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选又称常科、常举,按规定每年都要进行。常选的具体科目,随时有增减,前后总计不下几十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6种。①秀才。这原是汉代察举的一个科目,历魏晋南北朝,至隋成为最高科目,唐初也是如此。秀才科主要考方略五道。初唐以后几次废置,总的趋势是地位越来越下降。②明经。汉代察举中也有此科,南朝国子生策试入仕也称明经。作为科举中的科目,大约始于隋。到唐代,明经又分为九经、五经、四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料等多种具体科目。主要以儒家经典为考试内容。唐初时明经只试策,以后内容及方法不断变化。由于唐时崇文之风尚盛,故明经科不为人们重视。③进士。创于隋,发展完善于唐。考试内容及方法时有变化,大概起初只试策;后试帖经,经通试杂文,杂文通试策,共3场;如果考4场,是先试杂文,次试论,试策,试帖经;第一场杂文通过者,才能再试二、三、四场。到了神龙、开元年间,又把诗赋规定为必考项目。进士科原分甲、乙二科,武德后只有乙科。唐朝科举中,起初是考明经、进士的人最多,后来以进士为重,当时明经科录取率为10%~20%,而进士科只有1%~2%,故人们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30岁考上明经就算老了,50岁考上进士还算少)。④明法。汉代察举中有此名目。隋唐时前后多有变更。主要考律令10条,试策10条,全通者为甲等,通8条以上为乙等,7条以下不及格。⑤书。又称书学、明学、明字等,属于小学、文字科。先口试,通过后再考《说文》、《字林》等内容。⑥算。又称算学、明算等,属于数学科,主要考试《九章》、《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周髀》、《五经》、《辍术》、《缉古》等古代数学著作中的内容。
制举又称制科、特科、特举。大概来源于汉代的制诏举人,科目极其繁多,考试的日期和项目,也由皇帝临时决定,普通人和官员都可以参加。据考证,唐时制举科目达数十种之多,归纳起来,可以分为9大类。①文词类。大致有“词殚文律科”、“词标文苑科”等15科。⑦军武类。大致有“将帅科”、“武足安边科”等8科。③吏治类。大致有“岳牧科”、“龚黄科”等13科。④长才类。大致有“绝伦科”、“拔萃科”等8科。⑤不遇类。大致有“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才高位下科”等10科。⑥儒学类。大致有“抱儒素之业科”、“文儒异等科”等10科。⑦贤良忠直类。大致有“志烈秋霜科”、“临难不顾殉节宁邦科”等8科。⑧玄道类。大致有“洞晓玄经科”、“通三教宗旨究精微著科”等2科。⑨方伎类。大致有“博雅典度科”、“六律五音科”、“畅于辞气聪于受领善敷奏吐讷者科”等3科。制科虽然名目繁多,但考试的内容却大多仿佛,一般都要考时务策,玄宗以后还加试诗赋。参加制科或其他科目考试得官后,还可再考制科。不过唐时人们认为制科不是入仕的正途,制科出身者往往受歧视。
武举是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年)所置,只实行了一段时间便告停止。武举考试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内容。唐朝名将郭子仪,就是武举出身。
考生的来源及对象,因科目的不同有所区别或侧重。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是生徒;二是乡贡。唐代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学校,中央有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地方有州、县学。这些学校的学生,都有一定的名额。学生的入学年龄和学习年限,也有明确的规定。每年冬天,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州县学,都要将经过考试合格的学生,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就叫“生徒”。那些不在学校学习而学业有成的人,可向州县“投牒自举”,也就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考试合格,由州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因随各州进贡物品解送,所以称为“乡贡”。制科的考生,可以是已得第得官的人,也可以是登过常科的人,还可以是庶民百姓。武举的考生,和明经、进士的乡贡一样,由各州选送。但唐时规定,凡是曾经触犯法令的人,工商之子,以及州县小吏,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考试的方法,主要有口试、帖经、墨义、策问、诗赋等5种。关于口试的内容,已不得其详。其他4种方式大略如下:①帖经。凡明经、进士、明法、书、算各科,均须帖经。所谓帖经,就是将所试经书内容掩盖,只露出一行,中间又用纸帖住3个字,让考生读出或写出被帖的字。类似后世的“填空白”。②墨义。墨义又称问大义。就是对有关经文的问答。最初是口试,因口试不便事后查考,改为笔试,故称墨义。③策问。这是难度较大的一种考法。其体例源自汉代的贤良对策,与现代考试中的问答题相当。所提问题,多是有关治国方略、时务方面的,由考生据题义作出回答。④诗赋。唐初科举考试,以策问为重。永隆二年(681年)因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建议,进士科加试杂文2篇,所谓杂文,即箴、铭、论、表之类,这样就使进士科向偏重文辞方面发展。到神龙、开元年间,进士科正式开始考试诗赋;到了天宝年间,制举也试诗赋,科举以诗赋取士就成了定例。
