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守则
(81)教普一定016号
(1981年8月26日教育部发布)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二、按照上学,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三、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四、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五、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六、生活俭朴,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
八、尊敬师生,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到东西要交公。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88)教初字013号
(1988年8月1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一、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国旗、奏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二、尊老爱幼,友爱同学,平等待人。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和残疾人。要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三、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要用尊称,不直呼姓名。
四、孝敬父母,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正确教导,不任性;外出或回到家里打招呼。
五、待人有礼貌,会使用礼貌用语;不打架,不骂人;到他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和休息。
六、遇见外宾要有礼貌,热情大方,不围观尾随。
七、诚实,不说谎话,有错就改;答应别人的事要努力做到;不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要还;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要归还失主或交公。
八、不挑吃穿,不乱花钱;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要节约水电。
九、穿戴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漱口,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
十、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十一、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发言先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响亮;课间做正当游戏。
十二、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做作业,书写工作,卷面洁净,独立完成;考试不作弊。
十三、坚持参加课内外体育活动,认真做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读写姿势要端正。
十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劳动,认真做值日,不怕脏、不怕累。
十五、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自己的衣物用品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刷餐具、做简单饭菜等家务劳动。
十六、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在公路、铁道、码头玩耍和追跑打闹;不违章骑车。
十七、乘公共车、船要主动购票;主动给老幼病残让座;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秩序;观看演出时不随便走动,要保持安静,演出结束时要鼓掌致谢。
十八、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和庄稼;不在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保护有益动物。
十九、不玩火、防触电、防溺水,不做危险性游戏。
二十、要看有益的图书、报刊、录像;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遇到坏人坏事要主动报告、敢于斗争。
中学生守则
(81)教普—字016号
(1981年8月26日教育部发布)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准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
二、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专心听讲,勤于思考,认真完成作业。
四、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有益的文娱活动。
五、积极参加劳动,爱惜劳动成果。
六、生活俭朴,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
七、遵守学校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国家法令。
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九、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人民有害的事。
十、诚实谦虚,有错就改。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国家教委1994年3月颁发)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
3.穿戴整洁、朴素大方。头发干净整齐,不烫发、化妆、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吸烟、喝酒。
5.举止文明。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赌博,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6.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影视片,不唱不健康歌曲。
7.不进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
8.爱惜名誉,拾金不昧,不受利诱,不失人格。
二、真诚友爱,礼貌待人
1.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2.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3.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接受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诚恳。
4.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5.待客热情,起立迎送。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6.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动用他人物品、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7.不随意打断别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别人要道歉。
8.惜时守信。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珍惜时光。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按时到校,上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2.上课专心听讲,勇于提出问题,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
3.认真预习、复习,按照独立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合理安排课余生活。
4.积极参加团队活动和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安静。不在教室和楼道内追逐喧哗。
6.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借阅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7.参加各种集会准时到达,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8.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1.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3.主动承担收拾房间、洗衣、做饭、洗刷餐具和打扫楼道、庭院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公益劳动。
4.生活节俭,不摆阔气,不乱花钱。
5.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
6.外出和到家时,要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
7.尊敬体贴帮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心照顾长辈和兄弟姐妹。
8.对长辈有意见,有礼貌的提出,不耍脾气,不顶撞。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1.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乘公共车、船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
3.遵守公共秩序,购票购物按顺序,对营业人员有礼貌。
4.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惜庄稼、花草、树木。保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5.参观游览守秩序,瞻仰烈士陵墓保持肃穆。
6.观看演出和比赛,做文明观众,不起哄滋扰,结束时鼓掌致意。
7.尊重外地人,遇有问路,认真指引。
8.见义勇为,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关于在中学生中评选三好学生的试行办法
(82)教普—字009号(1982年5月5日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发布)
中学生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逐步形成世界观的时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一代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不少省、市、自治区在中学生中开展了努力达到三好学生要求的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经验证明,努力达到三好学生要求的活动适合青少年的特点,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深入持久地开展这一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正确掌握三好学生的标准
三好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二)学习好
为“四化”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三)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对以上三个方面,各地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具体化。
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他两好,或者对其他两好降格以求。
2.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全面考察学习的实际水平,不要单纯抠分数。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他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特长。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动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4.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5.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是要防止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对于连年评为三好并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由各地教育部门和团组织予以表彰。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团组织自行规定。
二、做好评选工作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选三好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不要搞简单化的领导指定。每学年结束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再经班级任课教师讨论同意,教导处和团委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或行政扩大会议(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代表参加)批准。
评选三好学生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手续。三好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记入光荣册。各地要建立三好学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三、建立表彰、奖励三好学生制度
凡被评为三好学生者,由负责评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分别授予三好学生证书。三好学生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规格,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负责印制、颁发。是否颁发奖章,不做统一规定。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并介绍三好学生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也可适当赠送一些学习用品。各地教育部门和团组织还可利用假期,组织夏令营等活动,优先吸收三好学生参加。
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生的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有两年以上(其中一年为毕业学年)评为三好学生的高中毕业生,各地在劳动招工和农村社队用人时应优先录用。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适当办法对小学和初中的三好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时予以优先录取。高中的三好学生,报考高等学校时,按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优先录取。
四、加强领导
评选三好学生必须以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为基础,要把三好的教育贯穿到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表彰、奖励不宜频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上,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并推动评选三好学生活动的健康发展。
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把开展评选三好学生的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教育广大团员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团结广大学生沿着三好的方向健康成长。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在评选三好学生活动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