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务员制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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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培训(2)

(二)任职培训

任职培训是指对晋升一定级别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任职位的要求进行的一种培训。《公务员法》规定:“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在任职前或者任职后一年内进行任职培训。”根据有关规定,任职培训通常以离职脱产培训为主。公务员晋升一定的领导职务,意味着工作难度加大,责任加重。所以,必须依法参加任职培训。任职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按照新任职务的要求学习必要的专业知识、行政领导理论以及管理学理论等,培训成绩将作为晋升职务的基本依据。

(三)专门业务培训

专门业务培训是指机关根据专项工作需要,对公务员所从事工作的特殊需要所进行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业务培训。例如,各级政府为完成某项专业性比较强的专门工作而抽调的人员,在正式投入工作前必须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以适应某项专门工作的需要。培训的内容和时间以及方式根据某项专门工作的具体需要而定。根据人事部颁发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参加专门业务培训的公务员,只有考试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某项专门业务工作,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未通过最后考试者,不得参加专门业务工作。

(四)全员更新知识培训

全员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机关所有在职公务员所进行的,以更新知识、全面提高公务员素质为目的的培训,亦称轮训。《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更新知识培训是指对在职人员增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的进修。”它以机关所有在职公务员为培训对象,依照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分批分期进行脱产形式的培训,旨在更新知识和提高工作能力。培训的课程设置主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一般为宏观经济管理)、法律知识(一般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现代管理知识(一般为行政管理学)、现代科技知识、外语、计算机知识和技能。

(五)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是指根据公务员所从事的职位类别的要求,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的专业知识的培训。专业技术类是指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务类别。其特点是:纯技术类。即公务员只对本岗位专业技术负责,不参与公共管理,没有决策与执法权。低替代性。由于岗位对专业技术要求高,因而其他岗位公务员一般不能替代。例如,网络警察、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管理人员等。技术的权威性。即技术性强,不受领导意志的控制和影响。如公安机关的法医、海关的商品归类、工程技术类等,本类公务员所占比例不大。对这类公务员的培训,属于继续教育范畴。主要是以脱产的形式参加专业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前沿发展趋势,成为本技术岗位的行家里手。

(六)后备领导人员培训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对后备领导人员的培训。”后备领导人员培训是指针对被组织人事部门列为后备干部储备人才所进行的培训,即后备干部培训。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后备领导人员的组织领导能力、决策能力、开拓与创新能力等,为他们日后正式担任领导职务奠定基础。

(七)转任培训

转任培训是指针对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转换职位任职或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轮换岗位的公务员所开展的培训。在国家机关内部,为了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和加强廉政建设,需要部分公务员转换职位或者轮换岗位。公务员转岗或轮岗以后,工作责任和工作难易程度发生了变化,因而必须参加转任培训,以便适应新岗位的要求。

(八)上岗培训

上岗培训是指针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国家公务员所进行的培训。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岗培训的时间一般为3个月左右。这是公务员培训种类中时间相对较长的一种培训。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称职,一般意味其政治和业务不能适应工作的要求。所以,应当接受相对时间较长的上岗培训,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担任与其素质和能力相适应的职务。

四、公务员培训的管理

(一)公务员培训的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方式

《公务员法》第10条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同级各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本条款明确地规定了我国负责公务员培训的管理机构,即国家机关的各级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公务员培训的管理规章、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以及安排培训经费,并负责监督、检查培训机构制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工作,与培训机构携手搞好教学质量控制。除此之外,国家机关的各级人事部门还要在公务员培训的整个流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按照《公务员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对公务员参加培训进行登记管理。公务员培训登记管理主要包括公务员每次参加培训的种类、培训的内容、参加培训的时间、公务员在学习培训中的表现以及考试成绩等事项。同时,还应当负责督促培训机构将公务员培训登记表转交公务员所在机关存档。

(二)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任职以及晋升的关系

公务员培训既是一种提高公务员政治和业务素质的长效机制,也是一种激励机制。它与公务员考核、任职和晋升密切相关。《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本条款的规定,基本达到了与实现公务员制度的世界各国相接轨。发达国家,通过法制化管理的途径将公务员的培训与考核、任职以及晋升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因果关系,把培训成绩作为考核、任职以及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即公务员的培训成绩越突出,获得考核优秀和职务晋升的机会就越多。这样一来,培训就成为一种激励机制,使公务员增强了参加培训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由原来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不仅保证了培训教学的质量和实效,而且对于提高国家机关行政效率与效能大有裨益。

他山之石:英、美、法三国公务员培训种类一览

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职前培训。这类培训是为了保证新进入的国家公务员的素质,许多国家规定新录用人员到职前,必须进行职业培训。职前培训又叫“入门培训”。另一类是在职培训。在职培训是国家规定对已取得公务员职务者的再培训。此外,各国都有电大、函授等业余进修形式。

一、英国公务员培训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职前培训。包括对新进入政府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文官进行的培训;对调任工作岗位的文官进行新职位工作的培训;对具有学历的文官进行将要从事的专业性工作的培训。

(2)在职培训。主要是深造性培训,以提高公务员的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3)后备文官培训。主要是为培养高级文官而进行的综合素质培训,对一些有发展前途、综合素质高、能力强的文官通过后备培训,为进入高级文官队伍进行素质准备。

