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除约40%被利用外,大部分仍处于简单堆放、任意排放状况,严重地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
据1991年不完全统计,全国受固体废物污染的农田已超过两万公顷;全国排放到环境中的工业固体废物0.3亿吨,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有1181万吨。
有害废物管理是全球环境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个突出矛盾。有害废物多指固体废物中具有毒性、反应性、腐蚀性、易爆炸性和易燃性废物,我国目前产生量约为3000万吨,不仅是资源的浪费,而且是水、大气和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因此,有害废物的管理和无害化处置十分重要。
目前,我国已经把通过实施清洁生产以减少废物产生列入工业可持续发展议事日程,把有害废物管理与处理处置和利用研究列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之一。
2000年,建立起全面的科学的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管理机制;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得到良性发展;基本控制有害废物的污染。具体目标如下:建立固体废物的环境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健全各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在示范城市建成废物管理中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45%~52%,乡镇企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比1990提高15~20个百分点;主要有害废物的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20%,其中化学工业产生的有害废物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
为废物最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供技术支持,分别建成废物最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示范工程,包括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废物交换和有害废物集中利用、处理和处置示范工程。
2000年以后使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做到正常运行,基本控制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的污染。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后,还将制定和实施《淘汰综合利用法》及其实施细则,将固体废物和有害废物的污染控制纳入法制轨道;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生固体废物(尤其是有害废物)的生产工艺和污染源调查,弄清我国有害废物的种类、性质、数量和污染状况,在此基础上试行有害废物产生、申报、登记制度以及有害废物贮存、处理处置和利用设施使用许可证制度。制定清洁生产的技术政策和鼓励措施。针对产生有害废物的主要行业如:冶金、化工、轻工等,制定并实施废物最小量化行动准则,建立从收集、贮存、处理、再循环利用、运输、回收到最终处置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使我国的有害废物管理基本上形成配套体系,并在重点城市建立废物处理、处置和利用中心,大力推广粉煤灰、煤矿石、炉渣、钢渣、铬渣、废有机溶剂和废矿物油等废物的综合利用技术。
运用经济手段促进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如完善固体废物的排污收费制度,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尽快制定出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和污染控制标准,进行试点和经验推广;对进口有害废物征收越境转移环境损失金(为了防止因转移而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发生污染事故后的应急,需建立一定的基金储备);为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对技术成熟,有条件利用而不利用的固体废物生产者征收滞用税或加收排污费。
开展有害废物管理技术、资源化技术和处理处置工程技术研究,引进国外先进实用技术,重点开发研究有害废物风险评价技术、含重金属及废料回收利用技术,以及区域性集中式有害废物管理和处理处置标准,建设五种类型示范工程,包括电镀工业废物最小量化示范工程。含铬废物资源化示范工程、有害废物安全填埋示范场和有害废物焚烧示范厂、塑料废物回收再利用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