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航次期租(time charter on trip basis,TCT)
这也是当前国际上经常使用的一种介于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之间的租船方式,又称日租租船(daily charter)。其特点是没有明确的租期期限,只是确定了特定的航次。
这种方式以完成航次运输为目的,按实际租用天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租金,费用和风险则按期租方式处理。
二、海上货物运输费用
海上货物运输费用,根据船舶的不同营运方式,可分为班轮运费和租船费用两种。
其中租船费用又可分为程租船运费和期租船租金。
(一)班轮运费
班轮运费是指班轮公司承运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运输费用。它包括货物从装运港船舷或吊钩下至目的港船舷或吊钩下所发生的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卸费用)。习惯上称之为“船舷至船舷”或“钩至钩”费用。
1.班轮运价表(liner's freight tariff)
班轮运价表也称费率本或运价本,是船公司承运货物向托运人据以收取运费的费率表的汇总。运价本主要由条款和规定、商品分类以及费率三部分组成。各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都有自己的运价表。依制定主体的不同,有班轮公会运价表、班轮公司运价表、双边运价表、协议运价表等。就费率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等级费率运价表和商品费率运价表。在实际业务中,大都采用等级费率表。在该表中,商品分20个等级,1级费率最低,20级费率最高。
2.班轮运费的构成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用两部分构成。
基本运费(basic freight)是班轮运费的主体,根据基本费率和计费吨算出。附加费用(surcharge or additional)是班轮公司在基本运费之外加收的费用。一般来说,附加费是班轮公司根据不同情况,为抵补运输中额外增加的费用开支或在遭受一定损失时而收取的费用。
班轮附加费用名目繁多,主要有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BS ;or bunker adjustmentfactor,B.A.F.),港口附加费(port surcharge),转船附加费(transhipmentsurcharge),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等。
3.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如以公吨、长吨或短吨为计算单位,统称重量吨(weightton)。运价表中以“W”表示。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如以1立方米或40立方英尺为计算单位,统称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运价表中以“M”表示。
(3)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选择其中较高者计收。运价表中以“W/M”表示。
(4)按货物FOB价格总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收,又称从价运费。运价表中以“A.V.”或“Ad.Val.”表示。
(5)按货物的重量、体积或总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运价表中以“W/M or1 71Ad.Val.”表示。
(6)按货物重量或体积中较高者计收,再加上从价运费。运价表中以“W/M plusAd.Val.”表示。
(7)按货物的件数计收。如车辆按“每辆”、牲畜按“每头”等计收。
(8)由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运价。以“open rate”表示。
在运价表中,计算单位为运费吨(freight ton),包括重量吨和尺码吨。实际业务中,以“W”、“M”、“W/M”方式计收运费的较多。贵重商品多以“Ad.Val.”方式从价计收。
关于附加费的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基本运费的一定百分比计收;二是以每运费吨若干金额计收。
4.班轮运费的计算方法
班轮运费除由双方临时议定之外,其具体的、一般的计算方法是:
(1)根据货物名称从货物分级表中查出货物等级和计算标准。
(2)从航线费率表中查出相应的基本费率。
(3)再查出附加费的计算方法及费率。
(4)算出货物的单位运价再乘以总运费吨数便得到该批货物的运费总额。
若是从价运费,则直接以规定的百分比乘以FOB总值即可。
例:某企业出口一批蛋制品,毛重10公吨,体积为11立方米,从上海港装运,直航至英国普利茅斯港。求全部运费。
解:
(1)查货物分级表知蛋制品为12级,W/M。
(2)查航线费率表知基本费率为116美元/公吨。
(3)查附加费率表知直航附加费为18美元/F.T. ;燃油附加费35%。
基本费率:116美元
直航附加费:18美元
燃油附加费:116×35%=40.6美元
运费吨运价:116+40.6+18=174.6美元
计费标准:因10< 11,故取M。
所以总运费是:11×174.6=1920.60美元
(二)租船运输费用
1.程租船运费
程租船运费主要包括基本运费、装卸费和速遣费、滞期费等。
(1)基本运费。程租船基本运费是指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海上运费。其计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按运费率计算。但要注意明确是按装船重量(in taken quantity),还是按卸船重量(delivered quantity)计算。另一种是整船包价(lump sum freight),即对于特定载货重量和容积的船舶,规定一个包船价格,不管租方实际装货多少,一律按包价支付。
(2)装卸费。在程租船运输中,关于货物的装卸费用,程租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装卸费用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
①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or liner terms),又称班轮条件,适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等货物的运输。
②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ree in and out,F.I.O.),即船东不负担装卸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负担。
③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F.O.),即船东负责装货费,承租人负担卸货费。
④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F.I.),即船方不负担装货费。
⑤船方不负担装卸费及堆舱、平舱费用(free in an out ;stowed and trimmed,FIOST),即装卸费、堆舱费和平舱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负担。
(3)滞期费和速遣费。在程租船运输中,由于装卸货时间的长短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费用,这直接关系到船方的经营效益。因而为节省船期,在程租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租船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的条款,即许可装卸时间条款,或称装卸期限条款。