在英国,还实行“休假年”制度,工作一定年限的公务员,可获得三个月到一年的休假,休假期工资照发,公务员可到国内、国外进修,进行高级研究。

二、美国公务员的培训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任前培训。联邦政府在录用公务员时就规定了任职所必须具备的学历和专业技能,这主要依靠学校教育来取得。

(2)任职期间的培训。对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进行的继续教育,这是美国公务员培训的核心。

(3)高级文官的培训。其主要是对政府中第16~18级的高级文官或有晋升前途的第13~15级的中级文官进行的培训。

三、法国把各级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结合起来,实行以职前培训为主的方针

法国国家行政学院和地方行政学院是进行职前培训的主要机构。法国除了职前培训,对工程技术类人员还进行在职培训,又称为“继续工程教育”。1971年,法国议会通过了继续教育法令,保障继续教育的进行。该法规定,公务员的继续培训时间可要求算做培训假期,每个公务员都有权享受培训假,接受继续教育。法国公务员培训的种类主要有:

(1)初级培训,其目的是使具有中级水平的人员获得一般性的知识和能力。法国人往往把国立行政学院看做初级培训的典范,在培训中注重的是国家观念、行政管理的责任以及对事业的使命感。

(2)考前培训。一种专门为晋升考试服务的培训。法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一年有八天时间为参加考试而去进行考前培训。另一种是为进入国立行政学院而进行的考前培训。要获得这种培训机会,必须通过公职部门的考试,凡考试合格者,就能参加一年或两年的培训。

(3)适应性培训。这种培训是对进入某种职类的公务员,为适应岗位要求而进行的业务培训。

(4)深造培训。1985年,法国出现了一种由公务员自己选择的为提高自身素质而进行的深造培训:公务员可以申请不超过三年的假期,去参加任何一项质量高的培训或正规的院校学习,培训后回原单位工作。

(5)高级公务员的培训。法国高级文官分为技术性和非技术性两类。在录取A类高级文官中,其中一部分来自专科高等学校,他们要经过半年左右的实习后,才能定职称,正式加入高级文官集团。另一部分来自普通高等院校,要到政府各部开办的专门学校进修两三年后才正式定职和分配工作。在正式担任非技术性高级文官之前,也要到对口院校学习,毕业后才能获得职称,加入非技术性高级文官集团。(摘自:李和中.21世纪国家公务员制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

复习思考题

一、名词术语

1.公务员培训2.初任培训3.任职培训4.全员更新知识培训5.后备领导人员培训6.转任培训7.上岗培训8.专门业务培训9.继续教育培训10.培训机构

二、思考题

1.简述公务员培训的意义。

2.我国公务员培训应遵循哪些原则?

3.我国公务员培训有哪些种类?

4.简述我国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5.公务员培训的管理机构及其管理方式。

三、学与用

(一)讨论题

1.应如何健全与完善我国公务员培训的长效机制?

2.地方党校与地方行政学院合二而一作为公务员培训机构,存在什么利与弊?

3.结合我国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现状,试分析当前有些公务员不愿意参加培训的根本原因。

(二)阅读与思考

【阅读材料】

领导是否应该批准她报考MPA

陈某是H大学管理学院2006级管理系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大四下学期报考国家公务员,各科成绩非常优秀,最终以笔试、面试第一的成绩被Z省某机关正式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进入机关工作几个月以后,机关人事部门通知她去参加初任培训,她看了培训内容之后,认为这些科目在大学期间都已经学过,现在却还要参加培训,这不是多此一举吗?于是她来到领导办公室对领导说:“我从学校直接来到机关工作,目前欠缺的不是理论,我最需要的是实践工作经验。再说,初任培训那些科目我在读大学和备考公务员期间几乎都学烂了,能否不参加这个培训?”“你说的倒是有些道理,但初任培训绝对不能免,因为这是《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领导坚定地回答。后来,陈某只好很不情愿地参加了培训。但她在培训中发现,承担培训任务这个机构的授课教师,虽然大都是近年来毕业的年轻硕士或博士,但授课质量与她就读大学的老师相比差了一截,为了以后任职定级,她还是硬着头皮坚持了下来……

陈某试用期满一年后,转成了正式国家公务员。经过机关一年的工作实践她发现,自己虽然凭实力考入国家机关,但还是感觉知识有些不够用。但又不甘心诸如初任培训、任职培训、转任培训等培训方式,她听机关里其他同事反映,公务员培训就是为了完成任务,不可能依靠这个途径增长什么知识和技能。陈某对自己未来即将需要参加的培训越发感到心灰意冷,曾一度陷入郁闷之中。她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了一个妙计:找领导申请报考MPA,一是可以获得比公务员任何培训种类都高出一筹的硕士学位,二是趁年轻多学点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以后被提拔重用的可能性会更大。(提示:MPA即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学位项目。近年来,MPA被引进我国,是专门针对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一定工作经历(一般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公务员的一种硕士学位培训。每年大约10月中旬举行全国联考,按报考者考试成绩录取,学制3年,采取在职学习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授课,是一种收费性质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项目。)

【思考题】

①结合上述材料,谈谈我国公务员培训存在的问题和完善的途径。

②假如你是陈某的领导,你是否同意她报考MPA?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