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方式落后,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走合作之路,也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国外农业合作社发展及其作用
18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把罗虚戴尔社的办社原则作为国际合作联盟的办社原则列入联盟章程,称为罗虚戴尔原则。
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一个独立的非政府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瑞士的日内瓦,目前有235个成员组织,社员总数近7.5亿,分布在125个国家。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宗旨是团结、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的合作社组织,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和促进合作社组织之间的互利合作与发展,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的进步,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我国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于1985年2月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1986年10月增补为执行委员会成员,1997年10月连续当选为副主席。
1995年9月,在英国曼彻斯特举行国际合作社联盟100周年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合作社特征的宣言》。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新一代合作社”。
当今世界,合作社发展已经从农业到工业,从生产到消费,从住房、医疗、托幼到信贷、保险等,全方位的深入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全球有近30亿人的生计要依靠合作社,约占世界总人口的一半。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统计,目前全世界共有超过8亿人共同参与到了合作社运动之中,加入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员有22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及合作社民间团体组织。农业合作社是各类合作社中发展最快、普及最广的,已占全球各类合作社总数的36%。在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农民都参加了不同类型的农业合作社,有的农户同时参加几个专业合作社。
从国外实践看,农业合作社有效保护了农民的利益,推动了农业生产走上专业化、商品化和现代化的道路。其作用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道桥梁,使农民生产的产品能够销售出去。欧盟各国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当地市场份额的60%左右。荷兰由5000多个花农组成的花卉合作社,每天平均卖出1400万枝鲜切花、150万盆绿色观赏植物,其中80%销往世界各地,24小时内便可送到消费者手中。在法国,由合作社生产收购的农产品,牛奶占50%以上,谷物占75%,葡萄酒占60%,牛肉占38%,猪肉占89%,羊肉占49%。爱尔兰合作社销售的奶制品占市场份额的90%以上。荷兰农业合作社产品的市场份额中奶制品占83%,水果蔬菜占57%,动物饲料、化肥和农药占54%,园艺和花卉占70%,信贷占87%。
二是通过产前、产中、产后的配套服务,帮助农民不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实行大批量、标准化生产,增加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由于合作社发挥联合的力量,建立配套服务设施,提供农业投入品,使农业生产实现工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在美国,由合作社向社员提供的化肥、石油占44%,贷款占40%。日本农协为成员提供的生产资料中,肥料占92%,饲料占40%,农机占47%,农药占70%。
三是大部分农产品都经过加工再销往市场,从而改变了农民单纯从事初级产品生产的地位,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大部分合作社都把农产品进行加工后再销售,把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返还给农民。农民不但可以得到初级产品的利润,还能分享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较大幅度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在美国,由合作社加工的农产品占农产品问题的80%。法国食品出口中,通过合作社出口的谷物占45%,鲜果占80%,肉类占35%,家禽占40%。西班牙是全世界出口柑橘最多的国家,其中70%都是通过农业合作社出口。在日本,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绝大部分是由农协提供的,其中米、面占95%,水果占80%,家禽占80%,畜产品占51%。
四是农业合作社的组织数量在减少,但成员数量在扩大,产品加工出口能力在增强,在运行管理上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如:在民主管理上,出现以“公平”代替“平等”观念的趋势,在决策、盈余分配等方面实行比例原则,体现权利与义务平衡的思想;在发展方向上,出现横向合并和纵向联合的趋势,以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在经营管理上,出现公司化运行的趋势,如合作社筹办全额控股公司,与其他合作社、企业共同出资筹办股份公司,聘用专业经理人员,发展对非社员的业务等等。
综上所述,人们对合作社的基本原则和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共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合作社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日益显现出来。它对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进农民的团结,培育民主意识,建设现代农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历史及其经验教训
(一)旧中国合作社的发展情况
在旧中国,从清末民初便有人宣传介绍合作社,如清末,北京京师大学堂开设的课程就有“产业组合”(日本名词,即合作社);民国初年教育家兼经济学者朱进之在《东方杂志》和《新教育》杂志上撰文,主张建立平民银行以利平民金融的发展,并主张发展互助制度,让平民在生产、消费、贩卖各方面自行组合,开展互助合作等。但当时还只限于理论宣传。