如果租船人未能在许可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作业,则自许可装卸时间终止到实际装卸完毕时的这段时间称为滞期,为此,租船人须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款,以补偿船方的损失。这种罚款称为滞期费(demurrage)。滞期费等于滞期时间和约定的滞期费率的乘积。滞期时间是通过实际装卸时间与合同允许使用的装卸时间相比较而得出的。
在滞期期间的星期日、节假日,乃至天气或其他原因停止工作的时间是否作为滞期时间,常常是争议之处。为避免争议,租船合同中常用一些明确的术语来表明滞期时间的计算,如:“滞期时间连续计算”和“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或“按同样的日”。
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采用哪一种术语计算滞期时间,则通常解释是按普通法下“滞期时间连续计算”的方式计算。
反之,速遣是指租船人在许可装卸时间终止前,提前完成装卸作业,由于节省了船期,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这称之为“速遣费”(despatch money)。速遣费通常规定为滞期费的一半。在计算速遣时间的问题上,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是在节省的时间中是否扣除星期日、节假日及不良天气停止工作的时间。为防止争议,租船合同中也常采用含义明确的用语,即“节省全部时间”和“节省全部工作时间”。
当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采用哪种用语来计算速遣时间时,通常解释是按“节省全部工作时间”计算。
2.期租船租金
定期租船条件下,租船人为租赁船舶使用,应向船东支付的租赁费,称之为租金。
租金率高低取决于船舶的运载能力和租期,与其所载货物无关。
通常,租金有两种订法:一是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二是按每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租金通常预付半月或一月,租船人须按时按规定支付租金,否则,船东有权收回船舶。
另外要注意的是,在期租方式下,租船人负责船舶的调度营运。相应的装卸配载费用、燃油费、港口使用费等费用亦由其承担;船方则负担船员薪金、伙食、船舶的修理费、保险费和折旧费等费用。
第二节 集装箱运输
一、集装箱运输的含义
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指以集装箱为基本运输单位,采用海陆空等运输方式将货物运往目的地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与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相比,集装箱运输可以取得提高装卸效率、加快货运速度、提高货运质量、节省包装费及运杂费、降低运输成本等经济效果。而且,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还有利于组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大量、快速、廉价、安全的联合运输。基于此,集装箱运输被称为“运输领域的一次革命”,自产生以来,它获得了迅速发展,为各国所普遍使用。目前,集装箱运输在世界海上杂货运输中已占有支配地位,并且已形成一个世界性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集装箱(container)是一种能反复使用的运输辅助设备,为统一其规格,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了13种规格。目前在国际航运上应用最广的是IA 型8′×8′×40′、IAA 型8′×8.6′×40′和IC 型8′×8′×20′,习惯上称为20尺和40尺集装箱。为了便于统计计算,国际上都以20英尺集装箱作为计算标准单位,以TEU (Twenty-footEquivalent Unit)表示。在统计型号不同的集装箱时,按集装箱的长度一律换算成20尺单位(TEU)加以计算。
当前,在各国的集装箱运输中,广泛使用的是干杂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
该集装箱适于装载各种干杂货,是最常用的标准集装箱。此外,运输中还使用冷藏集装箱、散货集装箱、开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罐式集装箱等类型,以适应某些特定货物的运输需要。
二、集装箱运输实务
(一)集装箱运输的关系人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和完善,产生了许多与之相适应的运输机构,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实际承运人
实际承运人主要是指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各类船公司、联营公司以及公路、航空运输公司等。
2.无船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是指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桥梁,主要是经营集装箱货运的揽货、装箱、拆箱、内陆运输以及经营中转站或内陆站业务,但不掌握运载工具的专业机构。
3.集装箱租赁公司
集装箱租赁公司是随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行业,其专门经营集装箱的出租业务。
4.全程联运保赔协会
全程联运保赔协会是一种由船公司或其他集装箱运输机构组成的互保组织,它对集装箱运输中的可能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害、费用等进行全面统一的保险。这是一种新的保险组织。
(二)集装箱货物装箱方式
1.整箱货(Full Container Load,FCL)
整箱货是指当货方有足够的货源装载一个或数个集装箱时,在自己的仓库或工厂里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后,直接运往集装箱堆场(Container Yard,CY),交由承运人托运的一种方式。
2.拼箱货(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
拼箱货是指当货主托运的货物数量不足整箱时,由承运人在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freight station,CFS)根据货物性质和目的地分类整理,把不同货主的运往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货到目的地(港)后再由承运人拆箱后分拨给各收货人。
(三)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
综观当前国际上的做法,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整箱交、整箱接
即发货人以整箱交货,而收货人以整箱接货。该方式最能发挥集装箱运输的优越性,效果最好。
2.整箱交、拆箱接
即交货人以整箱交货,而各收货人凭单拆箱接货。
3.拼箱交、整箱接
即各货主以不足整箱的小票货物交承运人,承运人分类整理后,将同一收货人的货物集中拼成整箱,运往目的地,收货人整箱接货。
4.拼箱交、拆箱接
即发货人拼箱交货,各收货人凭单拆箱接货。承运人负责货物的装箱和拆箱。
(四)集装箱货物的交接地点
集装箱运输货物的交接地点,一般可分为下列几种。
1.门到门(Door to Door)
即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个运输过程完全是集装箱运输,该方式最适宜于整箱交、整箱接。
2.门到场站(Door to CY or CFS)
即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该方式的特征是:由门到场站为集装箱运输,由场站到门为货物运输,适宜于整箱交、拆箱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