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澳洲北澳区一个土人从故乡安恒地由飞机送到达尔文一家医院。他既没受伤或中毒,也没患任何已知疾病,却是奄奄一息的。
他在医院里苟延了四天,到了第五天死去。原来他曾被人用骨指过。所谓“骨指术”,是一种不留痕迹、几乎永不失手的杀人方法。
死者是美利族人,因犯了禁止乱伦的族规而须接受族人审判。但他拒绝出席,在缺席审判中被判死刑。其后,他逃离故乡,于是,族中杀手便制造一根杀人骨,施法对付他。
杀人骨可用人骨、袋鼠骨、鸸鹋骨或木头制成,式样因族而异,长度大多为6英寸至9英寸,刨得很圆滑,一端削尖,另一端扎上一把头发。要使杀人骨生效,必须举行复杂的仪式,赋予它强大的超自然力量。妇女或非本族的人是没法知道仪式过程的。如果被判死刑者已逃离该村,杀人骨则交给族中的杀手使用。
杀手在追捕逃犯时穿着一种用白鹦羽毛和人发制成的鞋子,走路时几乎不留痕迹。此外,他们先用人血涂抹全身,然后把袋鼠毛黏在身上,头戴用鸸鹋羽毛制成的面具。他们通常分成两个或三个人一组活动,就是要花几年时间,也一定要把逃犯追到。
杀手寻获逃犯后,便会走近到离他约15英尺处,其中一名杀手跪在地上,将杀人骨像手枪一样握在手上对准犯人。据说,这时逃犯便会惊得发呆。接着,杀手将骨头指着他,尖声念出一串咒语,这样完成任务后便立即离开,让被杀人骨“指”过的人自生自灭。杀手回到村里,便举行仪式,将杀人骨烧掉。
事后,逃犯或可能多活几天或几个星期。他的亲属以及其他部族的人都会知道他被杀人骨指过,因此碰见他时便把他当做死人看待。
杀人骨经施过法术后,据说有强大的超自然力量,有如一支无形的矛,能够戳刺被指的人。一旦被指之后,受害的人便会像真正给矛刺过一样,迟早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