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农业科技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20世纪90年代初,国家提出了科教兴农的目标;2000年,国家颁布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部署了未来10年的农业科技工作,作出了“推进新的农业科技劳动革命,实现技术跨越,推进农业由主要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根本转变,加速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大决策。2004年以来,中央连续制定的7个一号文件,都强调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每年都对农业科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近年来,农业科技进步不断加快,对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新一轮农业科技革命正在加快,世界性的农业科技竞争日趋激烈。农业科技不发展,农业就要落后,就不能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农业科技进步不加快,就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的任务就难以完成;农业科技不在一些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就不能保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无法参与国际竞争。
4.农业科技创新与进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无论是把农业科技创新或进步看做是生产投入,还是看作“看不见”的知识变量,它们都是农业生产率提高的源泉。
可以从微观和宏观两个不同的层面分析农业的科技创新或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从微观上看,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主要是从生产过程的投入—产出关系及这一过程中资源配置关系的变化表现出来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科技创新或进步提高了技术性能,推广与普及农业新技术使农业劳动者的生产技能大大提高,从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2)新技术的应用,可以突破现有资源约束,拓宽范围,比如可以采用原生产条件下无法使用的物质原料或信息要素,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源。
(3)新技术的应用,拓宽了资源的配置空间,从而可以获得更大的资源配置效率。比如农业的立体栽培技术、间混套作技术的引进,使生产者有可能用较少的耕地、较多的劳动投入获得相同的甚至更多的产出(即实现农业边际产量递增),实现劳动对土地的替代。
从宏观上看,农业科技创新或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主要体现在:
(1)技术进步可以使农民的总体知识水平和劳动技能得到提高,从而提高了农业生产力;
(2)技术进步可以使农民使用更加先进的农机具、更科学的耕作方法,从而直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技术进步加深了人们对社会生产力的结构功能、运行机制的认识,提高了管理水平,从而使经济系统的运行更加协调、效率更高。农业技术进步带来的上述各方面变化的累积溢出效应,将会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推动经济发展。
(二)农业技术创新的类型及其测量
1.广义的技术创新类型。广义地说,技术进步通过改变和提高生产要素的效率来对产出产生影响,不同类型的技术进步对于要素效率的变化会产生不同的作用:某类技术进步,如果不影响给定经济变量之间的函数关系,便称这种技术进步是“中性的”;如果技术进步引起了要素比例的变化,就说这种技术进步是“偏重要素的”。按照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的定义,把用来促进其他投入品对劳动替代的技术称作“劳动节约型”技术,而把用来促进其他投入品对土地替代的技术称作“土地节约型”技术。在农业中,两种类型的技术一般符合这种分类:机械技术为“劳动节约型”技术,生物和化学技术为“土地节约型”技术。用机械代替劳动的技术,适合于劳动力价格比较昂贵,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经济条件;生物和化学技术,适合于土地资源比较短缺,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的经济条件,通过采用劳动更为密集的耕作方法,使用化肥和优良品种,可以实现劳动对土地的替代。在对技术进步的性质作出规定之后,就能比较方便地分析生产过程中各种因素的变化给产出带来的影响和贡献了。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创造新的就业岗位是一个主要的政策目标。鼓励农业生产者采用土地节约型和劳动节约型技术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短期方法。劳动节约型的技术进步则节约了劳动,但不影响产量,它的经济合理性在于可以使用机械技术来代替劳动以节约成本。在发展中国家,如果由技术进步引起的劳动需求的增加不能抵消由人口迅速增长所引起的劳动力供给的增加,就会使农村贫困者、无地劳动者以及佃户们的生活水平无论从绝对水平还是从相对水平上,都将持续下降。只有土地节约型的技术进步所引起的劳动力需求增长超过农村地区劳动力供给的增长时,才会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但是农业技术进步不仅影响农业本身的就业,而且还通过产业间投入—产出关系影响所有与农业相关的产业的就业。技术进步对农业本身的影响可以称之为直接就业效应,而对其他部门的就业影响可以称之为间接就业效应。机械创新虽然在农业部门中使农业本身的劳动被替代了,但是它同时也创造了非农业部门的额外就业。所以,发展中国家要根据本国的国情选择适当的农业技术进步类型,才能促进农业的发展。
2.农业技术创新的制度经济学分析。按照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技术变迁可以由于先进行业或企业的率先进行的技术进步活动所引起,是他们的示范作用而引起全社会或全行业的技术创新或进步。新制度经济学把这种技术变迁称作诱致性技术变迁。这种诱致性技术变化也体现在农业技术创新或进步的过程中。与诱致性技术变迁相对应,还有一种强制性技术变迁,主要发生于命令性的经济中,或政府起主导作用的经济中。
(1)农业技术创新的诱致性技术变迁分析。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农业技术虽然在短期内可能是固定的,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它们是会发生变迁的。农业的技术变迁,像工业的技术变迁一样,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理解。
