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中学寝室管理制度
一、管理目标: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由老师打分:40分)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齐、静。
2.住校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任意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熄灯铃响后,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其他事情(如吃东西等)。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他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由学生打分:30分)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箱架、清洁用具及其他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米、饭、菜、瓜皮、果壳、纸屑及其他杂物,其他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剩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3.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小便处不得拉大便。
4.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三)内务方面(由学生打分:30分)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草席摆放平整,上面无杂物。
2.脸盆、水桶、牙杯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米菜、衣服必须放在橱内。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床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畚斗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他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搭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三、文明寝室要求:
1.基本要求全部做到。
2.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无打骂行为,无脏话粗话。
3.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4.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住校生管理老师、班主任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熄灯后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在起床铃响后督促起床。
3.负责锁好寝室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打开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张贴值日表、床位表等。
五、奖励:
1.文明寝室每周评比一次,一周得分最高者获“文明寝室”,授挂循环红旗。
2.一个学期中获得“文明寝室”次数最多者授予“示范寝室”光荣称号,发给奖状,该寝室长授予优秀寝室长称号。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一)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也是我院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保证宿舍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纪律管理1.住宿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床位住宿,不经舍务办批准不准调换。
2.不准旷宿及私自留宿,严禁进入异性寝室。
3.不经舍务办批准,不准私自会客。
4.学生平时出入要佩带校徽和学生证接受门卫检查,否则门卫有权制止其进楼。
5.保持宿舍肃静,不准在宿舍楼内喧哗、打闹、酗酒、赌博和玩各种球类等一切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6.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不得早离寝、晚归寝。
7.不准乱接电线,不准把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楼内;严禁在寝室点蜡烛,严禁在床上吸烟。
8.住宿人员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将饭菜端回寝室。
二、卫生制度
1.寝室实行值日轮流制,值日生按规定进行值日;2.寝室内垃圾,值日生应于每日上午7∶00-7∶30,中午12∶30-13∶00打扫走廊,将垃圾堆放门旁,其他时间不准往外扫垃圾。
3.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地面无杂物,门窗要干净,棚上无灰网。
4.在楼内不准乱扔废纸、果皮、瓜子皮,不准随地便溺,不准往窗外、厕所、水房倒垃圾。
5.不准乱泼脏水。
三、物品管理
1.室内床上公寓用品(被子、褥子、被罩、床单、枕头、枕巾、脸盆等)由个人使用和保管,不准损坏、丢失。
2.室内公共用品(照明设备、门窗玻璃、壁橱、桌子、椅子、床、床垫、窗帘、暖瓶、对讲机等)不得损坏、拆改、丢失。
3.个人公寓用品如有破损和丢失,应及时报告舍务办,每一学期按物品的原购进价格10%折算。
室内公共物品损坏由当事人包赔,责任不清则由该寝室集体包赔。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一、学生宿舍的分配由学生处总体规划协调,各系部落实到位。住房一经分定,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住宿,不得自行调整,随意搬出。
二、学生进出宿舍须出示校牌或其他有效证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宿舍每晚的关门查房和熄灯时间:10∶00关门,10∶00—10∶30为查房时间,学生必须在本人寝室待查,10∶30关灯就寝(周末推迟一小时)。
四、各宿舍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按规定时间(上午7∶30—8∶10,下午1∶30—2∶00)扫出垃圾,将垃圾扫到各寝室门口。禁止在宿舍和阳台乱扔垃圾、乱泼脏水,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五、未经同意,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允许异性入内。
六、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不准在宿舍内和过道生火煮饭,熄灯后宿舍内严禁点蜡烛。
七、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八、爱护公物,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有关部门报修,若故意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处1~3倍的罚款。
九、各宿舍做到人走关灯、关电扇、锁门,凡有不锁门被盗造成损失者,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宿舍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休息,计算机只能用于学习知识和培养技能,不得在计算机上从事违法违纪、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十一、不准在宿舍内惹是生非、寻衅滋事、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学习秩序。
十二、不准在宿舍区出售、张贴、传看反动、淫秽书画和播放黄色下流的音像制品,严禁在宿舍内经营各种买卖。
十三、午休和就寝时间不得在宿舍区划拳行令、吹拉弹唱、大声喧哗等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十四、学生在规定的作息时间内必须按时归寝、就寝。迟归者必须登记,未经同意不允许夜不归寝。
十五、在宿舍凡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十六、按规定时间缴纳水电费用。
十七、严禁翻越阳台和上楼顶。
十八、未经学院批准,不得私自在外住宿。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三)
一、服从生活教师的安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一旦违纪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二、爱护公物,节约用水,互帮互助。
三、按时作息,严禁不假外宿、夜不归宿和越墙外出。
四、在楼内严禁下列行为:①乱接电源。②燃烛看书和做其他事。③用电器(指电饭锅、电热毯等)。④用液化气。⑤携带任何食物,携带或私藏易燃易爆物品。⑥赌博,吸烟,酗酒,偷盗,动用他人物品。⑦高声喧哗,说粗话和脏话。⑧追逐疯打,打架斗殴。⑨寝室内会客,男女互串寝室,留外来人员住宿。⑩其他违纪事件发生。
五、楼内卫生制度:
1.保持宿舍区内的环境卫生。不乱丢纸屑、垃圾,发现垃圾杂物,随时清扫干净。
2.劳动卫生工具存放整齐有序,每天三次小清扫,每周二下午大清扫。
3.各寝室每天的卫生值日由生活老师或寝室长商定,值日生要尽职尽责,做好当天的值日工作。
4.环境卫生要共同维护,室长和当天值日生要做好保洁监督工作。
5.个人服饰要整洁、大方。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晒被褥,生活用具要按要求放好。
6.爱护厕所与洗漱室卫生,不将手纸等杂物丢入便槽。
7.各寝室要订出卫生公约,并严格执行。
8.每天小清扫由生活老师监督,周二大清扫由各寝室长轮流检查,生活老师监督。
9.检查时间:下午5∶30—6∶30,达不到学校规定的卫生要求,按检查结果扣分。
10.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老师随时检查并作记载。
11.乱丢果皮纸屑者,责令清扫,视其情节进行相关处理。
12.以上各项,由生活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具体实施。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四)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宿管科统一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服从宿管科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新生报到注册后到宿管科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3.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客人;不准在外租房住宿。
4.学生离校(含毕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宿管科办理财产移交验收、押金结算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停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5.学生离校必须在接到学院通知后的3天内办理完有关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每天扣押金10元,情况严重者交保卫部门处理。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桌、凳、柜及各类用具,由宿舍管理科按编号设卡登账,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2.学生寝室门、窗、玻璃、门锁及201卡电话机、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寝室公用设施、设备。谁丢失、损失,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寝室学生共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