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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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附录(11)

4.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备案表

5.备案回执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情况备案表

建设单位:(盖章)NO: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水泥使用情况表

建设单位:(盖章)年月日

填报人:

本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表

建设单位:(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4:

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备案表

建设单位:(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5:

备案回执(存根)

____散核字[]第号

我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备案申请,经核查,该申请(属于或不属于)《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____条____款规定的备案事项。

为推动我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发挥散装水泥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我委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编制了《福建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现予印发实施。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福建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展散装水泥,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推广应用是水泥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实现节能减排、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对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推动我省“十二五”期间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有关散装水泥行业发展政策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概况

(一)发展成效

1.散装水泥使用量持续较快增长。“十一五”期间,我省散装水泥量从2005年的776万吨发展到2010年的2860万吨,平均年增加417万吨,是“十五”期间年平均增长量的3.9倍;五年间完成散装水泥总量9312万吨,是“十五”期间总量的3.7倍;水泥散装率从2005年的28.6%提高到2010年的49.4%,年平均提高4.9个百分点,是“十五”期间年平均提高值的1.9倍。

2.预拌混凝土呈规模化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混凝土“禁现”城市由2004年首批的25个扩大到46个;预拌混凝土产量从2005年的907万立方米提高到2010年的3514万立方米。五年间完成预拌混凝土总量11560万立方米,是“十五”累计预拌混凝土总量的4倍。

3.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达3000万吨,其中,散装水泥发放库580个;散装水泥中转库246个;散装水泥固定接收库575个,流动罐1909个;散装水泥专用火车270节、专用汽车945辆。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28个,总搅拌能力9743万立方米/年;拥有混凝土搅拌运输车2938辆,混凝土泵车492辆,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4.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69号令)的基础上,2009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0年1月1日实施,同时,出台五个配套的相应办法。《条例》的发布实施,使我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治化管理的新阶段。

5.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按全省供应9312万吨散装水泥量计算,可节约包装纸55.87万吨(折合优质木材307.3万立方米);减少水泥损耗465.56万吨;节电67040.65万千瓦小时;节省标煤207.65万吨;减少粉尘排放62.39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67.9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73万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全省散装水泥发展水平虽然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全国先进省市相比仍有差距,省内城市与农村、经济发达与欠发达地区之间推广应用水平也有较大差距;二是预拌砂浆发展较慢;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散装水泥技术装备科技含量不高,系列化、标准化水平较低。

二、“十二五”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深入发展,消费升级的加速,市场需求潜力不断显现。特别是《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为我省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随着全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大规模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必将拉动水泥需求的增长,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散装水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市场需求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发展散装水泥有助于缓和我省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的压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地发展。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低碳发展为出发点,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步伐;以政策法规建设为基础,认真贯彻《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以增加散装水泥供应、使用量为重点,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促进技术装备水平的提升,促进散装水泥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依法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

2.坚持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创新发展模式,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现代物流设备及施工器具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努力提高行业装备技术水平。

3.坚持统筹布局。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等相衔接,与市场需求、交通运输以及生产力布局等相适应,与城市发展、农村建设相对接,实现合理布局,满足建设需要。

4.坚持协调发展。注重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优先支持上规模、上水平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全省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4515万吨,水泥散装率达到61%以上(见附表一);

--全省预拌混凝土供应能力达到1.6亿立方米,新增6500万立方米;

--推广预拌砂浆,新增预拌砂浆生产能力600万吨,省辖市城市城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达到70%以上;

--新建、扩建、改建的水泥粉磨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达到100%;

--水泥使用总量300吨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水泥使用总量的70%以上;

--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基建工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水泥使用总量的80%以上;

--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企业和水泥制品生产企业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2.配套设施设备发展目标

--全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综合配套能力达到5000万吨以上;

--新增发放设施供应能力2200万吨;

--新增配套运输设备能力2000万吨。

3.各设区市发展目标(见附表二)

四、主要任务

(一)加大《条例》施行力度,推动散装水泥发展

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条例》的相关实施办法或细则,研究制定促进预拌混凝土发展的管理办法,将“禁现”范围从大中城市向县城和部分乡镇逐步推进;从散装水泥的使用环节入手,研究出台推广预拌砂浆实施办法。建立预拌砂浆产品质量,生产使用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低成本流通等方面的办法,形成贯彻落实《条例》政策保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严格执法,有效采取法规、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推动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