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带头维护法律的统一和稳定的同时,太宗强调刑赏要公平严明,不徇私情。他的叔父江夏王李道宗是开国元勋,为唐朝的建立立下汗马功劳,一旦犯罪,即依法免官削封邑,并且蹲大牢。太宗的儿子吴王李恪,因打猎踩坏了农民的庄稼,御史柳范上书弹劾他,李恪不以为然,认为父皇不会处理他,不料太宗不仅将李恪免官,还削去了他的300户封邑。岷州都督高甑生是太宗的老部下,犯罪以后,有人在太宗面前替高说情,太宗说:“自从晋阳起兵以来,功臣很多,现在如果不处理高甑生,将来国家法令就无法推行。凡是给朝廷立过功的人,我是不会忘记的,但是如果犯法,无论什么人,都要依法处理。”把说情者狠狠批评了一顿。贞观初年赏封功臣之时,淮安王李神通以宗族身份,不服房玄龄、杜如晦等人赏在己先,太宗对自己的这位叔父说:“当初起兵,你虽首先响应,但也是为了免脱你的祸患;窦建德攻山东时,你几乎全军覆没;刘黑闼再次叛乱时,你又望风而逃。房玄龄等人运筹帷幄,坐安天下,论功行赏,理应在你之上。叔父虽是国家至亲,我也不能以私恩滥加行赏呀!”于是大家都心悦诚服。
对于定罪量刑,太宗一再强调要慎重行事。贞观元年(627年),他对侍臣说:“人死了不能再活,执法务必宽大简约。古人说,卖棺木的人,希望每年发生瘟疫,并不是仇恨人,只不过是为了求利而已。现在掌管刑狱的人,审案务必求严,想借此来应付考核,得到提升,要改变这种情况。”又说,古时候审理讼案,要询问三槐九棘这些官员,现在三公、九卿就是这样的官员。从今以后,判死罪的,都要中书省、门下省四品以上官员,以及尚书、九卿等议论会审,这样做才有可能避免冤案和量刑过度。对于判错了的案子,一经发现,太宗就要求改正,并注意从中汲取教训。贞观初年,曾规定,死刑要3次上报中央,批准后方可执行。贞观五年(631年),太宗错杀了大理丞张蕴古,后来又错杀了都督卢祖尚,追悔莫及。在为死者平反的同时,他下制:死刑在京城要5次上奏,在地方者也要3次上奏。后来又下诏说,在京城的各执法官署,近来奏请犯死罪者处刑,虽说复奏5次,但仅仅在一天之内就复奏完毕,根本来不及认真思考,5次复奏又有什么用呢?纵然有了追悔,也来不及了。从今以后,在京城的主管机关,请求处决死囚,应该在3日内分5次复奏,地方仍按3次复奏。在具体的定罪量刑中,唐太宗比较注意以儒家礼教来衡量轻重,贯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基本原则。贞观五年(631年),他曾亲自写诏书告诫执法官员:“近来审判案件,都只按照条文,虽情有可原的,也不敢减轻,完全按条文办事,有的恐怕还有冤屈。自今以后,门下省再有按照条文判处死刑,而情有可原的,应记下情况上奏。”所谓情有可原,大都是礼与法发生矛盾,要求上奏,就是要以礼为准,而不是以法为准定罪量刑。
由于唐太宗以身作则,依法行政,赏罚严明,不徇私情。使贞观年间法制情况明显好于前代,社会安定,吏治较为清明,犯法的人很少,被判死刑的更少。史载贞观三年(629年),全国判死刑的才有29人,几乎达到封建社会“刑措”(即刑罚可以不用)的最高标准。贞观六年(632年),全国在押的死囚共390人,这年年底,唐太宗在察看监狱时对他们动了恻隐之心,下令全部释放回家,与亲人团聚,约定第二年秋天重回京师复刑。第二年秋天,390人全部按时回来报到,无一人逃亡。唐太宗高兴之下,全部赦免了他们的死罪。对此,后人也有批评他违犯法律,沽名钓誉,有害无益,甚至怀疑他事先做了工作,制造假象。但从中也反映出“贞观之治”中法制状况之一斑。
面对因隋末战乱灾荒造成的人口锐减、经济敝敞的状况,唐太宗继续推行当时有利于经济恢复和发展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等经济制度。注意轻徭薄赋,不误农时,兴修水利,增加户口,发展生产。同时大力戒奢崇简,精简机构,以减轻人民负担,节约财政开支。贞观年间,社会经济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呈现升平景象。
