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刺桐梦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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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中译本序

我并非泉州人,但和泉州结缘超过三十载。最初是在香港中文大学硕士班第二年,改选了泉州历史地理为硕士论文题目,时为1977年。1982年第一篇相关论文在《食货半月刊》登载,同年以《宋代闽南地区经济发展史论》取得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博士学位;1991年出版论文集《唐宋时代闽南泉州史地论稿》;2001年英文版《刺桐梦华录》面世。不意又是十年,今年喜见中文版的《刺桐梦华录》终于付梓。我和泉州的缘分好像命中注定十年一润,但没有浙江大学出版社的垂青,恐怕这个缘分便不易延续下来,因此必须向玉成其事的龙登高教授及赵琼编辑致以万二分的谢忱。同时亦非常感谢为本书翻译辛劳甚久的李润强教授。

本意趁着这个机会,重新详细修订原著的缺失,增补十年来新发现的史料及相关的创新学术见解,也可以顺便对英著出版以来的各种评论,做出详细的回应。可是由于十年来在教务行政方面投放时间太多,同时自己新开拓的研究领域,亦早已转移到明清江南乃至民国近代的法律及商业史,补订《刺桐梦华录》的想法,遂变得不切实际。所以今次中译版大体没有太多的改进,只是在某部分论述文字方面稍有调整,目的是让中文读者易于理解,有时也出于评论者的提点,或属于个人意见的微调。信达之间,不无斟酌处理的地方,盼读者见谅。

针对英文原著的评论不少,读者有兴趣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找到相关数据。这里仅举出评者们的数项意见,给予简单交代。其一,研究宋元的泉州及闽南史料有限,本书第三部分史料征引不若第一部分之翔实。中国传统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真的使商人们童叟无欺吗?中国传统商业法律真那般有效吗?其二,第三章论及南宋名著赵汝适《诸蕃志》而质疑其史料价值,是否无稽之谈?其三,论闽南何以不更详述其海外贸诸国的情状?

本书第三部分论法律及伦理,旨在说明当时新兴的两类基本制度状况,及其如何在理论上影响了交易成本。该部分并无意推论所有宋元闽南商人,是否真的童叟无欺。即使书中提到宋末元初的两位义士的引证,亦仅仅旨在说明当时有此说法而已,没有亦不必考究两人是否真的待外商以诚。法律问题亦然。本部分论述当时存在的法律,那是实证的知识,需要用史料来证明的。论述法律对商业行为的制约及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则是经济理论的演绎,难有直接证据,或者冒烟的凶枪(smoking gun)那类谋杀案的呈堂铁证(evidence beyond reasona-ble doubt)。总的来说,第三部分是一个制度经济学的解释,而非实证史料考据的铺陈。

本书第三章提到南宋后期的赵汝适一书时,说它在泉州一个南宋中期蕃商墓园的建造事件上,其证供效力不若它所征引的另一篇由目击该墓园建造的证人林之奇在墓园落成时所撰写的纪念文章。当两者有出入时,按考据原则,必以后者为准。这方法对有史料考证经验的人来说,应该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地方。

本书第二、三章均有专节谈及闽南在不同阶段的海外市场,但碍于结构比重,无法详述。第九章尝试以一整节论述主要的东南亚市场三佛齐,以为例案。这样做仍有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有二。第一,这个案例相当独特,与其他市场性质相去甚远。这是理所当然之事。以三佛齐为例并非旨在说其他市场亦如此,毋宁说是提供一个更细致的实例,以赋予抽象的论述一个较为实证的内容。第二,论述三佛齐一节的素材,事实上亦相当有限。关键是15世纪以前的东南亚历史史料本身实在太贫乏。这方面的专家人言人殊,莫衷一是,读者阅读时必须理解这个知识的局限性,不能将第九章三佛齐一节的论述当作定论看待。

我在英文原著出版时,刚就任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系主任,并且主持历史本科课程改革,在东亚地区首次引进了美国已经普及起来的公共历史(Public History)。这类课程在华人地方的香港,正好可以跟司马迁以来的史学传统相结合,强调史学知识对社会的直接或间接作用。我们当时决定译作公众史学而非公共史学,寓意亦深,要之希望以人为本,而非仅仅某种社会理论下的公共空间概念。我个人对公众史学的解读是史学知识的“三民主义”——以利民为本,以全民为体,以知民为用(history for the people, history of the people, and history by the people)。从这个方向出发,我也尝试自问:对闽南历史的三十年研究,有没有什么公众史学的意义在其中?反省的结果,就是为香港中文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作的一次演讲。我要感谢香港中文大学逸夫书院院长及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主任陈志辉教授给我这个宝贵的反省机会,让我能与一班非历史或文科的专业企管人士分享我的研究经验。更感谢陈教授同意将当日的部分讲话记录,在与其他讲辞结集成书之前,先收入本书作为附录。由于演讲以粤语进行,大体保留原貌,较为生动,但过于口语之处,仍稍加润饰,以方便不懂粤语的读者。这篇讲稿扼要介绍了本书的要点,但表述方式并不学术,是说给企管人士听的。读者有兴趣不妨一览,看同样的史学论述是否也可以用非史学的方式表述,从而达到公众史学的目的。

在原书序言提到当年研究泉州的出发点之一,是为何19世纪以来中国经济一直没法近代化地发展起来。十年前英著出版时,中国经济起飞不久,学界不少人认为只是短期效应,或判定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会使中国的经济不堪一击。很多人仍认为中国传统商业,基本上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取态格格不入,因此或需把统传革掉,否则便不要市场。我当时的结论说明了两点:第一,中国传统经济的市场面向和现代市场并非不可兼容,所以中国式的繁荣是可创造的。第二,持续的繁荣有赖广阔的获益基础,以及法律与相关文化的支撑,而非徒然出诸私人牟利之心。十年以来,中国经济在全盘西化以前没可能现代化的问题意识,已经在中国经济崛起的事实面前悄悄退场,以上第一点,与此后见之明幸无矛盾。第二点则仍有待时光世变的考验。

1981—1982年,不论算东西半球,抑或南北半球,均有至少一篇关于古代泉州的博士论文完成。实际上,人只有三位:台湾大学的李东华、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克拉克(Hugh Clark)以及澳洲国大的我。后来我们三人自然成为十分谈得来的同道中人。可惜东华兄去年遽尔仙游,当年的海外泉州学三剑客已缺一人,不得不慨叹生命的无常,并向亡友东华兄致念。最后,我希望借着中译《刺桐梦华录》面世,向先师严耕望先生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他毕生沉潜于史地考证,而以国史人文地理为终极的学问旨趣,对我的深远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当年没有他对我这个不羁学生的鼓励和包容,允许我入读硕士班一年后始更改论文题目,则我不会与闽南投缘三十载,也不会有出版《刺桐梦华录》中译本的这一天。他对学问及教育的精诚,永远是我的模范。

苏基朗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