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夏来说,农产品也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而减产。1960年,全区农业总产值17897.4万元,比1958年减少17.2%。粮食产量46701万公斤,比1958年减少32.9%。油料1956年高达6153.2万公斤,至1962年减少到651.7万公斤。大牲畜1961年末存栏422470头,比1956年减少26.6%。猪1960年末存栏128799头,比1957年减少40.3%。受“浮夸风”影响,1959年粮食征购26640万公斤,比1958年增长18.7%,征购比例高达49.2%,致使农民生活雪上加霜。因饥荒而死亡或逃荒,宁夏人口1961年比上年减少99728人,1962年又比1961年减少42478人。这一时期,虽然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61年比1957年增长32.3%,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连续三年下降,1961年的农村工业品零售价也仅比1957年增长9.6%,但价格扭曲较为严重。1961年农产品价格比价值低43.73%,工业品价格比价值高38.69%,剪刀差差幅高达82.42%,比1958年增长3.9倍,到1962年剪刀差才降为23.91%。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剪刀差贡奉额1959年达16.23元,1960年更是高达20.08元。
1963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宁夏农业生产恢复并有所发展,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30488.6万元,比1960年增长70.4%。市场商品增多,集市贸易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65年仅也比1962年降低3.6%。加上这一时期国家主要是提高了棉花收购价格,恢复鲜蛋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调整淡水鱼季节差价,把粮食销价提高到与购价相平。但这对宁夏农民实惠不多,剪刀差又有所扩大。1965年,宁夏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8.92%,农村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25.4%,剪刀差为44.32%。1958~1965年宁夏农民剪刀差贡奉额为13560万元。
第三阶段:1966~1976年
为了缩小剪刀差,1966年6月国务院批准全国粮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7.1%。但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展,国民经济管理工作受到冲击,陷入瘫痪。1967年8月,中央发出文件要求“各地方必须根据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切实加强市场物价的管理。不合理的价格和地区差价、城乡差价,一律放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处理。”实际上是在当时比较混乱的情况下,暂时冻结了物价。1966年以后,粮食收购价连续12年没有提高。仅仅是1970年以后分别提高了猪、绵羊毛、油菜籽等部分农产品收购价格;1971年对粮食、1972年对食油实行了超购加价。1976年,宁夏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仅比1965年增长12%,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比1965年降低4.8%。虽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有所降低,但有些生产队为了提高农产品单位面积产量,工时、化肥、农药的用量增多,农用物资也存在质次价高的情况,致使农业物质消耗占总产值的比重从1952年的19.5%上升到“文化大革命”期间的35%左右。在极左路线影响下,农村工作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一方面把集市贸易当作“资本主义道路”批判,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去割,强行取缔,减少了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渠道;另一方面提出粮食“过黄河”“跨长江”等脱离实际的虚夸口号,结果是增产不增收,出现了一些高产穷队,挫伤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1976年,农业总产值比1965年减少0.7%,农业生产处于徘徊状态。剪刀差直线上升。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的幅度平均为25.8%,但年度间波动较小;而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的幅度从1966年的25.11%上升至1976年的45.82%,致使剪刀差幅在1966年的50.22%高位上进而又上升21.31个百分点,1976年剪刀差高达71.53%。1966~1976年,剪刀差以农产品价格与价值的高背离幅度和农村工业品价格与价值背离的高贡奉弹性来获取贡奉,剪刀差贡奉额为48169万元。
第四阶段:1977~1988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1979年,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国务院决定提高粮食、棉花、油料、猪、牛、羊、木材、水产品等18种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粮食提价20%,油料提价23%,粮、油超购加价50%,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比1978年提高22.1%,远远高于建国以来农副产品价格每年递增2.8%的水平,是建国以来农产品提价品种较多、提价幅度较大的一年。以后又连续四年对少数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价格予以适当提高。缓和了长期积累下来的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为农村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创造了条件。
同时,联产承包变革使农业生产经营者从集体向农户转移,大大削弱了剪刀差积累政策的维护和执行功能,也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当时非农产业刚刚萌芽,农业投资较大,形成了农业的黄金时期。1978~1984年,农业总产值(可比价)年均递增8.3%,比1949~1978年年均4.3%的递增率多4个百分点。1984年,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45965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粮食收购量达521005吨,比1978年增长1.9倍。初步解决了农产品长期短缺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16元增加到299元,结束了长期的贫困生活进入温饱阶段。联产承包变革与农产品提价是1978~1984年剪刀差缩小的最主要原因。
1984年,以联产计酬为特征的农村微观分配新体制与以“剪刀差”为特征的宏观分配旧体制之间的冲突已经白热化。1979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以后,粮食的销价仍然保持不变,其他农产品销价有提高的,则给城镇居民以适当补贴,企业的购销倒挂与消费者的价格补贴均由财政负担。1982年,区财政负担的粮油差价补贴已达2270万元,比1979年增长1.43倍,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5%。而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则由1979年的28%下降到1982年的11%。国家对农副产品购不动、储不了、销不盈,粮食收购部门压级压价,农民“卖粮难”“卖猪难”等交相出现。