考试的程序,逐渐趋于严格。主持科考的官员,规格较高。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发生考生与考官争执的事情后,大家认为考功员外郎品位低(从六品上),不能主持全国性的考试,改由礼部侍郎(正四品下)主持,以后还有用中书舍人或诸司四品以上官“知贡举”的。制举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武举考试则由兵部负责。省试一般都在长安进行。各地举子一般都是秋季起程赴京,省试在翌年暮春“槐花黄”时举行,故当时有“槐花黄,举子忙”的谚语。应试之日,考生们须自带水、炭、蜡炬、餐具等,等候胥吏唱名,依次进入考场。场中由兵士设防,搜索衣服,以防假滥。考试一般不糊名(武则天时曾糊名)。时间以一日为限,到了晚上,如仍未交卷,许燃烛3条为限。故时人又有“三条烛尽,烧残举子之心”之说。考试被录取者,称为“及第”。凡落第者,可以入国子监学习,准备再试。由于当时人们重视进士科,所以考进士便渐渐成了科举的代名词。史载唐时每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多则2000人,少犹不下千人,但取中的最多不过三四十人,少的时候只有几人。当时的举子都习惯穿白色麻布袍衫,故人们把考中的进士称“白衣卿相”、“一品白衫”,称登科为“登龙门”。但常科考试登科后,不是立即授予现职,还要再经过吏部考试,这种考试叫“省试”或“释褐试”(意思是脱去平民的褐衣,准备穿上做官的紫衣),考试合格,才能授予官职。进士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新科进士互称“同年”,主考官叫“座主”、“座师”,被录取的考生便是他的“门生”。
进士及第后,还有一系列的优遇。首先是喜报家书。当时的主司以黄花笺书其姓名,花押其下,使人持以报之,叫做“片旁帖”,当时称为“金花帖子”。由进士附家书中寄回,乡邻亲戚,以声乐相庆,称为“喜信”。其次是曲江宴游。及第进士在向主司谢恩,行座主、门生之礼后,便齐赴期集院,开始各种宴游活动,同年们宴饮于曲江者,称“曲江大会”,有时皇帝也亲御紫云楼,垂帘以观,公卿之家则乘机选择佳婿。新进士们还可遍游长安各园,每到一处即设宴,称“杏花宴”,席间有主宴、主酒、主乐、探花、主茶等名堂,出任“探花”者须比别人先采得园内名花,否则挨罚。后世殿试第三名“探花”之称,即源于此。再次是慈恩题名,即新科进士宴于慈恩寺塔(今大雁塔),即席题名于塔身,称为“题名席”或“题名会”。复次有“平康之乐”,当时平康里为妓院所在地,举子高中后,在此宿妓作乐。若一旦正式通籍为官,就有不便了,故抓紧机会游乐一番。最重要的,则是亲故改容,即一身登科及第,家人亲属也马上随之荣耀起来,光宗耀祖,改换门庭,还可进入“衣冠户”(唐户口类别之一),享有免赋役等多种优待。
处在兴起阶段的科举制,对于隋唐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的加强、推动社会进步、改善官吏队伍素质、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都有积极的作用。同时由于制度的不尽完善,也出现了营私舞弊、朋党之争以及浮夸不实的形式主义等弊端,并对后世产生不利影响。
隋唐时期的科举制,还处在兴起上升阶段。它的实施对当时社会产生的积极作用,应当说是主要的。
首先,它有利于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科举制是作为九品中正制的对立面出现的。它反映了南北朝以来寒族势力的兴起,体现了庶族地主参政的要求。它的实施,为庶族地主乃至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新的人仕途径,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科举制把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到中央朝廷之手,使大批比较优秀的人才为朝廷所用,不再成为豪门贵族及其他割据势力的附庸,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另外,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又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中举后可享受种种优惠待遇,这就把大批知识分子笼络、吸引到符合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轨道上来,形成一种无形的思想导向和意识禁锢,从而削减了可能的反抗潜力。正因为如此,唐太宗见到新科进士列队走出端门时,高兴地说:“天下英雄都落入我的圈套之中了!”
