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宋元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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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说斋学案(全氏补本)(1)

说斋学案序录

祖望谨案:永嘉诸先生讲学时,最同调者,说斋唐氏也。而不甚与永嘉相往复,不可解也。或谓永嘉之学,说斋实倡之,则恐未然。述《说斋学案》。(梓材案:《说斋学案》,谢山所特立。)

永嘉同调

提刑唐说斋先生仲友(父尧封。)

唐仲友,字与政,金华人也,侍御史尧封之子。侍御以清德有直声,先生兄弟皆自教之。成绍兴二十一年进士,兼中宏辞,通判建康府。上万言书论时政,孝宗纳之。召试,除著作郎,疏陈正心诚意之学。出知信州,以善政闻。移知台州,尝条具荒政之策,请以司马光旧说,令富室有蓄积者,官给印历,听其举贷,量出利息,俟年丰,官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诳诱,从之。锄治奸恶甚严。晦翁为浙东提刑,劾之。时先生已擢江西提刑,晦翁劾之愈力,遂奉祠。先生素伉直,既处摧挫,遂不出,益肆力于学,上自象纬方舆、礼乐刑政、军赋职官,以至一切掌故,本之经史,参之传记,旁通午贯,极之茧丝牛毛之细,以求见先王制作之意,推之后世,可见之施行。其言曰:「不专主一说。苟同一人,隐之于心,稽之于圣经,合者取之,疑者阙之。」又曰:「三代治法,悉载于经,灼可见诸行事。后世以空言视之,所以治不如古。」痛辟佛、老,斥当时之言心学者,从游尝数百人。初晦翁之与先生交奏也,或曰「东莱向尝不喜先生,」晦翁因申其意。陈直卿曰:「说斋恃才,颇轻晦翁,而同甫尤与说斋不相下。」同甫游台,狎一妓,欲得之,属说斋以脱籍。不遂,恨之,乃告晦翁曰:「渠谓公尚不识字,如何为监司。」晦翁衔之,遂以部内有冤狱,乞再按台。既至,说斋出迎稍迟,晦翁益以同甫之言为信,立索印,摭其罪具奏。说斋亦驰疏自辩。王鲁公淮在中书,说斋家也,晦翁疑其右之,连疏持之。孝宗以问,鲁公对曰:「秀才争闲气耳。」于是说斋之事遂解,而晦翁门下士由此并诋鲁公,非公论也。或曰:「是时台州倅高文虎谮之东莱,东莱转告晦翁。」案东莱最和平,无忮忌,且是时下世已一年矣。同甫《与晦翁书》曰:「近日台州之事,是非毁誉参半。」且言有拖泥带水之意,则似亦未尽以晦翁之所行为至当者。同甫又曰:「平生不曾说人是非,与政乃见疑相谮,真足当田光之死。」则当时盖有此疑,而同甫亟自白也。是皆失其实矣。文虎,小人之尤,殆曾出于其手。然予观晦翁所以纠先生者,忿急峻厉,如极恶大憝,而反复于官妓严蕊一事,谓其父子踰滥,则不免近于诬抑,且伤囗囗囗。且蕊自台移狱于越,备受棰楚,一语不承。其答狱吏云:「身为贱妓,纵与太守有滥,罪不至死,但不欲为妄言,以污君子,有死不能也。」于是岳商卿持宪节卒释之。然则先生之诬可白矣。又以在官尝刊荀、扬诸子为之罪,则亦何足见之弹事。晦翁虽大贤,于此终疑其有未尽当者。且鲁公贤者,前此固力荐晦翁之人也,至是或以家之故,稍费调停,然谓其从此因嗾郑丙、陈贾以毁道学,岂其然乎!丙、贾或以此为逢迎,鲁公岂听之﹖夷考其生平,足以白其不然也。盖先生为人,大抵特立自信,故虽以东莱、同甫,绝不过从,其简傲或有之。晦翁亦素多卞急,两贤相厄,以致参辰,不足为先生概其一生。近世好立异同者,则欲左袒先生,而过推之,皆非也。先生之书,虽不尽传,就其所传者窥之,当在良斋、止斋之下,较之水心,则稍淳,其浅深盖如此。所著曰《六经解》一百五十卷、《孝经解》一卷、《九经发题》一卷、《诸史精义》百卷、《陆宣公奏议解》十卷、《经史难答》一卷、《干道秘府群书新录》八十三卷、《天文详辩》三卷、《地理详辩》三卷、《愚书》一卷、《说斋文集》四十卷,尚有《故事备要》、《辞料杂录》诸种,而其尤著者曰《帝王经世图谱》十卷。周益公曰:「此备《六经》之指趣,为百世之轨范者也。」又尝取韩子之文合于道者三十六篇,定为《韩子》二卷。

祖望谨案:干、淳之际,婺学最盛。东莱兄弟以性命之学起,同甫以事功之学起,而说斋则为经制之学。考当时之为经制者,无若永嘉诸子,其于东莱、同甫,皆互相讨论,臭味契合。东莱尤能并包一切,而说斋独不与诸子接,孤行其教。试以艮斋、止斋、水心诸集考之,皆无往复文字。水心仅一及其姓名耳。至于东莱,既同里,又皆讲学于东阳,绝口不及之,可怪也。将无说斋素孤僻,不肯寄人篱落邪﹖梨洲先生谓:「永嘉诸子,实与先生和斋斟酌。」其说似未然也。

