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迁出地为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区和中部干旱风沙治理区,安置地起初为红寺堡灌区、农垦农场、盐池盐环定扬黄灌区、固海扩灌区。现在更多地是引黄灌区适宜开发农业的边缘地区。利用已经建设成功的新灌区集中安置是主要形式,节省了成本。依托国营农场插花安置,还有在扬程在100米以下地区新建小型灌区集中安置。对水源涵养林区采取整村搬迁方式,迁出地退耕还林;对干旱风沙区采取部分群众自愿搬迁方式。
生态敏感地带研究是国际上20世纪80年代以后兴起的主要课题,主要关注气候相对变化率大、生态环境稳定性差、环境恢复性低的地区。六盘山是宁夏贫困地区主要的水源涵养林区,而在以粮为纲的年代所形成的产业结构,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保护,其边缘地区和干旱地区的移民,对宁夏贫困地区生态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生态移民模式的关键:一是以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二是以异地开发为手段。在操作过程中,它吸取了吊庄的教训,一开始就将移民的管理交给属地,而将迁出地迁出一片、退耕一片、封育一片,切实达到了恢复生态的目的。
(三)劳务输出与劳务移民
劳务输出是劳动力在户口所在地之外就业的空间流动。近年来宁夏各级政府把劳务输出作为解决贫困地区农民就业问题的“铁杆庄稼”来抓,加强劳动力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沿海地区和新疆等地打工,农村劳务经济蓬勃发展。近年来通过政府资金用于劳务移民特困户住房补助、用餐补贴、岗位培训、社会保障等,支持中南部山区劳务移民到自治区内的工业园区、城镇就业。2010年底宁夏农村劳动力资源为218万人,其中山区112.6万人,川区105.4万人。山区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60万人,占劳动力资源的一半左右。2010年山区纯农业户占32%,农业兼业户占26.8%,非农业兼业户占34.4%,非农业户占6.7%。山区劳动力文化程度较低,文盲率为24.8%,小学文化程度占35.4%。当年外出劳动力比例为36.3%。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3415.74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446.14元,占纯收入42.3%。农民从本地企业和非企业单位获得的收入总共为239.4元,而人均从外出打工获得的纯收入为1206.75元,劳务输出收入占纯收入的35.3%。2010~2011年,自治区安排扶贫资金6720万元,建设劳务移民安居保障住房3084套,安置劳务移民1.2万人。
贫困地区劳务输出评价:劳务输出是开发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的重要方式,它可以增加贫困人口就业机会,跳出贫困地区自然环境的制约,增加贫困人口的培训、见识、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回族贫困农民更有饮食习惯和文化环境等问题,加强政府对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人口的劳务输出组织工作,意义非常重要。劳务输出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具有显著成绩,但贫困户在劳务输出方面处于劣势,而且其与富裕户的主要差异在于家庭经营收入水平。农村劳务输出缩小地区差距作用有限,贫困户外出主要是本省之内,很难到达东部地区就业。政府组织劳务输出越来越多,但贫困户因受自身文化程度、身体素质和自卑心理等社会问题影响,政府劳务输出对象并非完全瞄准贫困人口。贫困户家庭结构一般是一对夫妇养育3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和三代同堂家庭,上有老下有小,限制了其劳务输出。子女教育管护问题,老人赡养和夫妻分居等问题。
五、动员社会资源:对口帮扶与国际援助
(一)政府非专职扶贫:定点帮扶
非专职扶贫机构定点扶贫由来已久。1980年民政部希望各地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扶贫工作,1982年国家计委、民委组织发达地区和国家部委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然后国家部委和民主党派在更广范围内开始社会扶贫。1986年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成立后,肯定了各种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的做法,鼓励动员社会力量扶贫。1998年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人民团体和有关单位定点帮扶贫困县名单”,按新的机构调整了帮扶对象。2001~2010年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累计向宁夏投资投物折款达9598万元,其中铁道部投入6838万元。
宁夏基本可以划分为如下几个阶段:实行定点包乡、目标管理、限期脱贫。1986~1990年从区直75个机关累计抽调820人,组成驻乡扶贫工作组,包扶8县21个重点贫困乡。由7大领导机关牵头,实行部门联系县扶贫。1991~1992年改部门包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顾委、纪委、宁夏军区7大部门和自治区科委牵头,组织区直30个经济实力较强的部门,联系贫困县扶贫。实行区直部门包乡,大中型企业包村,川区经济比较发达市县对口支援山区贫困县。1994~1996年组织40个部门包扶20个贫困乡,40个大中型企业包扶40个贫困村,川区10个市县支援山区8个贫困县。包村扶贫。1997~2000年组织100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包扶100个村,60个大中型企业包扶60个贫困村,川区10市县包扶50个贫困村,4个地级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扶120个贫困村。千村扶贫。确定2001~2010年区直机关、川区、山区897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定点包村帮扶单位,定点帮扶山区8县和中卫、灵武市148个乡(镇)的1026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2001~2010年宁夏区内社会帮扶单位扶贫投资投物折款达1.1亿元。
特征:实行定点对口帮扶,将扶贫对象的脱贫责任直接赋予包扶单位。责成包扶单位抽调干部组成扶贫工作组,派驻贫困乡村定期轮换从事扶贫工作。动员单位资源扶贫,各单位利用自身拥有的行政资源和资金、物资、人力等进行投入,投入水平有较大差异。包扶对象从贫困县、贫困乡到贫困村,逐步缩小对象、扩大范围。定点帮扶中单位利用行政资源动员本单位干部和群众参与捐款、捐物和包扶失学儿童等。定点包扶要定点到户。固原市在所属各县(区)开展“三个一”联农帮扶活动,即全市每个干部职工帮扶一户农户,捐助一只基础母羊,给一户农户担保贷款1000~3000元。
由于定点帮扶是政治任务,各单位都能竭力而为,部分工作组成员也能千方百计想办法扶贫,与当地农民结下深厚情谊。但各单位拥有的行政资源差异悬殊,有的单位受人欢迎,而有的单位深感压力较大。定点帮扶一般无力解决根本问题,只能就贫困村急需解决的难题,如解决规划、吃水、通路等具体问题。部门扶贫为贫困村提供了呼吁的渠道,帮助争取项目等。但部门扶贫往往事倍功半,选配干部缺乏扶贫专长,有些扶贫干部下去扶贫无事可做,只能偷偷回家里休息。
(二)东西部协作扶贫:闽宁合作
东西部合作最早来源于1982年中央组织的经济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1996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组织经济较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协作的战略,并确定了福建与宁夏的帮扶关系。1997~2011年,福建对宁夏无偿援助闽宁对口扶贫协作发展基金6.6亿元。组织7批98名援宁干部到宁夏南部山区挂职锻炼,建设闽宁示范村124个,修建了一批水利设施、农村电网、学校、广播电视、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使近50万名贫困人口受益。
特征:东西部合作是中央对地方政府政治动员的结果,也存在地方政府之间自愿互利的经济协作关系。形成三大帮扶机制。政府年度联席会议制度、市县结对帮扶制度、三大行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社会行为)帮扶制度。互派干部挂职制度。由闽宁双方协商确定项目,由闽方挂职干部掌管资金使用和项目运作等。全方位项目合作。除了建设产业项目之外,还创建了闽宁村和石狮镇两个移民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