其次,它有利于当时社会的革新进步。当时科举人仕的人,大都政治视野开阔,头脑清醒,不因循守旧,敢冒犯陈规陋习,并且多少与下层人民有较为密切的联系。因此,他们一旦入朝为官,尤其是进入最高决策圈后,大都主张革新朝政,敢于为民请命。如唐玄宗即位后,为了改革弊政,求得国内的安宁,先后用姚崇、宋璟、张嘉贤、张说、杜暹、韩休、张九龄等科举出身者为相,这些人正视现实,直言谏诤,扶正祛邪,匡正朝纲,对开元盛世的形成,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唐顺宗时发生的“永贞革新”,王叔文、王伾集团中的核心人物刘禹锡、柳宗元、韦执谊、程异等,都是科举出身。唐宪宗即位后,决心裁撤藩镇,而贯彻削藩政策的得力宰相武元衡、裴度,都是科举出身。尤其是裴度,在武元衡遭刺身亡,自己也身负重伤的情况下,置生死于度外,平藩之志不移,终获大胜。
再次,对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也有积极作用。因为科举入仕者,大都学有专长,肯于勤奋做事,具有强烈的上进心,所以他们进入国家机关后,增添了新的活力,带来了新的工作效率。如狄仁杰是明经出身,他在武则天时期任大理丞,一年内断决淹滞不决的案犯1.7万人,没有一个称冤的。刘晏,童子科出身,被任为度支、铸钱、盐铁等使,后又兼转运、常平等使,他在任职期间,采取食盐专营,改善漕运,对唐王朝后期财政经济的贡献,连反对他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同时,科举制度注重学识,科举入仕者文化素质都比较高,他们进入官场后,又带动、诱导着其他途径入仕者的文化意识,从而使官吏队伍的文化素质得以提高。另外,科举进入仕途时,还要通过吏部的身、言、书、判四项考试,合格者,要以德行为先录用;如果两人以上德行相同,以才高者为先;才等者,以劳绩为先。这样就使整个官吏队伍的外在形象、内在品德以及才能政绩都得到重视,从而使官吏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得到改善和提高。
最后,唐代科举考试中,尤其是受士人高度重视的进士科必考诗赋,使应考者把相当大的时间与精力放在吟诗作赋上面,并且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诗坛泰斗,从而把唐诗的繁荣发展推向了后世无法企及的高峰,为中国古代文化,增添了举世赞誉的奇葩。
同时,也要看到,这一时期的科举之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弊端,对后世也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由于科举考试中有关制度尚不够健全和完善,使得科举考试过程中,出现了种种舞弊营私的行为。这在科举中的几个主要环节中都有发生。比如在解送生徒和乡贡中,由于有关规定不够明确,或者没有得到执行,出现了权贵操纵举送应试者的现象,使一些真正有才学德行者在一开始就被拒之门外。再如,在考试前,实际上允许考生为自己制造声誉,一些考生就把自己平时写好的文章诗赋等,托关系送到礼部(称“公卷”)、达官贵人(称“行卷”)那里,为以后中举铺平道路。这中间自然少不了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等行为,当然,也有一些是确有真才实学、担心受到不公正对待的人。又如,在科考中,还有“枪替”(请人代考)、“挟带”(私藏参考书之类入场)等舞弊行为,使本来公平竞争的场所,也变得不那么公平了。最后,在录取时也还有“请托”,就是通过各种关系,请求主司录取,当时的韩愈就曾为多人请托。因为有这种不正之风,大和二年(828年)的进士科考试,录取的前5名,包括第五名的杜牧在内,都是通过请托、推荐或其他关系事先决定的。由于权贵控制了这几个关键环节,元和年间以后,公卿大臣子弟及第的比重在录取总数中迅速上升。到后来,原先是从地主阶级各阶层的土人中选拔人才的进士科,几乎变成了公卿大臣用来世袭高位的工具。
科举考试后及第者与主考官之间,是“座主”、“座师”与“门生”的关系,同年录取者又称“同窗”,及第后门生拜座主,同年结伴游,容易形成一种不正常的关系。故当时有人当上一两次主考官后,就把在自己手中及第人仕的“门生”,看成可以供养自己的“良田美玉”。这反映出科举考试潜伏着形成官僚中朋党及朋党之争的问题。当年李德裕力主革除科考后的“曲江大会”等议程,不完全是对科举出身的人存有偏见,确有防止因此而朋比为奸、不利于清明吏治的良好意图。这一点,在后世的科举制中,发展得更为严重,使本来巩固君主专制的一种良好办法,走到了它的反面。
最后,由于科举考试中注重文章辞赋,讲究格式程序,容易使应举者重文而不经世,重虚而不务实,使官场乃至社会上形成一种浮华的形式主义作风和风气,这在当时,已出现过一些笑话。如唐德宗时制举中有“怀才抱器,不求闻达”科。有人在昭应县(今陕西临潼)碰到一个书生,往长安赶路,很是匆忙,就问他为什么这么着急,回答说“要去参加‘不求闻达’科考试”。后来,尤其是明、清时期“八股文”的兴起,则表现的尤为明显。至于有的人一味追求功名富贵,甚至连亲娘都不认的事,这时已有发生。到后来,就出现了“陈世美”式的一批新贵,这也是在所难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