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圈指紧握之手诀
以医者左手大指、食指,圈定病者所刺之指,起初未刺前,不用着力,至令病者咳嗽进针时,急入急出,有似电闪,医者速将左手大指食指作圈者,加力紧紧握定,刺穴者是右手两指,而用力者却是左手两指,如是则血易出而痛亦减,此理最为明显。盖凡吾人碰伤打伤手指时,即自将所伤之指,塞入口内,用牙紧紧咬定,痛则较轻。此系截定血络,不遽传送之故也。刺一指如此,刺十指亦如此,刺足上十二井穴亦莫不如此。
(四)切定血络不使传送之手诀
刺头上各穴,及腿上委中,足上涌泉、然骨等穴,不能照第三圈指紧握者,即于所刺之穴,用医者左手大指、食指、中指摄起穴肉,沿皮穿刺,急以左手大指、食指深切穴边之血络,辨明阴阳上下,血气来源,如所刺是颐上大迎穴,其气由上而下,即用指甲深切穴上之络,距离不过一寸,或七八分,使气不至遽然下行,则痛自然减轻。
刺头上五行各穴出血之经验
《内经》云:“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阳之热逆也。”盖手足六阳之经络,无不上头,故凡头晕、头痛、眼眩、眼痛、耳鸣、耳痛、面肿、面痛,及一切火邪上冲头面之症,无不于五行内,各择二三穴,刺出其血,轻者每行各针一穴,重者每行各刺二穴,或三穴,未有不当觉轻减者。如:
上星、神庭、百会,督脉穴也。
两头维、两颊车、两四白、两地仓、两大迎,足阳明穴也。
两迎香、两禾髂,手阳明穴也。
两丝竹空、两角孙、两耳门,手太阳穴也。
两临泣、两阳白、两目窗、两童子髂,足少阳穴也。
两天容,两颧髂、两听宫,手太阳穴也。
两攒竹、两曲差、两五处、两承光,足太阳穴也。
头上共合五行,每行各举数穴,以为取血泻邪之用,不必尽刺齐取,但以病情轻重为断。然又皆系面前易寻之穴,若在发际内者,不易寻取,妇人尤甚,以其发厚故也。吾每遇头眩晕各症,独取攒竹两穴,瞳子髎两穴,上星一穴,共五穴,刺出其血如豆许,无不当觉轻减。病重者,亦不过于每行各择一二穴刺之,皆能应手取效,刺眼疾亦然。至头顶百会一穴,凡遇晕痛、昏厥等症,取效尤捷。昔唐高宗得眩症,甄权以棱针出血如大豆许,立已。可见其功效之大。但取血用针,必须沿皮斜卧穿刺,不可直下过深,深则内漏成疮,并有他种危险,诸穴皆然,百会尤甚。
刺手足十二井穴及臂腿舌鼻牙床出血之效验
手十二井穴,市医皆知出血,而两足十二井穴,刺者颇少。其实刺两手井穴出血,是通手三阳、手三阴气血,而足三阳、足三阴之气血,尚未尽通。《内经》云:“必尽刺其血络而后已。”夫尽刺血络之病,必是霍乱、四厥,及一切大热昏迷、不省人事之症。十二经无不受邪,故非尽取十二经之血络,刺出其血不可。刺手不刺足,犹是泄其半邪,而脏腑气未能尽通也。故必按图取穴,辨别阴阳,各出血如豆许而后已。其他如臂上尺泽穴出血,以泄肺邪;曲泽穴出血,以泄心包络邪;腿上委中出血,以泄膀胱邪;足上然骨出血,以泄肾邪;鼻孔搓磨出血,以泄督邪,而治喉痛;舌下左右刺金津玉液出血,以泄心经之邪,而治舌上肿痛各症;牙床出血,以泻胃与大肠之邪,而治牙床肿痛诸症。出血针虽不仅此三十余穴,已能应用无穷。余常刺此所举各穴,无不应手取效,虽病情重大,未能立即全愈,而一经出血,无不当见轻减,可见出血针为治疗各适应症最捷最便之方法,医者万勿忽视。(臂上及腿胭出血一定要摄起穴肉针刺,防止血管内漏)
刺穴浅深不必拘泥《铜人》、《素注》之分寸
针家刺穴浅深,多遵《铜人》、《紊注》,其言分言寸,最为详明,过之不及,皆为违背经旨。其实人之大小肥瘦不等,皮肤肌肉之厚薄有异,未可一例而施也。且《铜人》、《素注》分寸不一,如肺之云门穴,《铜人》针三分,《素注》针七分,胃之大巨穴,《铜人》针五分,《素注》针八分。小肠之肩中俞穴,《铜人》针三分,《素注》针六分。肾之气穴,大赫两穴,《铜人》各针三分,《素注》各针一寸,肝之中封穴,《铜人》针四分,《素注》针一寸半,其他《指微》、《活人》、《甲乙》、《千金》、《明堂》诸书,所引分寸,又与《铜人》、《素注》不同。可见分寸不必拘泥古人,不过略示规矩,取宁浅勿深之意,亦是各本心得经验而出此分寸之例,非此无分寸也。在医者审察病者肥瘦厚薄,又必切知在背、在腹、在腿臂、在手足。当脊及脊旁开寸半,脏腑俞穴宜浅刺。脊之旁开三寸各穴,宜略深,不宜太深。腹上在肋骨间各穴,宜浅刺,宜卧针刺,不宜直刺。腹上正中及旁开一寸二寸者宜深刺,但有一定角度。腿上各穴宜略深。手足上各穴宜浅刺。法无一定,在视其肌肉厚薄,穴气之浅深,以为进退,不必尽泥书,亦不敢尽离书。余尝按《铜人》、《素注》分寸,针刺腹上各穴,而针下竟不得气,深入几分始得气。得气者、针下紧,搓转滞针,病人言抽痛是也。故刺穴以探得邪气为适当,不得气者,不合分寸也。又尝刺一体貌肥壮妇人,其病是寒邪结聚脐上,其腹则肥大高厚,异于常人,因取下脘一穴而针泻之,按古书宜刺八分,深入寸二分,尚无知觉,直至一寸五六分,始觉气紧抽痛,可见拘泥成法,未能收效,要灵活应用。
