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对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打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保证教育的长期效应。
第一,充分认识思想道德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必须把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国家发展的整体战略之中,国家在规划经济、政治、科技、文化、军事等的发展蓝图时,要考虑到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为思想道德建设指明发展方向,拓展发展空间。同时,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通盘考虑,整体谋划。我国是一个具有优秀文化传统和道德情操的国家。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必须要有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要内容。我们要通过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发扬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要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常态化,将之纳入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中。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和长期任务,就是要避免走过场、摆样子、搞形式主义,避免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当成“搞运动”、“刮阵风”。为此,应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公民教育的大纲之中,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常态化。学校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主阵地。教会学生怎么做人,应当是教育最基本的任务。学校要对青少年学生更多地进行养成教育,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养成教育”的核心内容,打下正确荣辱观的基础。同时要把提高师德水平作为开展荣辱观教育的首要前提,要从师范教育和师资建设两个方面切实提高师德水平和养成教育水平。另外,各种舆论传媒也要负起对社会大众的教育导向职责,把引导国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
第三,要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任何一项社会活动的长期有效开展,都必须要有一定的法规、政策和机制做保障。胡锦涛总书记倡导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本身就是法治理念与德治理念的有机结合。公民道德的养成,靠的是自律与他律的双重作用。为保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长期性,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鼓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要宣传表彰具有鲜明时代特点和广泛群众基础的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为人们树立学习的榜样。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各类创建活动,新闻、出版、文艺、体育、教育、科技等各类评奖,都要把“八荣八耻”作为重要内容和评选标准。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要加强舆论监督,揭露、批评有悖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言行和现象,帮助人们抵制假恶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依靠群众,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评议活动。一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一切道德实践活动,一切社会行为规范,都要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
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维系中华民族生存的精神支柱,是推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也是我国对公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对广大群众进行以爱国主义为基础、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社会主义为目的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确立集体主义观念、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国家的关系,为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从我国公民道德规范的内在结构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三者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整体中,公民社会责任意识的共同价值取向和最高风范,就是爱国主义。以爱国主义为主线的思想道德观念,要贯穿于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职业责任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的共同价值取向之中:1.爱国主义与集体主义的相互联系,主要体现为每一个公民为了民族和国家整体利益必须确立自觉的奉献意识,国家和社会有责任倡导和褒奖公民的自我牺牲精神。2.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相互联系,主要体现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生价值取向中包含着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一种实践着的爱国主义,所以我国现阶段的爱国主义首先表现为热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并且公民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实践中才能实现爱国主义的奋斗目标。3.爱国主义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相互联系,主要体现为公民对社会、对职业、对家庭的社会责任感,并且全体公民的共同价值取向和最高风范,最终需要通过爱国主义的社会责任意识具体体现出来。
我国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植根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道德规范,生成于党领导人民奋斗的伟大社会实践,内含着当代中国公民对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信念的认同、理解和把握。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既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又体现着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具有深厚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强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者的统一,强调公民对社会、对职业、对家庭的社会责任,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先进性。在我国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无数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为我们树立了践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光辉榜样。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当代中华民族特有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等。这些凸显时代主旋律的奋斗精神,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入了新的时代内容。这些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精神财富所展现的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公而忘私、艰苦奋斗、真诚奉献、不计名利、忠于职守、自强不息的优秀品质,塑造了当代中华民族无比自豪的伟大灵魂。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凝练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概括了社会主义社会风尚的本质特点,这必将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对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
社会主义的基本道德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一基本道德规范,既包含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我党优良道德传统,也借鉴了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它涵盖了当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我国现阶段的不同社会群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并把它作为自己的基本行为准则;社会各个方面都应该大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并使它成为维系我国社会生活的重要行为规范原则。
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制定,是我国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但是制定这些规范并没有解决我国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所有问题。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目前在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上,一些领域和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问题严重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损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响我国在世界上的美好形象,需要引起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秩序规范的经济,也是一种道德规范的经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快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已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是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这一重要论述的思想性、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恰恰在于抓住了我国当前思想道德建设薄弱环节上存在的问题,抓住了思想道德建设中最基本的东西。基本道德规范建设搞好了,社会主义道德大厦才能建立起来。所以,落实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需要每个公民都付出努力的系统工程,也是能让每个公民受惠的民心工程。构筑这一工程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解决好这个问题,这既是我党必须担负起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也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国方略
法治属于社会政治文明建设,以法律为手段;德治属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以道德为手段。
在规范社会行为过程中,法律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行为;道德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规范社会行为。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组成部分,它们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虽然法治与德治、法律与道德指向范围不同,但是它们在作用上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地位和功能都非常重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统一,坚持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相结合,这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也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除了要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确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在中国历史上,很多人都主张儒法并用,就是强调维持社会秩序需要思想教育手段和法律手段并用。西方发达国家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除了要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秩序之外,也有一套资本主义的市场道德规范。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途径。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必须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有一套完备的法律规则。同时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特别是一套完备的商业道德和行政道德规范。市场经济是开放、竞争、民主、法制的经济,能够激发人们的竞争意识、开拓精神、创新思维和效率观念。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趋利性、排他性和商品交换原则及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也容易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引发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和见利忘义,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削弱,甚至腐蚀人们的心灵,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呼唤市场主体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修养,呼唤建立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思想道德体系。
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思想道德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把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规范。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满足了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的需要。所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深入开展,对整个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道德观念,对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并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等良好道德风尚,对反对并坚决抵制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等丑恶现象,必将发挥出重要的保证作用。
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
经济建设离不开道德支撑。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得以生生不息、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是凝聚人心的坚强纽带,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强大精神动力,是全体公民为人处世的精神指南。毛泽东曾深刻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高度概括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根本要求。这对推动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作指导。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我国的思想道德建设在巩固中发展,在改进中提高,在继承中创新,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社会道德风尚发生可喜变化,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已成为道德建设发展的主流。但是,必须看到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开放的不断扩大,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都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坚持不懈地完善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体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对规范全体公民的社会行为、确立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主导地位,对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人生价值导向,都具有全局性的战略指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