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制度
1.行政权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以普选制选举产生,任期5年。总统颁布法律并有权提出议案要求国家公民投票表决。他还有权在与总理、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谈话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
总统任命总理,并任命由总理提名的政府成员。
政府应答复国民议会的质询。
2.立法权
议会由两院组成:国民议会,由五年一次普选产生;参议院,议员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一半席位。议会投票表决决定法律的通过与否,批准国际条约以及行使由共和国总统授以宪法修改权。
3.司法权
司法机构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权。
473个初审法院和186个大审法院负责执行法律。上诉法院有35个。终审法院负责判断法律是否被正确地执行。刑事犯罪由法官和陪审团组成的重罪法院审理。
在行政司法领域有行政法院和国家最高行政法院。审计法院负责审核公共开支情况。
二、宪法规定的其他组织
1.宪法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由共和国总统、国民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议长分别任命。宪法委员会的职能是监督选举和审查法律的合宪性。
2.经济和社会委员会
其成员是各种不同社会阶层(工会、商人、各种协会)的代表或政府指定的具特定资格者。在议案、法令或有关计划具有经济和社会性质时,要咨询经济和社会委员会的意见。
3.最高行政法院
行政方面的最高权威。政府在起草议案和实施法令前必须征询其意见。
4.最高司法官委员会
由司法官和特定资格者组成。委员会由共和国总统和司法部长分别任主席和副主席。由它对高级司法官的任命提名,同时也负责司法官的纪律处分。
5.共和国司法法院
以前被称作高等司法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他们或是议会成员(12名是国民议会议员),或是司法官(3人)。法院负责审理政府成员所做的、被认为是有刑事犯罪性质的职务行为。任何个人一旦认为自己被政府成员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所损害,就可以向一个专门申诉委员会起诉。
三、法国宪法
宪法首先讲的是基本权利,如果没有对基本权利的尊重,任何一部宪法都不配称作宪法。很多国家都选择了一整套现代的宪法条文,而法国却更喜欢从它的过去汲取营养。1958年10月4日颁布的宪法前言,实际上,明确地参照了过去法国人民庄严宣告其仰慕的两份“文献”。这就是1789年的人权及公民权宣言和1946年的宪法前言。
第一份文献,已经历过漫长的岁月,因为它是一个真正的个人自由宪章,所以说,它既永远不会过时,又不够完整全面。永不过时,是因为任何不建立在每个人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基础上的东西都不会持久;不够完整,是因为它缺少集体权利的内容,准确的说,是缺少1789年以后,经历了一个半世纪的变化之后,已经上升到同一水平的1946年宪法,在它的前言中我们所看到的那些权利。
自由和平等,这是两项人类尊严的原则,在宪法前言的一般陈述中,在实践经验丰富了这两项原则的某些章节中,把集体和个人都要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权利,充分反映出来。
这样,一方面(1789年宪法)十七条,另一方面,(1946年宪法)十八条,全部写进了宪法。这就是法兰西和法国人享有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它们以相当准确的方式进行阐述,以求得到保证,以足够开放的方式进行定义,以求适应集体意识的演绎,或更通俗一点说,更能适应技术进步。尽管媒体发生了惊人变化,1789年以来,言论自由的表述方式依然极具时代感。
