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延安博苑(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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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保护延安历史文化名城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

赵海燕

延安,以境内延水及安宁之意得名。秦朝曾设高奴县,北魏置沃野县,隋朝撤销沃野县另设肤施县即延安郡治。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延安郡为延州,宋、明、清均称延安府。

延安城东有一座大山,山上悬崖耸立,古木参天。秋天,枫叶如火,万物衣锦,真是天工造化,别具匠心。然而最美的还要数夏季。到了夏季,绿阴蔽日,熏风习习,鹿鸣凤舞,真是清幽雅静,凉爽宜人。为此,便给此山起了个美丽的名字——清凉山。延安城东南有嘉岭山,气势雄伟,风景美丽,山最高处古时有摘星楼,在大山怀中,唐时建起九级宝塔,登塔俯瞰,延安全景尽收眼底,宝塔成为延安的象征。范仲淹镇守延安时,在此书有“嘉岭山”三个大字,后人在石壁题词颇多,有“胸中自有数万甲兵”、“重岗叠翠”、“云雾生烟”等。延安城西横卧一山,传说此山栖息过凤凰,给人们带来了吉祥,死后葬于此山,山形如凤凰展翅,便叫凤凰山,山上古城墙蜿蜒,十分壮观。延安城依山临水,三山环抱,自古是军事要地,交通要冲,涌现过无数英雄豪杰。宋朝名将范仲淹、沈括在此屡立战功,出现过韩世忠、狄青、孟良等大将、猛士,更有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一群豪杰树旗称王。还有诗圣杜甫逃难的遗迹,花木兰替父从军的动人传说等等。到了现代,传颂着刘志丹、谢子长等群众领袖,名噪全国。一代伟人毛泽东率领中央红军进驻延安,如同火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照得全城金光灿烂。艰难光辉的13年,留下了众多宝贵的文化遗产,使延安成为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一、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完全不同于文物保护的新型事业。它必须是建立在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完善、发挥的基础之上,在继承和弘扬传统风貌、格局和特色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创造时代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现代化城市提供取之不尽的精神源泉。因此,名城中文物古迹的保护,就显得十分重要。

保护文物古迹、纪念地,突出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是保护名城的核心。名城的文物保护,要存其形,显其神。存其景物形体及内外环境,应当物质是第一性的。只有物质的历史形体和环境的存在,才能使人身临其境,温故知新。名城的文物保护,还要内外结合,环境协调。在重点文物的保护中,延安革命纪念馆做到“四有”,即有档案,有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负责管理人,使保护落在实处。在工作实践中,采用“保护与建设”、“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方针,根据条件逐步修复,力求维护名城的整体格局。延安市对旧城区的文物保护单位及纪念性建筑加强了保护,先后对枣园、杨家岭、王家坪旧址进行了重点维修,并治理整顿了周边环境,在旧址保护范围内外边沿禁区,禁止修造过高的建筑物,清除小摊小贩和市场,杜绝人造景点,使各旧址景点保护了其独特的原始风貌。我们生活在延安的市民,都很明确延安的特殊地位,感到居住在延安这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种自豪和光荣。也深知名城是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财富。保护名城勿使其遭受破坏不仅是我们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责任。

二、利用历史文化名城,促进延安旅游事业发展

1992年李瑞环同志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保护文物的目的最终还是利用。实践证明,合理、适度、科学地利用,不仅不会妨碍保护而且有利于保护。”陕西省是我国的文物大省,而延安的文物又位居全省前列。目前,全市共发掘出文物点5808处,其中粗具规模的古文化遗址就有2956处,古墓葬491处,石窟寺177处,古建筑遗址180处,石刻造像1344处;现有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9处,省级26处,国家级4处,其中以延安革命旧址群、黄帝陵、钟山石窟、壶口瀑布、宝塔山、清凉山、万花山、凤凰山麓等最为著名。为了保护这些古文化遗址和革命旧址,延安市历届领导认识一致,政策明确,决不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以破坏、损害其文化文物遗迹、旧址、景区为代价,做有损历史文化名城的事。政府部门一方面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拿出有限资金或争取国家专项资金,主动去维护这些历史文化遗迹和旧址,另一方面在城市建设规划时,也注意为其开拓发展空间,时常在政策上给予关照和支持。正因为延安几十年如一日地重视对历史文化遗迹和革命文化旧址的保护工作,将发展有延安特色的旅游文化作为切入点,才使延安的旅游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名城保护必须与旅游相结合,其使用价值的主要方面在于旅游。研究、教育、情感价值的实现也必须通过旅游来达到。“历史文化”与“旅游经济”挂钩是一体的,这二者是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得益的。目前,延安市开发出一项有丰富历史内涵和一定经济效益的旅游资源,以革命旧址群和延安国家森林公园、民俗文化村为主的“革命圣地旅游区”;以黄帝陵、轩辕庙、中华万岁祭园等为主的“黄帝文化旅游区”;以壶口瀑布、禹王庙、蟒头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为核心的“黄河壶口瀑布旅游区”;以子长县钟山石窟、瓦窑堡会议旧址和谢子长烈士陵园为重点的“钟山石窟旅游区”;还有以安塞、洛川两县为中心,欣赏陕北剪纸、民间秧歌和“陕北鼓舞”为主要内容的“黄土风情旅游区”,形成了文化活动与文物景点及自然景观融为一体的文化旅游市场,给延安的文化产业带来了一片生机。许多文化旅游景点主动与民间艺人签约,请其常驻各景点表演陕北民间艺术,将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文化与历史文化、革命历史文化融为一体,赢得了中外游客的普遍赞誉。“延安民俗文化村”使游客能享受农家院落的生活,参观途中,既看秧歌也扭秧歌,增加了游客的参与性,缓解了游客旅游的疲劳。截至目前,仅延安城区从事民间艺术表演、文物复制、民俗产品、民间工艺美术品经营服务活动的个体户就多达130多家。延安文化产业的兴起,大大提高了延安历史文化名城的知名度。

三、制定法规,保护名城特色

要搞好名城保护,体现名城特色,除了名城党政领导要有较强的名城意识,依法保护名城特色则更为重要。这样,具体操作起来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名城的保护工作才能持久而富有成效。基于这样的认识,延安市在进一步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法》以及与名城保护关系密切的《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土地法》的基础上,并结合延安的实际现状,建立和健全《延安市文物管理办法》等地方性的名城保护法规体系。对新建的现代公共建筑,其高度、规模、位置、风格等均注意与延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风貌相协调。如延安新市场一条街、边区政府大礼堂、解放日报社旧址的改造均保持了历史遗址的原貌。延安市的规划部门和文管部门密切协作,严格按保护规划和有关法规审批建筑项目和实施管理,对保护延安的名城特色,发挥了重要作用。

名城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优秀教材,是发展旅游事业、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和对外开放的重要物质基础。名城的保护必须走科学化、法制化的道路。

(作者:延安革命纪念馆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