中国第一个消费合作社是由北京大学胡钧教授指导学生创办,于1918年8月7日开始营业的北京大学“消费合作社”。相继在其他各地成立的合作社有,1920年成立的成都农工合作社储蓄社和浙江萧山衙前农民协会,1922年成立的长沙笔业合作社、汕头米业消费合作社,1923年成立的宁波第一消费合作社和武昌时中合作社等。这些民办合作社,多因资金不足,又无政府支持,有的甚至被政府以“图谋不轨”罪名查封,而相继失败和倒闭。只有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指导下的信用合作社,因有赈灾余款等固定资源得以继续发展。这是一家中外合办的救灾组织。1920年,我国北方大旱,赤地千里,民不聊生。为救灾民,中外各地纷纷捐款,并成立了中国华洋义赈会。第二年北方收成较好,遂停止发放赈款。但该会尚余赈款二三百万元,经全国各地华洋义赈会研究,于1922年11月成立了一个总会,即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总会认为防灾比赈灾更积极,它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提高生产自救能力,提出的防灾方法,一是以工代赈,兴办各种农业工程(筑堤、修坝、开渠掘井、疏浚河道等);二是低利优惠,发展合作事业,即将赈款优先、低利贷给已被义赈会承认的合作社,合作社再贷给社员。
梁漱溟先生于20世纪30年代在山东邹平发展了一批合作社,他认为,中国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要解决这个文化失调问题,必须“调整社会关系,重建中国文化”,而重建中国文化,又需从乡村建设开始。乡村建设,事情虽多,主要不外经济、政治和教育或文化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是统一的,“从何方入手均可达于其他两面”。“但照天然顺序,则经济为先”。要进行农村经济建设,主要是“促进农业”,而要发展农业生产,“一是技术的改进,二是经济的改进”。经济的改进又主要是举办“各项合作,如信用合作、生产合作等”。同时,他还强调,技术的改进和经济的改进是相互促进的。因为“技术上的改进,每有需合作才能举办的,而合作了,亦会求其技术的改进,二者交济,农业的发达是很快的”。可见梁漱溟先生是把农村的文化建设、经济建设与合作社建设联系在一起考虑的,他还把技术进步和合作社的发展联系起来,这些思想都是很有见地的。
晏阳初先生是平民教育促进会的创始人。1918年6月,晏阳初从美国耶鲁大学毕业后,即去法国投身华工教育。他“目睹华工不识字之痛苦”,“联想到国内一般不识字文盲关系国家民族前途的重大,所以回国以后(1920年6月)就提倡识字运动”。这个运动原在全国进行,后来集中到河北省“定县实验区”。经过4年,由识字运动转为“农村建设运动”。在运动中,他总结了一套农村建设的经验和理论。经过定县的实验,他认为,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是“愚、穷、弱、私”四个字,要解决这四个问题,便要从事四种教育工作,即用文化教育解决农民之愚,用生计教育解决农民之穷,用卫生教育解决农民之弱,用公民教育解决农民之私。而要进行这四种教育,又必须采取社会式、学校式和家庭式“三大方式”。
怎样通过生计教育以治农民之穷呢?他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在农业生产方面,“应用农业科学,提高生产”,在农村经济方面,“利用合作方式教育农民,组织合作社、自助社等”,使农民在农村经济破产的情况下,“能得到相当的补救方法”,在农村工艺方面,“除改良农民手工业外,并提倡其他副业,以充裕其经济生产力”。但他又认为,只是在农村经济破产情况下的“补救方法”,根本办法应该是发展平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改革生产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因此他的工作重点是促进平民教育。
根据上述理论,在集中主要精力开展平民教育的同时,平教会在定县农村建立了一批合作社,主要是信用合作社,同时也办了些购买、运销和生产合作社。
平教会在定县办的第一个合作社,是于1932年1月由高头村平校学生举办的高头村消费合作社,1932年12月,在平教总会指导下将该社扩大为信用社兼营购买业务。1933年秋,河北省县政研究院成立,与平教会合作,共同推进定县的合作社运动,主要是发展信用合作社。据统计,到1935年4月底,共建立了信用合作社78个。以外,还有新成立及正在训练者未列入,估计有100社左右。除这些信用社外,还有信用社兼营购买者69社,兼营运销者35社,还有10个征税合作社。因抗战平教总会南迁入蜀后,于1947年1月10日,在四川省璧山县又根据定县经验组织了两个织布合作社,有社员46户。
平教会办合作社的方法步骤:第一,先试点后发展;第二,为了保证合作社的质量,先让农民办自助社,经考核合格准予登记后,再改称合作社。
生产和运销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实行家庭经营与合作社经营相结合。如定县东亭的中区棉花产销合作社,棉花种植由社员个人经营,轧花、打包和运销由产销社统一经营。又如四川璧山城南乡的两个织布合作社,原料供应、产品推销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织布由社员在自己家内进行,产品的品种规格也由合作社统一规定。盈余按交售的棉花和布匹的数量比例分配。
平教会的办社原则是:①民众自愿。应是“为民自动的”,切记以“条件允许”,“越俎代庖为提倡的手段”。②合作社是平民组织。“勿使少数人以慈善心理与官场手腕一手包办,尤须摒绝不良分子参加”。③“对于无产的良好生产者多加注意,勿专为不资产信用打算”。④以信用为中心,信用、购买、生产三结合。“村单位合作的经济活动,应统一组织,连锁进行,以信用为中心,运用购买连锁生产三方面。借收资本管理互相为用的经济效能”。⑤“会计制度,应有严密周详的规定”。⑥要“勉励参加的农民努力自强与互助,勿稍存竞争牟利观念,避免外来攻击”。
晏阳初先生在定县开展的合作社工作,对定县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的改善,互助合作精神的发扬,特别是对农民文化水平的提高,文化生活的活跃等都起了一定促进作用。此外,晏阳初先生几十年如一日,“深入民间”,“与平民打成一片,向平民学习”,“认识问题,研究问题,协助平民解决问题”的精神,以及办合作社的某些具体办法,也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
(二)国家领导人关于合作社的思想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他们买进货物要受商人的剥削,卖出农产要受商人的勒抑,钱米借贷要受重利盘剥者的剥削,他们很迫切地要解决这三个问题。”1943年,他在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发表《组织起来》的著名讲话,指出:“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的集体化;而达到集体化的唯一道路,依据列宁所说,就是经过合作社。”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又提出了分三步,把农民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逐步过渡到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