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同心,其力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
——《周易》
大家知道,古代中国是封建社会。这种社会,若和中世纪的欧洲相比较,虽有其共同之处,但也有自己的特点,而最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宗法等级制。这种宗法等级制反映在两性关系方面,就是男尊女卑,这种情况,以后更严重。在儒家伦理思想的支配下,妇女完全沦于附庸的地位,缺乏独立人格,甚至有些人连名字都没有,而被称作“张氏”或“李氏”,或冠以夫姓,称作“王门张氏”或“王张氏”。她们既没有选择丈夫的自由,当然就更谈不上享有平等爱情的权利了。汉、唐时期的情况虽稍好一些,但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那样的爱情,也毕竟是凤毛麟角,而更多的则是《孔雀东南飞》、《梁山伯与祝英台》以及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样的悲剧。如果说,这些文学作品是从侧面反映人们对爱情的美好憧憬,那么,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则体现了人们对爱情的真正的颂扬。
司马相如,字长卿,西汉成都人,生活于公元前179年至公元前118年间,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文学家,长于作赋,他的名篇《子虚赋》、《上林赋》与《大人赋》等,《史记》、《汉书》都予以全文收录。他原事景帝,为武骑常侍,从上狩猎,非其所好,乃从梁孝王游,著《子虚》之赋。后梁孝王死,乃归成都。武帝即位,读《子虚》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后经人介绍,才知此人尚在,乃召之,并以为郎。后又通使邛、筰(当时西南少数民族所建国名,在今四川西昌一带),定西南夷有功,“天子大悦”,后以病卒于茂陵(今陕西兴平县北)。他和卓文君的故事发生在梁孝王死后,他返回成都居闲的时候,据史载,他“家贫,无以自业”。临邛(在今四川邛崃县境)令王吉素与相如友善,敬其才,遇之甚厚。这时,临邛有个富豪叫卓王孙,听说县令来了贵客,乃具召而宴之。
酒兴正浓,临邛令上前献琴,说:“听说长卿善鼓琴,何不奏上一曲,以助雅兴呢?”相如谦辞之后,就奏了两曲。这时,卓王孙有个女儿叫文君,新寡,喜好音乐。于是,相如就表面上看来是在尊重县令的请求,以答其雅意,而实际上却寄情思于琴声去打动文君。相如来到临邛,既车骑雍容,仪态闲雅,而今又乘兴鼓琴,柔婉动人,所以,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想有所表示,又怕不当,故而只好将倾慕暂埋心底。而相如也颇心领神会,于是,酒宴散后便使人重赐文君侍者,以通殷勤。文君遂“夜亡(逃)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不过,回到成都以后,卓王孙一听说女儿私奔相如,非常恼火,说:“这闺女太不成器,我虽不忍杀她,但我一分钱也不给她!”亲戚无论怎样解劝,他也不听。这时,文君对相如说:“这样下去,怎么能行?还不如去到临邛,向叔伯兄弟们借几个钱来维持生计的好,何必一定要过这样的苦日子呢?”于是,相如就和文君一同回到临邛,卖掉所有的车马,开了一个小酒店,让文君应酬门市,自己则穿着下等人的“牛鼻裤”,和杂工们一起劳作,在店里洗刷酒具。卓王孙听说,觉得脸上很不光彩,甚至不愿出门见人。叔伯兄弟们便劝他说:“文君既已许身于相如,生米已经做成熟饭,也就只好如此了吧。况相如虽穷且不愿做官,但论人才,也还是可以依仗的,而且又是县令的上宾,何必一定要同他过不去呢?”卓王孙不得已,就分给了文君一百奴仆和百万贯钱以及出嫁时的衣物等等。文君乃又与相如返回成都,置买了田宅,过着富裕而美满的生活。
这就是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一段爱情故事。这个故事,现在看来虽然没有什么出奇,但在两千多年前的汉代一定会是一件轰动性的大新闻。卓文君的那种不慕富贵而执著追求爱情自由的精神,以及她那种敢于同命运抗争的勇气和决心,一定使当时的一些大人先生们目瞪口呆,而我们现代人听了,都会为之喝彩。他们两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互爱合作展现着人们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