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仁宗时,浙江吴兴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那天晚上,有一位村民外出归来。一个黑影窜到他身边。他还没有发现,就被来人从后面刺中右肋,身负重伤倒地。
第二天早晨,伤者的哥哥出来四处寻找,发现弟弟受重伤倒在路边,奄奄一息,急忙背到家中让弟弟躺好,哥哥追问:“是谁伤天害理,暗杀你的?”
弟弟吃力地回答:“白帽子……黑衣服……高个子……”话没说完,就咽气了。
哥哥悲愤交加,当天就奔县府大堂报了案。
县官略略思忖片刻,唤来当夜的更夫发问:“有谁经过发案地点,特别是穿黑衣服、戴白帽子的!”
更夫想了想,禁不住开口:“呀,张福儿走过那里,黑衣、白帽!”
县官下令,立即逮捕张福儿。
历经多堂会审,任凭严刑拷打,张福儿都紧闭双唇,不承认自己杀人。
县官这下可犯了难:既不能贸然判决,又不能就此释放!他万般无奈,把张福儿关进监狱。一晃,张福儿在狱中度过了三年。
过了三个年头,恰巧邓文原出任浙西道肃政廉访司事(掌监察的长官)。
邓文原着手清查积案,在审张福儿时,他翻阅了所有案卷,找来死者哥哥,发现张福儿一案确存一大串疑问:“死者临死前说凶手是高个子,可张福儿个头儿并不是太高啊;死者伤在右臂,而张福儿素用左手,如由后面杀伤,伤应在左肋,为何却在右肋呢?”
经过一番侦查,一切水落石出。真正的凶手落网,张福儿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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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邓文原经过仔细地推敲,细心地调查,终于还张福儿一个公道,使真正的凶手服罪。如果没有这样精明能干的官员,这可能又是一件冤案。所以,“好钢用在刀刃上”,生活中不仅要有智慧,而且要用对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