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一、环境教育的产生背景
自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后,它本身就已经成为环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随着人口数量及其各种需求的增长,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速度大大地加快了,从而也加速了环境的恶化,森林的消失、盐碱化导致的可耕地减少、土壤侵蚀和城市化、工业化、矿物资源和能源的消耗、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等等,已经成为我们目前所面临的严重环境问题。为了从根本上遏制这些环境问题的发展,或是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就需要人们具有较强的环境意识。环境教育在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1972年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与会代表一致强调了环境教育的必要性。由于环境问题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密切相关,因此,环境教育在被提出后不久的历史时期内,就被各国人民普遍接受。环境教育的目标、方法、内容等,也逐步得到充实、发展,并日趋完善。
为了响应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上的有关建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1975年颁布了国际环境教育计划(IEEP),旨在促进各国交流在环境教育的实践中所取得的经验,并对各国环境教育的师资培训提供帮助,在课程和教材的发展方面加强国际间的合作等。作为国际环境教育计划的一部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75年在贝尔格莱德举行了国际环境教育研讨会,提出了关于环境教育的一系列指导方针,并强调环境教育应该是一种终生教育。
此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一起组织了第一次国际环境教育会议,政府及非政府机构的代表聚集在前苏联的第比利斯,讨论了有关环境教育的目的、原则、措施等问题,强调了环境教育在保护和改善世界环境中的重要性,对环境问题的性质和缘由取得了共识。并重申,环境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提高人们对环境、生态、经济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意识,引起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给人们提供学习环境知识和保护环境技能的机会,使他们形成正确的环境价值观。这是世界环境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现在距第一次国际环境教育会议已有20多年了,人们的环境意识明显加强,环境教育也正从摸索阶段逐渐走向成熟。但由于各国的环境问题不尽相同,其环境教育的内容和采取的教学方式也有所差别,例如环境教育具有很多不同的定义,由此又引出了对环境教育教学方式的讨论,有的认为将环境教育的内容渗透到现有的教学科目就是环境教育;有的认为环境教育应该是一个崭新的领域,应当有自己独立的教学内容和新的教学方法等。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大多数人开始接受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同盟于1970年在美国内华达会议上提出的定义:“环境教育是认识价值和澄清概念的过程,它培养人们理解和评价人类及其文化与生物物理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必须的态度和技能。”在有关环境质量问题的决策和行为规范的自我形成中,环境教育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1974年芬兰国家委员会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委托,在查米召开了环境教育讨论会。在这次会议上,环境教育被定义为:“环境教育过程涉及人与自然和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并包括人口状况、污染、资源分布以及消耗、保护、运输、技术和城乡规划与整个人类环境之间的关系。”但无论哪一种定义,都突出了这样一点:环境教育应该是人们能够正确理解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即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的环境教育部经过了一个从探索走向成熟的发展过程。
二、国际环境教育的发展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把环境教育列入基础教育中,并将它视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教育已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回顾、总结国际环境教育发展的历程,对促进我国环境教育的发展不无裨益。国际环境教育的发展,可以分为以下3个比较明显的阶段:
1.第一阶段:20世纪50~70年代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由于人们只顾经济的增长,环境公害事件时有发生;进入50年代,环境公害事件激增,引起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关注,许多人,特别是一些中小学教师对环境问题较为关心,并自发开展了一些环境教育方面的工作,以唤起学生对环境与环境问题的关心。总的来说,这一阶段的环境教育规模不大,但有关环境危机的讨论正是在这个时候开始的。
2.第二阶段:20世纪70~90年代
随着世界环境的日益恶化,特别是在一些发达国家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环境公害事件之后,人们越来越关注这一关系人类生存的重大问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召开了一系列的环境教育会议,对推动各国加强环境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第一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认为:应该建立国际环境教育项目,环境教育的进行应采用跨学科的途径,在校内与校外都需要进行。环境教育主要是针对公众,特别是普通公民。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了国际环境教育项目。它主要是帮助政府和国际、国家和地区的机构将环境教育纳入正规或非正规的教育系统中,其目的主要有下述3点:
(1)提高人们对环境中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等各方面之间具有相互依赖性的认识;(2)获得为理解环境、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所需要的知识、价值观、态度、责任感和技能;(3)发展个人的、群体的、社会的新的行为模式以及道德责任,以保护和改善环境。
这一国际环境教育项目的确立,又促成了1977年在前苏联的第比利斯召开的第一届政府间的环境教育会议,并发表了《第比利斯宣言》,本次会议认为,环境教育可以帮助人们获得对环境的完整认识,并使人们对环境采取更为理性、更适应社会需要的行动。
1987年,在前苏联首都莫斯科召开了国际环境教育和培训会议,为20世纪90年代,及更长远的将来制定了国际环境教育与培训的策略。会议还建议,将20世纪最后的10年确定为国际环境教育的关键10年。
