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由于李石曾的积极介入,华工来法不仅作为一种经济现象的劳工输出,或是想象中的中国政府进行国际化的努力尝试的“以工代兵”,而且作为一种文化史现象值得关注。旅居域外,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会面临异质文化的矛盾乃至冲突,其应对和适应方式深值考察。而就赴法华工而言,其有趣则在于,他们并非“孤军深入”,而始终有着一种对应的“群体相伴”,这就是留学生。勤工俭学生固然是日后出现的一个主要群体,即便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上代留欧学人与美国基督教青年会组织的留美学人所参与和主导的华工教育活动,也为我们观察其在法的社会生活提供了很好的视角。
华工的主要任务当然是作为战争中的军事辅助人员,但如此众多的中国人来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语境,其社会生活的多姿多彩乃至问题迭出自然也是非常必然的。相对于离井背乡的内心哀愁,华工们仍试图在生存的艰难之中“苦中作乐”,寻求一种精神的寄托,譬如马赛华工队就曾有过非常精彩的自己组织的“唱戏”活动。傅葆琛这样回忆道:
屯驻在那个地方的华工队,不过200多人。他们提议演戏。他们所谓的戏,不是文明戏,乃是旧戏,——二簧梆子……演戏的乐器,我们倒是有一全套,但是弄乐器和唱戏的人,怎样凑得全呢?衣服行头装饰等必需的物件,又怎么办得齐呢?我虽然独自发愁,那些同胞工友们,却是兴高采烈,不到十天,一切应用的东西,和人才,都准备好了。我不过帮他们搭搭戏台,贴贴对子,安安座位,和照料秩序。台上的事,一切都是他们自己筹办。到了国庆节的那天,台上悬灯结彩,布置得与中国戏园子里的戏台一样。开场打过,一出一出的戏唱起来,二簧梆子,各样音乐,都合拍调,而且各种脚色,各样服装,都是应有尽有。观众恍如在北平或上海某戏园听戏一般。华工队里的人才,和他们的本领,我们不能不予以相当的承诺和钦佩。
这段记载在文字之中给人以鲜明的华工印象,也可以为当日留下的照片所印证。我们同时也可以看到华工群体的文化承载功能,他们并非只知道搬运货物、修路筑桥、挖掘工事、护理伤员的简单工人而已,他们来自中国,他们就必然承载着古老中国的文化传统。且不说演戏所需要调动的各种人手和才能,就是音乐、服装、布景、戏文等的编排布置,何尝不孕育着深厚的文化底蕴?然而,就是这些仿佛没有受过什么教育的华工群体,他们居然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出一套“色香味”俱全的“文化大餐”来。由此可见,一方面是起于阡陌之中的民众的能量不可低估;另一方面也正可见出我中华泱泱大国的文化积养之“千年荟萃”,即便是在最底层的民众之中也蕴含着强大的文化因子。但毕竟,这样一种借助节庆时机进行演出活动的娱乐不可能成为华工生活的常态。在艰苦的工作之余,华工究竟干些什么呢?李富春给我们留下了很好的第一手材料,即以他自己在工厂做工的经验,来介绍其时其地的华工状况。1920年,李富春在法国北部小镇哈佛柳的史雷德铁工厂(法文名待考)工作,这个工厂有五千人,分为三部:造炮、造摩托发动机、修理火车头;总厂在巴黎,另有四个分厂,此乃其一。工人则颇具国际性,除法国人外,还有来自英、中、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波兰等地的,其中中国人包括“勤工俭学生和华工”,共60人。他把华工又仔细区分为两种类型:
未脱离合同者;已脱离合同者。A种10人,来源地为江苏、安徽、湖南,1916年来法,1920年到此厂,与法方签订合同(三年为期五年为满)尚未满期;B种6人,来自天津、山东,包括1人由俄国转来,1人由国内自费而来。B种属自由工人,A种十人,来时由法国陆军部派一名法国军人做统带一起带来,“所不自由的,只在合同上的拘束,工作不能自由换动”,但却是有保险的。对于这批人的生活情况,有相当详细的描述:“A种10人,来时即由工厂指定一大房作居室,每人发小铁床一,小棹一,椅一,毡子二,白单被二,枕头一……除此寝室外,有洗脸室、浴室各一,山居的中国人(内有勤工俭学生十七八人及B种四人居山上)共之。中国人住在一堆,自然有些把中国的习惯——不清洁、利己、分界线——一统现了出来,所以人虽有三、四十个,好像分做几家一样,各人顾各人门户,公共的地方,就没有人管他。加之工后疲劳故,凡事都随便,更愈形把上说的那些弊病流露出来……”具体来说有两条:“公共地方不清洁,乏人收拾”、“以关系轻重之不同,分散不相联络”。这些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也是日后留欧学人前辈与基督教青年会努力进行华工教育的重要内容。关于待遇、饮食、衣服、居住等条件固然有详细描述,但更重要的是基本的经济状况:
A种,十人中,饮食起居虽都是一样,但因为穿衣服和嗜好的不同,所以用钱和储钱也不一样。大约老年的人是要俭点,嗜好也少点,存钱遂多点。那个五十二岁的老人对我说:来法三年,已寄了三千多方回国去了,然而他饮食也简单,衣服也过朴。有两个三十几的,自然爱时髦一点,嗜欲也多点,所以衣服、烟、酒、逛窑子的消费合起来很重,那个湖南人对我说:“来法三年,不但一钱未存,倒亏几百万的帐。”这却是实话。综观两个老年和少年的情形,我们就可以知道,老年人保守性重,少年人的危机多,我们也不要像老年人的刻苦存钱放在骨缝里,我们也不要像那少年人的放肆呵!
B种,三个结了婚的人,排场局面,自不能照独身生活一样,更不能像那五十二岁的老人,所以他们的经济方面只要顾得维持生活,养活得妻子,就是好运气,存钱一事,是从没有的话了。间或法妇自愿做工时,对于妇人的奢费还少,家中还能活动,如果法妇发起娇懒来,一面减少家中入项,一面增加奢费,更加要“打背攻”了!
没有家室的三个人,也不能存多钱。因为一则行动自由,少不得要学些坏样,白用去些钱;二则没有别的事做,到了礼拜六、礼拜日,肉欲顿炽,少不得要逛窑子。平日在工厂做工日久,法国工人的嗜好——抽烟喝酒——都学了,每日的消费,平白要添三四方,合算起来,存钱自然不能多了。拿着钱不正当的“丰衣足食”却要去乱花……
从这段较为详尽的叙述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华工群体的分类情况以及基本生活。因为经济收入是最基础的,正是由于这样的经济支撑,才决定了他们在法国其间的各种生活和娱乐方式的可能性。对于华工来说,漂流在外,相当辛苦;而且往往目不识丁,对语境相当陌生,更不用说是“入乡识语”。在李富春看来,这无疑是极为可惜的:“A种十人中,认识中国字的只有两人,法文更是一字不识。有两个可以说几句普通成语,如Bonjour Comme ?a;C’est bien;……但是这些话,是平日听得听惯了,已成了无意识的观念了……”所以在他的心目中,是对华工寄予了厚望的:“我们工界同胞呵!我们做工之后,应该读书,应该努力想法求读书的机会!”这一思路,其实并非作为勤工俭学生的李富春等人所独创,李石曾等兴办华工教育、创办报刊等,就早已是为工人寻求“更上层楼”表示感谢,当期就是满满一页的华工姓名,可见华工之热心公益,或至少表明了他们对勤工俭学运动的支持和热忱。同样,勤工俭学学生的出现也为华工扩大其视域与进一步提升自我提供了很好的机遇,毕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譬如在“旅欧华人近况”一栏中,是这样的文字:
冈城(Craen)新闻(一)增长工资该厂于上月中,改用章程,厂外加插铁丝围栏,各门有兵把守。从前华工价目分三等:四佛郎半、三佛郎半、两佛郎半。于十一月十六日起,忽增工资,每人加一佛郎半,星期日做工加倍。无故歇工者,每日罚五佛郎。已将休黑工多的,罚回马赛。(以下被法国检察报员删去了)
至二十三日,窑主率领华工,亲指地点,照常开工。所有拿机器、看电车、上炉、出炉、开闭窑门、掌水管等工作,俱改用华工。华工无不踊跃加倍。
(以下被法国检察报员删去)
如此大开天窗,自然也显示出编辑们不屈不挠的抗争意志和独立自我。而被认为是自由之祖的法国,显然也并非如此“自由”。这种涉及劳资关系的普遍性问题,其实也符合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之理论;而法国官方的审查和禁止,也足见这种统治阶级意志之体现。法国官方对华工的态度很清楚,那么中国政府的态度如何呢?毕竟,作为驻外机构,使馆之设立本就是为了保证本国子民的海外利益。对这个问题,作为其时留法学生会会长的张竞生的议论当具有相当程度的代表性,毕竟,有“旁观者清”的因素。那么,在他的心目中,赴法华工的整体状况究竟如何呢?