那么剩下的事,就是要使这些权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大致不差地得到保护。自从1971年宪法委员会依据议会通过的有关法律,对有宪法价值的条文实施监督检查以来,这件事就算落实了。
正像1789年人权宣言第十六条提出的那样,假如一部宪法应该实施权利保障,就应该实行孟德斯鸠主张的权利分开原则。当然,在分权之前,先要立权。
四、法国的政党
1.人民运动联盟
人民运动联盟是目前法国主要执政党和议会第一大党。该党前身系2002年总统大选中为支持希拉克而组成的竞选联盟——总统多数派联盟。2002年11月18日正式宣告成立,取用现名。核心为希拉克原来所属的保卫共和联盟(戴党),并吸收了自由民主党和法兰西民主联盟的主要力量。现有党员21万人,多为职员、官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农民和工人等。党纲是“自由、责任、互助、国家、欧洲”,强调奉行务实、开放的经济政策,重塑社会市场经济的理念,推动欧盟建设和东扩,属中右政党。主席尼古拉·萨科齐(2007年5月当选法国总统)。
2.社会党
社会党是议会第二大党和主要反对党。前身是1905年成立的“工人国际法国支部”,1920年发生分裂,多数派另组共产党,少数派则保留原名。1969年改组成立社会党,1971年与“共和体制协议会”及其他左翼组织合并。现有党员约13万人,多为公职人员和知识分子。对内注意体现左翼政党色彩,主张维护劳工利益,同时采取务实的经济政策;对外主张维护法独立核力量,推动欧洲一体化建设,并加强南北对话。2002年在总统和立法选举中接连败北后,党内派系斗争日趋激烈,实力受到较大削弱。近年来,利用法国民众对中右翼政府推行改革的不满,在地方选举和欧洲议会选举中连续击败右翼,成功阻止《欧洲宪法条约》通过公投,并煽动社会风潮,政治影响力有所回升。现任第一书记弗朗索瓦·奥朗德。
3.法兰西民主联盟
法兰西民主联盟是议会第三大党。前身系由共和党、民主力量、争取法兰西民主人民党、激进党等右翼温和派和中间力量于1978年结成的多党联盟。1998年合并成立统一政党。1993年、1995年和2002年三度和保卫共和联盟组成右翼联合政府。2001年,以副主席杜斯特·布拉齐为首的部分党员加入总统多数派联盟,即后来的人民运动联盟。现有党员约4万人。对内主张进行一定程度的社会改革,提倡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自由化政策,对外积极主张加强欧盟建设。现任主席弗朗索瓦·贝鲁。
4.法国共产党
法国共产党成立于1920年12月。现有党员13.4万,多为工人、雇员、教员、手工业者等。2000年三十大上提出在“新共产主义”理论、建设“新型共产党”、“左翼进步力量联盟”等方面实行“共产主义的变革”,力求探索一条符合法国国情的发展道路。2002年立法选举中惨败,玛丽乔治·比费(女)出任全国书记。
5.国民阵线
国民阵线成立于1972年10月,前身是被取缔的极右组织“新秩序党”。党员约10万人,多为中小工商业者。1986年议会选举中首次进入国民议会。代表极端民族主义思潮,煽动排外情绪,强调“要把法国从欧洲控制和世界主义中拯救出来”,呼吁“进行一次反对新共产主义和世界主义的十字军讨伐”。党主席让-玛丽·勒庞在2002年首轮总统选举中胜出,对法朝野上下和欧洲政坛震动极大,在第二轮中被法左右翼联手击败。近来,由于法经济社会矛盾突出,该党影响再度上升。
6.其余政党主要有:
右翼:新法兰西民主联盟、保卫法兰西运动、社会共和论坛、保卫法兰西联盟。
左翼:绿党、左翼共和联盟、共和与公民运动、左翼激进党。
中间派:绿党和“生态一代”。
极右:国民阵线。
极左:工人斗争党、革命共产主义同盟、劳动党。
五、行政管理
1.大区
法国被分成21个大区以及科西嘉岛。大区由地区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其成员通过普选产生。
2.省
法国大陆有96个省,此外还有四个海外省:瓜特罗普岛、马堤尼克岛、留尼旺岛和南美的法属圭亚那,海外领地还有玻利尼西亚、新卡勒陀利亚、马约特岛、圣皮埃尔、马可隆、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特尔·阿特里、科格伦群岛,克罗塞和圣保罗岛。
省由总委员会管理,其主席和成员通过普选产生。省长是中央政府派到地方的代表。省被分为区(包括海外省在内共339个),小区和市。
3.市政
市政管理由市长在市政委员会协助下负责,市政委员会成员通过普选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