隋末的战乱灾荒,使得人口锐减,经济凋敝。虽经唐高祖时期一定程度的恢复,到唐太宗即位时,情况仍比较严重。贞观初年,又连续出现霜灾和旱灾,米价昂贵,饥馑遍地,到处是流亡人口。面对这种局面,唐太宗着力推行武德年间就已颁布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尽量平均土地,使流亡人口回到家乡,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经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唐太宗深知隋末的农民大起义,主要是由于“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引起的。他反复引用“君臣,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古语来警戒自己,并对侍从大臣说:“当国君的必须先保护老百姓,如果损害百姓来奉养自己,就好像割自己大腿上的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肚子虽然饱了,人却死了。”因此,他积极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山水画即位之初,他就宣布免除全国一年租税,免除遭受战乱灾荒严重的地方两年租税。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有些非征不可的徭役,也尽量改在农闲时进行。他一度想征发中男(不满18岁的人)当兵,并想修建洛阳宫殿,均因接受臣下劝谏而罢。贞观五年(631年)二月,皇太子李承乾年满13岁,应举行加冕大礼,征发各地府兵作为仪仗队。唐太宗认为当时正是农忙季节,举行大典要影响农事,便下诏推到秋天农闲时举行。在唐太宗的大力倡导下,贞观初年,关中、河南等地原有的渠道都相继恢复,并新修了不少排水和引水工程。针对当时全国人口锐减的情况,唐太宗下诏规定:民间男20岁、女15岁以上,尚没有婚配的,由州县官负责帮助他们结婚成家,家贫无力成亲的,由本村的富户和亲戚资助完婚,并把婚姻和户口的增减情况列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切实减轻人民负担,贞观年间,唐太宗还注意从自己做起,大力戒奢崇简。他即位后,仍住在隋朝的旧宫殿里,虽然大都已经陈旧,但在贞观初年,一直没有修新。他患有气疾,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中,容易复发,有的大臣以此为由劝他新建宫殿,他也没有答应。为了减少宫中费用,他曾一次下诏释放宫女3000人。同时,严厉禁止厚葬,并明诏要求五品以上官员和勋亲贵族都必须遵守。为了给臣下做出表率,他在安排自己的陵寝时,亲自制定规格,“以山为陵,容棺而已”。对地方官吏进贡珍奇宝物,他下令禁止,以防扰民。有一年,工部尚书段纶带了一位名叫杨思奇的巧匠进宫,准备制作傀儡戏(木偶)道具,以讨好太宗,太宗不仅没有接受,反而严厉地训斥了段纶一顿,并免去了他的官职。由于太宗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贞观初期逐渐形成了一种崇尚节俭的风气,并出现了一大批以节俭闻名的大臣。如户部尚书戴胄,生前一直住在一座破旧的房子里,死后甚至连个祭祀的地方都没有。一代名臣魏征,为官一辈子,家里连个正堂屋也没有,病重时,太宗亲临看望,见到这种情况,才命人为他修建一座房屋。
贞观初年,主要为了理顺政府机构的关系,加强对地方的控制,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唐太宗省并了很多州县,并把中央各官府从7000多人精简到600余人。而这在客观上,也有利于节约国家的财政支出,减少浪费,减轻人民负担,为后世所称道。
每当发生水旱霜蝗等自然灾害时,唐太宗都马上意识到会发生的各种危险情况,迅速实行各种“荒政”,以解民于倒悬之中。如命令灾区迅速开仓赈济;准许百姓到别的地方“就食”;由官府出钱,帮助因灾自卖的人赎身,回到家人身边。有时主要由于灾荒和赋役过重,有的地方出现“盗贼”,当有人主张以重刑惩治时,唐太宗说:“老百姓之所以走上这条路,主要是因为赋役太重,官吏贪贿,饥寒交迫,不得不行窃为盗。我们正应该从中省悟,轻徭薄赋,去奢省费,选用廉吏,使老百姓能有饭吃,有衣穿,这样谁还会行窃为盗,哪里用得上什么重刑处置?”有一年蝗灾严重,太宗进入宫苑中,发现有蝗虫,拾了几个,祷告说:“老百姓以谷为命,而你却吃了谷,我宁愿让你吃我的肺肠。”说着举手要吞食蝗虫,旁边的人劝谏道:“这是害虫,吃了可能会中毒生疾。”唐太宗说:“我为老百姓承担灾荒,还避什么疾病!”说毕,将蝗虫吞进肚里。据说当年就没有了蝗灾。