愚书

制命在君,然不可居物之先,代终在臣,然不可享功之成,故用九以无首为吉,六三以含章为正。《诗》曰:「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归善,以报其上。」

命讨天也,行之君也;威福辟也,佐之相也。恶者必惩,则奸民无盗跖之寿;善者必申,则贤士无原宪之贫。故君相不可以言命。

人君有三畏:畏天命,畏民心,畏辅相之臣。

大臣正君,其次谋国,其下谨身。

正君之难,在制其欲,不窒其源,如决流何﹖不翦其根,如滋蔓何﹖

防微消萌,力少而功多。

位尊难安,德盛难全。

胜人人必耻,下人人必喜。耻生竞,喜生敬。(以上《君臣》。)

避世非君子之心。

中狭常易盈,内荏常易屈。

君子之进退,风俗之枢机也。必退绝物其俗激,必进失己其俗竞,不激不兢,以善天下之俗。

莫神于天,以民从违;莫尊于君,以民安危。天且灵之,孰能违之;君且高之,孰能下之。

道有兴废,民无淳漓。尧、舜至仁,不能绝天下之欲;幽、厉极暴,不能灭天下之性。以民为非古,是谓诬民;以道为不可行,是为贼道。

迁都以复先业,何畏而犹有书﹖东征以卒图事,何恤而犹有诰﹖未恤而强之从,必有逆命而陷于罪者,圣人盖不忍焉耳。(以上《士民》。)

为治者不可变常道,言治者不可厌常谈。

勤固胜怠,勤而非礼则劳。俭固胜奢,俭而非礼则偪。存小节而丧大体,君子不取也。

善为教者反诸身。(以上《治教》。)

怯不胜勇,勇不胜敬。

古之为兵者,教之以孝弟忠信,惟恐其不君子也。后之为兵者,教之以权谋变诈,惟恐其不小人也。

取民之财以养兵,不如使民自养之易供也。用兵之力以卫民,不若使兵自卫之甘心也。(以上《兵财》。)

顺命如顺亲,保性如保子,养心若养苗,驭气如驭马,防欲如防川,待物如待寇,一言蔽之曰诚。

镜固莹,尘则昧之;水固清,风则浊之。尘去镜明,风息水止,外物不干,天性乃见。

亲疏固有情,远近固有势,贵贱固有分。因其情,顺其势,明其分,微而草木,各得其所,是吾道之所以为异也。咈其情,逆其势,忘其分,闺门之内,有所不行,是墨氏之所以为同也。吾道之异,适以为同;墨氏之同,祇以为异。

德莫先于孝,孝莫难于保亲之所与。庶人有身,推之天子有天下,有而保之,孝莫大焉。

阴阳之说胜,则礼经废;形相之说胜,则心术丧,录命之说胜,则人事怠。失之己,求之天,君子不由也。

由恶近善,蓬生于麻;由善近恶,丝涅于墨。

谓道为难,若涂若川;谓道为易,若天若渊。谓之易轻而失,谓之难畏而止。勿畏勿轻,学而已矣。

文以明道,或以蔽道;传以通经,或以乱经;学以知性,或以汩性。说日益新,理日益昧。

兼爱似仁,为我似义,清静寂灭似无思无为。

莫易欺于形,莫难欺于神。形视吾外,神视吾内。(以上《道学》。)

未有欲有,既有欲其若无;未实欲实,既实欲其若虚。

君子不绝人之情,亦不徇人之情。

众人徇利以犯难,贤者洁身以避害。载道以济世,而不罹其患者,惟圣人乎。(以上《圣贤》。)

说斋文集

自古直道之行,本于正心诚意之闲,显于举贤放佞之际。故伯益告舜,先以儆戒无虞,罔失法度,继以任贤勿贰,去邪勿疑。仲虺告汤,先以不迩声色,不殖货利,继以德懋懋官,功懋懋赏。惟陛下防私如御寇,存公道如护元气。内察诸存心之初,勿使一毫或出于嗜好之私,而非先王之法度;外察诸用人之际,勿使一职或出于左右之誉,而咈天下之公议,傥有,则断而去之;既去,则敬而守之。(馆职备封札子》。)

荀卿有性恶之说,扬雄有善恶混之说,韩愈有上中下之说。性恶之说,为害尤大。世之言性恶者,皆以象借口。吾观象之行事,适足以见性之善,不知其恶也。象之往入舜宫,郁陶之思,以伪为也,忸怩之颜,以诚发也。欺形于言,愧形于色,象之本心,固知伪之不可为也,其性岂不善哉﹖使象而性恶,则欺舜之言,居之必安,何愧之有﹖《易》言天地之情则于《咸》,言天地之道则于《恒》,至言天地之心则必于《复》。盖方群阴剥阳,而至于六阴之用事,则天地之心或几乎隐,及一阳动于下,有来复之象,则天地之心始可见。人之诱于物也,阴之剥也,俄然而复,阳之复也。象之忸怩,盖其复性之际,复则不妄,至诚之道也。善言性者,当于复观之。(《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