民族之间不团结,西藏民族内部也不团结。这是反动的清政府和蒋介石政府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毛泽东同时对大汉族主义也深恶痛绝,他在许多场合批评大汉族主义,他认为只有消除大汉族主义思想,才能消除民族隔阂,实现相互信赖、平等团结。所以为了加强民族团结,消除民族隔阂,他提出了对策。
要解决民族隔阂,实现民族团结,首先应该批判和反对民族主义,而重点是大汉族主义,再就是对各民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政策教育,注意检查民族关系,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还有应当加强民族交往,增进友谊。适当的时候派出懂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怀有深厚感情的人前往民族地区,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之上发现和解决问题,这样不但可以消除民族隔阂,还可以加强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团结。毛泽东的这种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对建立平等团结、友爱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起到了巨大作用。
4.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党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新中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它能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享受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权利,并能有力地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
陕甘宁边区的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践,对党所领导的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有着重要的影响。在抗日战争胜利之际,毛泽东关于统一中国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阐述,他认为“必须将分裂的中国变为统一的中国,这是中国人民的历史任务”。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在全国各民族人民获得自由和民主政治基础上形成统一,组成联合政府。“多年来,陕甘宁边区和华北各解放区对待蒙回两民族的态度是正确的,其工作是有成绩的”。从根本上来说为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及民族自决作了准备。
在民族区域自治思想方面,毛泽东有几个重要的论题:一是要认真执行《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民族工作去抓;二是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要不断总结经验;三是必须在统筹计划中不断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四是必须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纳入到宪法之中,使之法制化和制度化。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才能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实现真正的当家作主,也才能促进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5.民主改革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早在1941年,党就提出对少数民族内部“实行最低限度的民主改革和民生改善任务”。当时的这种决定是为了团结各少数民族共同抗日。在建国以后,为了解决民族压迫的现象,以及彻底消除各民族内部的阶级压迫和实现民族关系的改善,从而成为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中国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为了提高少数民族的文化水平,同样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必须有步骤地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的改造,社会主义的道路已经是少数民族繁荣兴旺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各民族地区的情况不同,问题复杂,必须采取特殊的灵活的措施和步骤。为此,毛泽东提出了从民族地区出发,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坚决而稳步地在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原则,同时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使他们能自觉地主动地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来。
毛泽东告诫全党:“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这是毛泽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变革和少数民族人民彻底解放进程,从情况特殊、条件复杂的客观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的决策。
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方面,毛泽东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要靠少数民族人民自身的觉悟来进行,这种觉悟要靠积极稳妥和十分慎重的启发工作来创造条件。“没有群众条件,没有人民武装,没有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就不要进行任何带群众性的改革工作。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毛泽东的这些思想是对当时解决民族问题最可行的办法,不仅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对解决民族问题有指导意义。
6.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繁荣
毛泽东的发展民族经济的思想最主要体现在建国初期,由于当时我国处在一穷二白的社会环境中,经济文化十分落后。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毛泽东提出要发展民族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同时把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作为我国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去追求。
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方面,毛泽东认为这不仅是经济工作,而且还关系到民族工作的成败,所以他非常重视民族经济发展问题。如对新疆和平解放后给各界人士的贺电中,他号召新疆各民族人民团结一致,“希望你们团结军政人员,维持民族团结和地方秩序……为建立新新疆而奋斗”。同样,在给西藏各界人士的许多函电中,他殷切希望整个西藏一年一年地兴旺起来,祝愿西藏日渐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