泻气泻血以十二经气血多少为标准
六经气血多少,在《传真》书内已经注明,然犹有未尽义焉。盖行针意在泻气,血亦随行,而气之行较血为多。出血针意在泻血,气亦随出,而血之出较气为多,故无论以金针泻气,以棱针出血,总要先知十二经气血多少,以为泻气泻血之准。如心、肺、脾、肾、三焦、胆六经,少血多气之经也。肝、包络、小肠、膀胱四经,多血少气之经也。胃与大肠两经,多血又多气之经也。多血多气者,多泻气可。多泻血亦可。用行针则于六阴数施毕,不防再施三施。出血针则刺之较深,取血较多,刺毕不妨再刺。多血少气者,多取血不为害,而泻气则不可太多。少血多气者,多泻气无甚损,而出血则不宜过多。余尝见一医士,刺一妇人尺泽穴,出血多至半茶碗许,致该妇面色发白,嗽不已者半年。可见取气取血,要有一定标准,过甚则为害。然此亦就常道而言,若邪气塞满经络,毒血壅聚太盛,多泻气多出血均为有益无损,今将十二经络多气多血,及多气少血,多血少气者,分列如下:
多气多血:胃、大肠;
多血少气:肝、包络、小肠、膀胱;
多气少血:心、肺、脾、肾、胆、三焦。
十二经气血多少,其说出于《内经》,夫血之多少,固能剖解而知,而气之多少,绝难剖解而得也。盖人死则气散,何由得知多少,此非深明气化者,不能说出。现在德美医院,及日本各医士。研究我国针学最力,然不从岐黄书内讨论,恐难得其奥义。
晕针挽救诀
晕针之现象不一,有进针后,略施泻法数手,而见晕针者;有手术将尽。针未离穴,而聚至晕针者;又有出针后,未过片刻,而随后晕针者。其时,或先恶心发呕,或先头晕眼眩,甚或面色突然发黄白,吐出食物,手足厥冷,仆地卧倒,气若将绝者,此其故,盖因正气不足,邪气已尽,脉络空虚,胃气未来,且邪气将尽时,脉内已觉空虚,正本不足,而泻邪时,又稍为损正,故现此危险病状。还有因病人过度情绪紧张,怯惧太过,亦致晕针。然晕针虽危险可惧,而邪退时始有此等状态,邪盛时不至晕针,故晕针为病愈吉兆,病者不可惊慌,欲挽救此危机有六手诀列左:
(一)无论所针何穴,针在穴内,不可将针拔出,防止气再从针眼泄出,迟片时自愈,或用穴内原针,略补数手亦可。
(二)病者晕倒时,急用手切住病者人中穴重按,待口鼻回气,与以热汤饮之,则立苏。(糖水饮半杯,效果更好)
(三)急取病者腿上胃经三里穴,按九阳数补气,胃为五脏六腑之海,谷气增,经络自实,晕病立愈,或补百会、人中、气海等穴,均能收效。
(四)晕病不至太重,无须用针补气者,急用两手大指中指,在病者腿上三里,臂上曲池,手上合谷,腹上气海,或摸或推,以按摩法,补其胃经、大肠,及生气之根,则正气自回而晕病愈。
(五)或用麝艾燃灸足三里、合谷、曲池、气海等穴,亦能使正气回转。
(六)病者晕针后,针在穴内,尚未起出,俟正气回转后再徐徐搓转出针,然出针宜照法直线提出,不可旁摇撑孔,致泄正气,且出针后,宜急闭穴门,不可再泻,如病未愈,隔日针之。(必须察脉观色,谨慎施针,预防晕针。)
预防折针诀
针细易折,邪盛尤易折,前所列进针退针手势图解,及行针注痛诸手诀,虽为易于进穴,又为止痛而设,而预防折针之意,亦兼含在内。盖以左手食指、中指,并紧按穴,夹定针腰,是夹护针之下腰,而上腰则仍赖持针之右手。持针右手五指,除食指、大指,搓转针柄外,而中指无名指,又紧护针之上腰,且左手大指,抵定转针之右手心,针虽细竟成一直线,两手并用,一气贯注,无论病者如何动摇,吾针不动,此预防折针之第一诀也。
针入穴后,邪气坚凝团结,抵针滞针,穴下如有物缠绕,强行搓转,必致折针,前所论注痛手诀内,或施按摩,或针远穴,为注痛设者,即为折针设也,穴下气血活动,则搓转无滞,而针柄自无折断之患,此预防折针之第二诀也。
折针速救诀:
针已折在穴内,无论是针腰断,针柄断,仍以左手两指,加力紧紧按定穴边之肉,将断针嚣头处,迅速屈成桡钩形,则针丝不致被穴下邪气吸裹,然后徐徐摇转而出,再换他针刺之。或用磁石迅速吸针出穴。
针前详细认真检查针器,慎之于始;行针时发现滞针缠针,推之不动、转之不移,不可强转针,预防折针。并用按摩诸法,通经活络,帮助输通气道。
消针毒法