1985年,物价改革形式从以“调”为主进入以“放”为主的阶段,改革了传统的统购派购制度。对粮、油、生猪实行合同定购,合同价格按统购和超购计价,粮食“倒三七”、油料“倒四六”,生猪合同价格提高27%,杂粮、豆类、羊毛、羊皮实行议购议销。粮食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实质上是一种降价政策,挫伤了农民种粮交粮的积极性,加上调整产业结构又过急过快致使粮食生产出现徘徊局面。1987年,国家将粮食委托代购改为议转平,收购价低于集市高于议价,同时国家逐年减少合同定购数量。1988年,绵羊毛、绵羊皮价格也全部放开。至此,由国家定价的只有3种粮食、油料和甜菜等7种商品,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只有生猪、甘草等6种商品,其他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开。这些使宁夏城乡集市发展迅速,1988年全区集市数207个,成交额4384.5万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1倍和31倍。1988年,宁夏社会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中国家定价占28%,指导价占15%,市场价占57%,绝大多数农产品进入市场,按接近价值的价格出售,农民得到了许多实惠。而且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迅速发展的乡镇企业,经1985年政策的鼓励后形成了发展热潮,使农村中隐含的富余劳动力得以部分转移出去。这就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产品个别价值量。所以,交换市场化与农村工业化构成了1985~1988年剪刀差缩小的两大因素。
1976~1988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增长1.79倍,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增长38.5%,使得1988年宁夏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1.72%,农村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4.02%,分别比1976年降低34.1个百分点和21.69个百分点,剪刀差为15.74%,比1976年缩小55.79个百分点。
第五阶段:1989~1994年
由于全国性的经济过热,导致了社会需求和通货的膨胀,1988年、1989年宁夏零售物价总指数上涨17.5%、17.8%。国务院决定从1989年开始治理整顿。农产品作为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其价格被作为一切价格的基准而受到控制。1990~1991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2%。又由于1985~1988年粮食生产徘徊不前,年均仅递增1.6%,远远低于1978~1984年4.7%这个年均增速。粮食问题重新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农业投资增加,治理整顿三年间年均粮食总产值递增速度高达6.6%。但这些却是以牺牲国民经济整体效益为代价的。三年间国内生产总值与第一产业增加值的递增速度分别为12.5%和10.2%,比1985~1988年慢7.1个百分点、4.2个百分点。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掀起了新一轮改革与建设热潮后,农副产品价格才有所提高。此间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交替上升,1989年比上年增长18.6%,随后增长速率逐年降低,1993年比上年又增长13.2%。1989~1993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增长21.8%,年均递增3.9%,远低于1978~1984年年均8.8%、1985~1988年年均13.5%的水平;农村工业品零售物价增长56.09%,年均递增9.3%,远高于1978~1984年年均0.9%,1985~1988年年均7%的水平。这一时期宁夏工农产品比价为100:95.14,说明农民用同等数量的农副产品换回的工业品数量在减少。据有关专家研究,工农产品的合理比价为100:103,即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应比农村工业品价格指数高3%。工农产品比价的不合理使宁夏农民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1993年,宁夏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27.84%,比1988年扩大16.12个百分点;农村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6.88%,比1988年扩大2.86个百分点,剪刀差从1988年的15.74%扩大到1993年的34.72%。这一阶段农民剪刀差贡奉额高达166398万元,影响了农业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1991~1993年,农业物质消费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比1988年提高3.1、4.6和3.8个百分点。农民纯收入扣除价格因素,1989年、1991年、1992年分别比上年减少2.9%、0.7%和1.7%。1993年也仅与上年持平。
1994年,我国财税、金融、价格、流通、外汇、外贸等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国家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当年宁夏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比上年上升35.5%,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提价幅度最高的一年。全区8大类120余种农产品收购价格全面上涨,其中粮食提高46%,经济作物提高51.7%,禽畜产品提高42.3%。由于其他商品搭车涨价,货币超经济发行等因素影响,使市场价格大幅度上升,成为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1994年宁夏零售物价总水平上涨20.6%,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23.3%的影响,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水平上涨17.9%,但比零售物价水平低2.7个百分点。物价上涨对城镇居民的影响大于对农民的影响。按正指标计算的工农商品综合比价指数为114.9%,远远高于工农产品合理比价。1994年,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18.96%,农村工业品价格高于价值4.8%,剪刀差23.76%,比1993年缩小10.96个百分点。农民剪刀差贡奉额虽然也有所减少,但仍然高达32110万元,每位农业人口贡奉86.89元。1994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为910.5元,比上年增长36.4%,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2%。在纯收入增加额中,因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增加的收入占75.9%。农民收入中由于农产品价格提高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有90%又被农业生产资料涨价所抵消。1995年,宁夏通货膨胀虽然有所扼制,但物价上涨幅度仍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处于各省前例。
三、农业究竟为工业化提供了多少资金积累
农业一直是工业化原始积累的重要资金来源,为我国迅速建立起完整的工业体系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农业究竟为工业化提供了多少资金积累?税收、剪刀差和储蓄三种贡献方式各自有何演化特征?这种积累及其方式对社会经济产生了何种影响?弄清这些问题,不但能够全面评价农业对工业化的贡献,而且可以为我国工业化发展政策的调整提供依据。下面将对宁夏农业为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积累进行测算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