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
——《墨子·公孟》
隋文帝杨坚(541—604年)登上皇位后,常常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勤政爱民,注意节俭。他还特别告诫孩子说:“治理国家,必须树立法制的权威,取信于民。我朝的法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管是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惩处。”
隋文帝杨坚有五个儿子,他们分别叫杨勇、杨广、杨俊、杨秀和杨琼。三皇子杨俊在平灭位于江南的陈朝、结束中国南北朝长期分裂局面的过程中立了大功,被封为秦孝王。他既是功臣,又是皇胄,觉得国法是管不到自己头上的,于是就放纵自己,胡作非为。他和他的手下仗势欺人,霸占别人田产,抢夺百姓妻女,而且放债求利,下层官吏和百姓深受其苦。
隋文帝听说三皇子杨俊干了许多违法乱纪的事,勃然大怒,立即派人查办此事。开始时,他还念及父子之情,只是惩办了杨俊的手下(因此受株连的有一百多人),以为这样可以使杨俊有所收敛。
谁知杨俊恶习难改,他不仅依然我行我素,而且竟依照皇宫的规格来营造自己的王府,奢侈华丽到了极点。同时还从民间搜罗了大量的美女、歌妓,供其寻欢作乐。
隋文帝见杨俊如此奢侈腐化,再也无法容忍了。他深切地认识到,如果再对杨俊庇护宽大,就会有更多的人效尤,以致危及隋朝的长治久安。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隋文帝断然下令削去杨俊的官职,先将其软禁起来,再依法惩处。
这件事在朝中引起很大的震动。左武卫将军刘升以为这只是隋文帝的一时气愤之举,等气一消就没有事了,于是就向隋文帝进谏说:“秦王功劳很大,现在只不过是多花了朝廷几个钱把王府修整一下,也算不了什么大错,臣以为可以宽容,教育教育也就算了,还是恢复他的官职吧!”
隋文帝说:“国家的法律是不能违犯的。皇子犯了法,也必须受到惩处。”刘升还是一个劲地为杨俊求情,劝隋文帝恢复杨俊的官职。只到隋文帝脸上显出愤怒的样子,刘升才停止了劝谏。
这之后,朝廷重臣杨素也来进谏,说秦王虽有过错,但不应受到这样重的惩处,请隋文帝仔细斟酌,对杨俊手下留情。隋文帝对杨素说:“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我是五个儿子的父亲,如果按照你的意思办理,那为什么不对皇帝的儿子特别制定一套法律呢?我倒是想赦免他,可是国法饶不了他啊!过去,周公还诛杀其弟管叔和蔡叔呢,诚然我远远不如周公,但也不能损害法律啊!”杨素听了隋文帝的这一席话,也就不好再说什么。
三皇子杨俊听说父皇拒绝了大臣们的请求,知道自己罪不能免,又急又怕,吃不下,睡不安,很快就病倒了。他在病中给父皇写了封认罪书差人送去,请求从轻发落。
隋文帝对送认罪书的人说:“你回去告诉俊儿,他犯的罪国法难容。我惩处他,心里也很难过,但只有这样做,才能使子孙后代有所警惕,不敢再胡作非为。不然的话,隋朝的天下会被很快断送的。”杨俊听了这话,病情加重,不久就死去了。
杨俊死后,隋文帝又吩咐把杨俊的府第充公。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诚信在治国方略中处于基础地位。所以,治理国家,必须树立法制的权威,取信于民;不管是谁犯了法,都要受到惩处,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隋文帝忍痛依法惩办爱子杨俊,以行动昭示法度,取信于民,的确是一位诚信的君主。
真是“国无信而不昌”啊!隋文帝在位时,以信义治国,从而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其子炀帝则暴虐无常,只顾自己享乐,于国于家无信义可言,终于国败身死。大到治理国家都需要守信,更何况个人处世立身啊!当代有为青年能坚持信义,真诚守信,于私则能安身立命,于公亦能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