金针虽不生锈,然病者秽气毒血,多在穴下,一经针刺,则必污染,且人之病患不同,疥癣、花柳、伤寒、疮疽、瘟疫等症,最易传染。若不将针上毒垢消除,难免以此传彼之患。故每针一穴,则宜换针,每针一人则宜洗针消毒。用消毒药水将污垢洗尽,再用消毒药棉将针擦明,最后以酒精(75%)泡半小时,用于酒精棉球擦干,储藏针于消毒后之玻璃管内(管底亦放置消毒干棉球以护针尖),封好管口备用。
至于三棱针以铁制成,最易生锈,尤宜经常擦磨,可蒸可煮,可以药水浸泡洗垢,用75%之酒精泡后,以消毒干棉球擦干,放入针管内备用。
针刺禁忌
(一)剌禁《素问·刺禁论篇第五十二》:“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注:心下膈上为肓,心为父,肺为母,刺中心一日死,刺中肺三日死。七节之旁,中有小心,谓背脊五椎旁为心俞,七椎旁为膈俞,心之下为心包络,自五椎之下推之,则包络当垂至第七节而止,故曰七节之旁有小心焉。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刺中肝五日死,其动为语;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注:跗上,足面上也,脉是冲阳穴。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注:溜脉者,与目流通之脉也。
“刺头,中脑户,入脑者死;”
注;脑户、督脉经穴,在枕骨上,通脑髓。
“刺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注:舌下为廉泉,系任脉经穴。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注:足下布络,足下各经之络,误刺其脉,则邪不得散而为肿。
“刺郄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注:郄中,足太阳膀胱委中穴也,下行于足,故误中其大脉令人仆而脱色。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注:气街,即气冲,胃经穴,在鼠鼷上一寸,误其脉,血不出而气并于中,则内结为肿,而在鼠鼷间矣。
“刺脊间,中髓为伛;”
注:脊间为督脉经藏髓之道,误中之,故为伛。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注:乳上之穴,名乳中,其内为乳房,其下为乳根穴,刺乳上误中乳房则肿,下之乳根亦当有脓,自蚀成疮矣。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今人喘咳逆;”
注:肺为华盖,缺盆为道,刺缺盆内陷,则肺气泄,而令人喘咳,缺盆在喉两旁横骨陷中,为手阳明,太阳脉。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注:鱼腹,即鱼际穴,刺太深而内陷,则为肿。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注:阴股,脾之脉也,误刺大脉而致血出不止者,脾气绝而死矣。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注:客主人,足少阳胆经穴,在耳上起骨,开口有孔,手足少阳、足阳明三脉之会,刺之太深而内手陷者,财交脉破决,故为漏为聋。
“刺膝膑出液,为跛;”
注:膑膝盖骨也,膝乃筋之会;液者,所以灌濡空窍者也,液脱则屈伸不利矣。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注:太阴肺,主行营卫,阴阳治节由之,出血过多,则营卫绝,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注:肾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故肾虚而又刺之出血,则舌强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注:肺之中府,云门等穴,皆在膺中,误中之而陷,则为喘逆仰息;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注:肝经有阴包穴,治遗溺,脾经箕门穴,亦治遗溺,刺之而内陷其脉,则溺反不止矣。
“刺少腹,中膀胱,令人少腹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