从供给方面理解的技术变迁。这里所说的供给方面是指科技的供给,提供科技供给的是科学家,是科学家的科研成果,为包括农业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发展生产的技术条件。科学技术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先前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为其在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或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知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进步是自发的过程。电脑科学技术的发展总不能脱离生产过程而单独地发展。作为人类最基本实践活动的生产活动,总是向科学提出为其发展所需要的科学技术发展的问题,而且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是伴随生产活动的发展而发展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总是同企业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的经济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在市场经济中,个人为了赢得市场竞争,总是优先发展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够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以新产品代替旧产品。科学家可以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追求新知识,但他的发现或发明若与经济的发展无关,这种发现或发明也就没有应用价值了。只有当这种发现或发明被证明是“有用的”并可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时候,它们才具有现实的应用价值,才会被广泛用于商业性生产、销售活动,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巨大动力。科学技术的创新或发展之于农业的发展也是如此。在先进的市场化的农业中,农业企业与工业企业一样,为了向市场提供价廉物美的农产品,总是尽可能采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有条件的大农场,还进行自己内部的研究和开发,以便开发出具有良好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的“新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最先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的企业(包括农业企业)获得了超额利润,具有强烈的示范作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在一些企业率先应用所显示的降低成本和提供新产品的示范作用,很快便征服所有的企业,于是先进的科学技术便在全社会迅速地流行起来。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的科学技术是层出不穷的,而每一种新的科学技术的出现一旦显示了其巨大的经济价值,便会通过一种示范作用被迅速地推广开来。这就是诱致性技术变迁的过程。农业的技术发展也是通过这种诱致性技术变迁的过程。
诱致性农业技术变迁,要求具有完善的市场条件。采用先进农业科技的农场的示范作用,在市场机制的运作下,很快使所有的农业企业都迅速地采用这种先进的农业技术。农业的技术创新,也要求农业科学家按照市场对科技创新的要求确定自己的农业科研的方向。农业企业也要从农业发展的需要出发进行农业科技的研究和开发活动。在20世纪以前,农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来源是农业科学家的科研成果。20世纪以来,农业的专业化发展成了农业科技开发与进步的新的增长点。虽然一些农业技术的研究开发仍然是以农业科学家的研究成果为基础进行的,尤其在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但是按照社会标准来看,农业专业化所进行的研究与开发比通过试验与学习要更为廉价。
从需求方面理解的农业技术变迁。这里所说的需求是指个人和农户对科技的需求。个人为什么要对科技有需求呢?当然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开发新产品,进而增强市场竞争力。西方一些经济学家把技术变迁看做是企业对科技的需求引致的,换言之,技术变迁是由于某些经济变量的变化所诱致的。这些经济变量的改变迫使企业在已知的可选择的生产可能性中,选择一些新的技术流程,以改变它的技术结构。经济学上把这种技术变迁理论称作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其基本理论观点是,引起技术进步的新发明所必要的研究与投资是对市场力量的反应。诱致性技术变迁可能有两方面的来源:一个是要素的相对价格的变化,一个是经营规模的变化,在价格变化的情况下,企业将面临某一要素的相对价格下降,在给定的时间内,它将改变生产流程,从而可以更多地使用那些价格相对便宜的投入要素,而减少使用那些价格相对上升的投入要素。在规模经济条件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也将会通过改变它的要素组合来适应这种变化。
在农业中,由投入价格比率所表示的资源相对稀缺性变动,引起了促进使用较丰富而廉价的要素替代那些稀缺而昂贵的要素的技术创新的诱致性需求。因此,在劳动稀缺的经济中,采用机械技术以替代劳动,出现资本密集型技术创新;而在土地稀缺的经济中,像肥料、灌溉和高产品种等技术,可以增加产量而节约土地,因而可称之为生物技术创新。
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的依据是新古典经济理论。因此,该理论假定市场“发挥作用”,而且市场价格反映了私人机会成本与社会机会成本。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还假设,无论在公共还是私人部门,研究与开发已经作为一种制度存在,而且它是对生产者所发出的生产信号的反应。由于在发展中国家市场制度不完善,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受到制度性障碍,因此技术变迁采取的是另一种形式。
(2)农业技术创新中的强制性技术变迁分析。在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中,不但有诱致性技术变迁,也存在着强制性技术变迁,在依靠市场机制动作不能充分有效地推动技术变迁或技术进步的情况下,便需要政府以一种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某种新技术。这就形成了强制性技术变迁。强制性技术变迁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有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很显然,一般民众对于某种或某些新技术是有必要了解的。20世纪以来,技术创新或技术进步日新月异,不能等到所有的人都认识了新技术的作用才去推广新技术,那样就贻误了经济发展的时机。政府有必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强制的推行新技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强制性技术变迁常常不顾资源条件,实行某种或某些与经济资源禀赋不相适应的技术类型。如生物技术的强制采用,脱离了生态环境的允许程度,就会造成减产;在劳动就业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下,强制推行机械技术,造成大量的失业,等等。这些情况在强制性技术变迁中是非常容易发生的,因为政府的强制性技术推广,容易出现“一刀切”现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政府采取强制性技术变迁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从实际出发,既要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新技术,又要允许地方因地制宜,注意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