由于唐太宗实行的这一系列有利于恢复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使社会经济在贞观年间得到迅速回升。从贞观三年(629年)开始,全国连续出现农业大丰收,粮价下跌,由原来的1匹绢换1斗粮食,下跌到1匹绢换10斗粮食。社会秩序趋于安定,以往成群结队的流浪灾民不见了,人民开始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全国户口,由高祖武德年间的180万户,增加到贞观二十三年(649年)的380万户,增长1倍还多。尽管全国发展不平衡,但总体处在上升阶段。史传贞观中期,牛马遍野,丰衣足食,夜不闭户,道不拾遗,一片升平景象,可谓有史以来并不常见的太平盛世。
唐太宗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妥善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对突厥、高昌等的武力打击,维护了边疆的安宁,打开了民族交往的通道,创造了民族融合的条件。在以“和亲”等形式友好相处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时期唐朝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更加扩大,影响也颇为深远。
汉民族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历代统治者十分重视的问题。贞观初年,唐太宗注意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国力逐渐增强的情况下,进行了统一边疆、维护国家安宁的战争,并且妥善处理了与边疆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为建立和巩固强盛的多民族的大唐帝国奠定了基础。
东突厥是对唐朝威胁最大的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唐朝初年,东突厥支持怂恿北方各割据势力,阻挠统一,骚扰内地人民。唐太宗刚即位时,东突厥可汗便率20万骑兵突袭长安,一直进到长安城附近渭水桥以北的地区,唐太宗以善谋、果断、无畏的气概,震慑了突厥颉利可汗,二人在渭水桥上杀白马祭天结盟,突厥暂时退兵。此后,唐太宗加紧战备工作,并充分利用突厥内部的矛盾,与薛延陀部建立联盟,使突厥另一首领突利可汗归附唐朝。贞观三年(629年)十一月,唐太宗任命兵部尚书李靖为统帅,率领李世王勣、柴绍、薛万彻等大将,统兵10万,分兵4路讨伐东突厥。李靖善于用兵,唐军大获全胜,颉利可汗在兵败逃亡吐谷浑的途中被活捉,东突厥被消灭。唐朝统一了北部边境,收回了阴山至大漠的广大地区,解除了长期以来东突厥对中原地区的侵扰和威胁。同时,也使东突厥奴役下的各族人民获得解放。这次战争的胜利,使唐王朝在当时边疆各族中的威信大增,周围各部落、部族的首领纷纷表示降服,并尊称唐太宗为“天可汗”,意即最高的首领。
北部边疆安宁后,唐太宗开始扫除“丝绸之路”上的障碍,完成统一西域的事业。当时的西域,主要指巴尔喀什湖以南以东的新疆、青海广大区域。隋末国内动乱不已,本来已开通的西域,又被两股势力阻隔。一股势力是汉族麴氏建立的高昌政权;另一股是西突厥。高昌(今新疆吐鲁番区域)地处西域和中原之间,是中西交通的枢纽。贞观初年,高昌首领麴文泰多次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有意堵塞中原与西域交通,引起其他少数民族人民的不满,也加剧了其国内的矛盾。贞观十三年(639年)十二月,唐太宗令侯君集和薛万钧率兵讨伐麴文泰,次年五月,侯君集到达高昌。麴文泰束手无策,惊吓之中,患病而死,其子智盛即位。侯君集等高昌办完麴文泰的丧事后,发动攻击,高昌本想获得西突厥的支援,不料援兵半道而返,无奈之下,只得开城出降,侯君集乘胜出击。连下22城,全部平定高昌。唐朝在高昌故地设立西、庭2州,其后又建立安西、北庭都护府。
平定高昌后,唐太宗把目光转向当时正利用龟兹破坏西域商路的西突厥。贞观二十一年(647年)十二月,唐太宗派阿史那社尔和郭孝恪讨伐龟兹(今新疆库车)。次年四月,从西突厥内部分化出来的叶护阿史那贺鲁率众降唐,加入唐军统一西域的战争行列。阿史那社尔军力大振,又有了向导,前后数战,破龟兹5个大城。唐朝乘机把安西都护府迁到龟兹,管辖焉耆、龟兹、碎叶、疏勒4镇。从此,西域大部分统一于唐朝。到后来唐高宗初年,打败西域,在庭州设立北庭都护府,最后完成统一西域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