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孟轲
“可汗”,我们知道,是秦汉时匈奴族和隋唐时突厥族首领的称呼。所谓“天可汗”,就是至高无上的可汗的意思。在我国历史上,只有一个人被尊为“天可汗”,那就是唐太宗李世民。
提起唐太宗,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比起我们今天的“风流人物”来,他是有些“稍逊风骚”,但他在历史上,却是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尤其在处理民族关系上,那是秦皇汉武所难望其项背的。他曾这样说过:“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视之如一,使之如依父母。”显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他是以家长自居来说这番话的,但他却明确主张汉族应和其他兄弟民族“和同一家”、“亲如兄弟”,这倒是很难得的。他不但这么说,也确实是这么做了。这突出地表现在他对突厥和对藏族关系的处理上。
突厥,是当时散居于北方广大地区的游牧民族,原属匈奴北部,后分东西两部。由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以及历史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更由于贵族统治阶级的争夺,他们与汉族之间的关系时好时坏。隋时曾与和亲,关系一度较好。隋末战乱,群雄并起,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从而也影响到中原内部的和谐一致。李渊父子太原起兵,曾为倚重,并立盟信,两不相犯。但后因颉利可汗“弃信扰边”和支持反唐势力,故太宗讨之。突利内属,颉利则被生擒,部众十万降唐。值得指出的是,在处理突厥降众的问题上,太宗采取了较开明的政策。他一个不杀,一个不辱,恪遵高祖遗训:“追革前弊,新申好睦”,像对待自己的“子民”一样,一一予以妥善安置:(一)封突利为郡王,即使对颉利,也不计前嫌,竭诚相待,“悉还其家属,馆于太仆,禀(廪)食之”,而且还亲自封他为右卫大将军,并“赐美田宅”,以保证其优厚的生活待遇。后来颉利病死,太宗又追封他为归义郡王。(二)迁其豪贵数千户,令入长安“自籍”,并赐馆舍,使之定居。余众皆留原地,“全其部落,不革其俗”,令突利就部统之。(三)择其骁勇善战者五百人充任将军和中郎将等武职,其中五品以上,“奉朝请者且百员”。
对东突厥如此,那么对西突厥呢?太宗时,与西突厥的关系一直较好。贞观初年,统叶护可汗因内部纷争走死中亚,其侄泥孰立为咄陆可汗。泥孰之父曾于唐初到过长安,太宗与之结为兄弟,交往甚密,故泥孰即位后,即请内属。太宗欣然应之,并加优遇,因此双方相安无事。此后不久,游牧于今伊塞湖附近的契苾何力部因受吐谷浑的威胁请求内属;同时,曾经反对过颉利反唐而后遭到薛延陀攻击的阿史那社尔部也请求内属,太宗都同样予以优遇,并分别授为左领军将军和左骁卫大将军,使与汉族将领同列,且以衡阳公主尚阿史那社尔,并任其为驸马都尉。后又以其参与平高昌有功,太宗又以所获高昌王宝刀相赐,并加封其为毕国公。
对太宗的如上开明措施,突厥各部除个别外无不感恩戴德。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各部君长于贞观四年(公元630年)齐集长安,朝见太宗,并共上尊号曰“天可汗”。贞观二十年(公元646年),居于西北广大地区的回纥等十余部又重申之。这都说明太宗在诸“番”心目中的地位确实是非同一般的。他不但受到大家的尊敬,而且也受到大家真诚的爱戴。他死的时候,各族不但都派专使吊唁,居丧守灵,如丧考妣,而且,契苾何力和阿史那社尔都亲向高宗请求殉葬昭陵。后经婉言劝阻,才算作罢。像这类事,在历史上都是前所未见的。
再说与藏族的关系。藏族当时称吐蕃(bō),自称博巴。时弃宗弄赞(即松赞干布)年轻有为,主张与唐通好,并一再派大相禄东赞(又称伦噶尔)亲来长安求婚。唐著名画家阎立本所绘《步辇图》就是表现太宗接见禄东赞时的盛大场面的。太宗高瞻远瞩,认为这是汉藏和好的大好机会,于是就欣然允诺,将文成公主许嫁给他,并于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特派宗亲江夏王李道宗陪同,携带大批嫁妆、典籍、历法、医药和各种工艺品,组成包括各种工匠在内的庞大送亲使团,从长安启程,浩浩荡荡地向西进发。松赞干布亲迎于河源,并执子婿之礼。经过长达两年的艰辛跋涉,文成一行终于于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抵达逻娑(即拉萨)。松赞干布在玛布日(即布拉达山)特建宫室,以处公主。汉藏既为翁婿,关系自臻亲和。贞观二十二年(公元648年),唐西域使臣王玄策为中天竺所劫,吐蕃闻之,即往解救。次年,太宗去世,松赞干布又亲派专使来吊,并向高宗表示:“天子初即位,若臣下有不忠之心者,当勒兵以往。”高宗甚为嘉勉,升其为宝王,并刻石图像,列于昭陵玄阙之下。
然而,唐太宗在对民族问题的处理上并非无可指责,例如他晚年所发动的“辽东战役”就是一个大错误,但他在对突厥和吐蕃关系上所奉行的亲善和睦政策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开明和远见,作为封建帝王,却是难能可贵的。他无愧于“天可汗”的称号。
唐太宗治国,有许多过人之处。他非常重用拥护自己的人,尤以善于用人为世人称道。其典型事例是重用魏征。他能够团结曾经是自己敌对阵营的人才,对于稳定唐朝初年的政治局面,笼络人心,减少反对派,起到了重要作用。正因为唐太宗广泛团结人才,形成一个效能很高的人才群体结构,贞观之治才有了组织上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