那时,中国运许多华工到法国,官场数字定为十万人。那班官僚在天津、上海管理其事,大发其财;那些华工到法国后颠连困苦,大受白种人的白眼。我们一班留学生们,眼看这班可怜人也曾多少出力帮助。时我为学生会会长,当然也出来照顾,但我们力量极微薄,对于华工,只有悲叹其命运的悲惨,而徒呼吁。到后来,我国公使馆不好意思,也派我们一位留学生李君,专管华工事务,可惜也不过是一种官样文章。
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三个群体的社会地位与态度是相当不一样的。即便是在法国语境内,公使馆(外交官)所取的仍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态度,而留学生则因其特殊身份而地位相对较高,作为华工本身实际上是相当可怜的,不仅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华工如此,这是具有普遍性的现象。这点也为那代知识精英人物所深深同情。作为一国政府驻外代表的使馆,往往是机构虽小、关涉者大,因为它毕竟代表国家,对外交涉时如此,对国民之态度亦然。其属员的一言一行,虽然往往出自个体,但往往予人以官方如何的感觉。这一点在对待华工群体、勤工俭学生时已充分表现出来。华工群体对中国外交官没有太多好感,甚至发展到近乎对抗的地步。譬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巴黎危急之时,法国政府南迁,中国公使馆亦同时迁移,当时就有一批华工(200~300人)到使馆要求救济。此时使馆则求助于驻在国的警察“严密保护”,更可笑的是,张竞生其时“也到使馆领取应得的学费”,使馆秘书则“即嘱法警将我暂时扣留。他说这班华工是我鼓动来的,必须由我解散,然后放我自由。我当时是学生会会长,自然与华工们有些接洽。到此地步,只好劝解工人暂时散去,再行设法”。由此可以看出,华工与使馆之间的矛盾是明显的,他们对代表政府却少有作为的使馆是不满的;而留学生则在两者之间扮演了一个可能的调节器的角色。但使馆显然很难通过其行为本身获得在民众心目中的“高大地位”。就这位外交官的行为来看,无疑很有趣,一方面他求助驻在国警察当然是有道理的,因为根据国际法使馆当然应得保护;但另一方面他却又施展近乎无赖的手段而将问题推给作为学生会主席的张竞生。而最后显出的则是其作为外交官的极度不自信和“无能”。
1921年初,华工合同期满,大多数人陆续归国,还有约3000人希望继续留法,希望学习一技之长。他们多数分布在法国中北部的一些小城市,主要充当各种工匠,甚或清扫战场,生存条件相当艰苦。法国政府稍后则要求这批华工声明放弃原合同中关于归国费用由法方承担的权利,归还来法600法郎的船票费用。也就是说,留法华工将不再被作为“契约华工”看待,其基本权利不再得到保证。而中国驻法使馆居然也“同声共舞”,要求每名华工缴纳1000法郎作为日后的归国路费,否则不予力争办理在法的居留证。这一事件,平心而论,法方要求有一定的道理,但法国政府之对华工成就与功勋未予以足够的肯定和回报,也是事实;而作为代表国家利益的使馆,固然不得不有经济上的考虑,但在面对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问题上,不予力争,反而与法方联通声气,充分说明其时主事的外交官缺乏基本头脑。
而正是因为代表政府的外交官群体的“在场缺位”,才使得华工群体愈益感觉无所依靠,所以很容易地就为其他更有感召力的社会或政治力量所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