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农村食品与安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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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无公害农产品管理

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由政府推动,并实行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工作模式,包括生产基地的申报认定、生产产品的申报认证、经营和监督等。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农业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规定,分工负责。

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自良好生态环境,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生产或加工,农药、重金属、硝酸盐及激素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允许的范围内,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强制性标准,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的标志怎样使用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主要由麦穗、对勾和无公害农产品字样组成,标志整体为绿色,麦穗、对勾为金色。麦穗代表农产品,对勾表示合格,金色寓意成熟和丰收,绿色象征环保和安全。标志图案直观、简洁、易于识别,含义通俗易懂。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的特点

无公害农产品是按照科学的生产技术生产,使农产品的农药、重金属和其他有毒病原菌的含量不超标,不足以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目前各地都在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建设,制定规划、制定标准、加强管理、在此基础上、应积极引导、加强宣传、落实措施、严格标准、开拓市场。

无公害农产品是安全农产品中的起点产品,只要加强领导和管理,政府高度重视,把现有的一些科学生产技术综合应用起来,就可以使无公害农产品得到迅速的发展。在生产和加工环节上,降低化学农药、化学肥料、生长调节剂和添加剂的用量,是安全农产品的基础。

无公害农产品应按照标准生产,到目前为止,国家已制定了268项无公害食品行业标准,涉及蔬菜、水果、茶叶、蛋、奶、鱼等15种关系城乡居民日常生活“菜篮子”的产品,包括产品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应检测检验方法标准。同时还发布了8项关系到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国家标准。上述标准已经开始实施,为在全国范围内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督管理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条件

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的基地要求产地生态环境达到相应的生产环境标准;基地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区域范围明确;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基地内农产品质量达到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内农产品有注册商标以及有完善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及完善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申报认定的程序

自愿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的单位和个人,首先向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受理单位逐级将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上报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推荐意见和有关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符合要求的,组织有关人员对基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环境和产品质量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进行检测。承担基地环境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基地环境检测报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基地环境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基地环境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证书,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应做好哪些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应设立保护性标志,标志必须标明基地范围、规模、认定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所执行的标准、质量承诺等,实行社会监督;必须接受质检机构对环境、产品的检测,按有关规定支付检验费用;每年复审一次,复审由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交复审的材料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和产品质量自评报告,复审合格者批准其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有效期满前90日前按认定程序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无公害农产品怎样认证

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资格认可后,方可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活动。申请无公害产品认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及其他相关材料。认证机构自收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之日起,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派员对产地环境、区域范围、生产规模、质量控制措施、生产计划、标准和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材料审核符合要求的、或者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限于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时),认证机构应当通知申请人委托具有资质资格的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认证机构对材料审核、现场检查(限于需要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和产品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应当在自收到现场检查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认证机构应当自颁发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其颁发的认证证书副本同时报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由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满90日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重新办理。

怎样经营无公害农产品

提倡无公害农产品定点销售制度,鼓励城乡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各大超市建立无公害农产品专销区、专销点(店)和专柜,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创办无公害农产品专业市场、专销点(店)和配送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包装上必须标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号及专用标识,同时注明生产产地、产品商标、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等。

实行定点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在经营场所悬挂无公害农产品定点销售的标识;销售合法使用无公害专用标识的无公害农产品;具有确保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的包装、贮藏设施以及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无公害农产品由哪些部门监督管理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组织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无公害农产品的主要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保鲜和运输过程中的生产资料进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者、经营者使用国家、地方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农用生产资料;依法开展对无公害农产品及其生产资料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