3.第三阶段:自1992年至今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会议强调,人类在经济方面获得了巨大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全球性的环境危机,如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和酸雨的形成等。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公众有效参与决策是至关重要的。会议提议开展一项全球性的环境教育活动以加强环境无害和支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度、价值观念和行动。
1995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地中海地区环境、文化与可持续发展信息处,在希腊雅典召开了“环境教育重新定向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地区间研讨会。会议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议题:
(1)把环境教育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对环境教育重新定向;(2)人口、环境、资源与发展是相互联系的,在所有的教育活动中,应将这四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3)环境教育的基本框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环境教育的目标、环境教育的方法和环境教育的效果评估,并且这些内容都必须重新进行调整;(4)不能将环境教育视为某一单科教育的补充性内容,而应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经常化。
总之,国际环境教育正在走向新的阶段,即由原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环境、掌握解决环境问题的知识和技术,走向促进人们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高有效参与的技能。
三、我国环境教育的发展
我国的环境教育是随着环保事业的开展而起步的,其目的是使人们了解环境的含义及其复杂性,懂得环境与人类的对立统一关系,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树立对待环境的正确态度。我国环境教育的发展,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与国际环境教育的发展相类似,我国的环境教育大致也可以分为以下3个阶段:
1.第一阶段:1973年~1983年
1973年,在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的推动下,以国家计划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73年8月)为标志,我国开展了环境保护的科普教育工作。在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之后,国务院批转了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全国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及《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该文件规定“有关大专院校要设置环境保护的专业和课程,培养技术人才”。从此,中国开始了环境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
中共中央于1978年底批转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和全国人大于1979年9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都对环境教育做出了明确规定。1980年5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制定了《环境教育发展规划(草案)》,使环境教育工作纳入了国家教育计划之中。并从1980年开始,陆续在一些幼儿园和中小学进行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的教学试点工作。
2.第二阶段:1983年~1992年
1983年底,我国召开了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环境保护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明确了公众教育在环保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教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的推动下,中国的环境教育有了更快的发展。
1985年9月,国家环保局、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辽宁昌图联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经验交流及学术研讨会”,会议强调了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的重要性。1989年3月,国家环保局宣教司、原国家教委基教司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在广东番禺联合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中小学环境教育座谈会”。在普通中小学,环境教育被逐步纳入教学计划,由第二课堂向第一课堂过渡,并明文规定将环境教育安排在高中生的选修课中进行;许多高等学校开设了环境教育专业课程,原国家教委还成立了环境科学教学指导委员会。
1990年初,国家环保局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社会教育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回顾和总结了十几年来的环境社会教育工作的历史和经验,研究分析了当时的形势和任务,制定并落实了环境社会教育的目标和措施,提出了加快环境教育社会化的要求,大大促进了环境教育的顺利展开。由于明确提出了提高全民族环境意识的历史任务,提出了环境教育社会化的重要途径,环境社会教育的形式趋于多元化,环境教育的内容更加集中,环境教育开始由封闭式转向开放式,从环境保护系统内部发展到全社会。
总之,在这一阶段,我国的环境教育已初具规模。
3.第三阶段:自1992年至今
1992年11月,国家环保局和原国家教委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教育工作会议,标志着我国的环境教育工作进入第三个阶段。
这次会议总结了10多年来环境教育工作的经验.提出了“环境保护,教育为本”的指导方针。这次会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环境教育事业的发展。在幼儿园和中小学环境教育方面,更加明确地把环境教育正式纳入9年义务教育课程;在在职干部培训方面,开展了局长岗位培训工作和监测站站长的岗位培训工作,使环境教育工作向纵深、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1995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环境教育表彰大会,会议提出,环境教育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措施,是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方面,必须大力发展环境基础教育,并且需要将环境教育重新定向,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总之,通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教育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通过社会环境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意识;通过在幼儿园和中小学进行环境教育,增强了年轻一代的环境意识:通过专业环境教育,为环保队伍输送了大批科技和管理人才;通过在职干部培训,提高了环保队伍的自身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