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税务会计
48531800000008

第8章 税收制度概论(4)

7.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如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

8.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纳税人有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应主动配合税务机关按法定程序进行的税务检查。

9.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纳税人除通过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向我们提供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及时提供其他信息。

10.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纳税人有向税务机关报告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欠税情形、企业合并、分立情形,报告全部账号以及处分大额财产报告的义务。

2.3.3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1.行政法律责任

1)违反税务登记管理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反账簿、凭证管理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或者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以及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反税控装置管理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4)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5)纳税人偷税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偷税数额不满1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纳税人抗税的行政法律责任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7)纳税人骗税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8)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9)纳税人逾期未缴纳欠税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10)纳税人阻挠税务检查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以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1)纳税人拒不接受税务处理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具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12)纳税人违反发票管理的行政法律责任

纳税人未按规定印制、领购、开具、保管、取得发票,未按规定接受发票检查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私自印刷、伪造、变造、倒卖倒买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事法律责任

1)逃避缴纳税款罪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逃避缴纳税款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并且逃避缴纳税款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或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逃避缴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逃避缴纳税款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逃避缴纳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逃避缴纳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关于美国对偷漏税案件的处理

美国也十分重视打击逃避税收行为,税务局拥有很大的稽查权力,对逃税者轻则处以罚款,重者则移交法律制裁。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税务部门在处理偷逃税案件时,通常不以处罚为目的,而是强调将税款追回。税务部门一般会与逃税者展开谈判,给对方以解释机会,并尽量争取达成和解,最后往往罚款了事,而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税务部门就像精明的养鸡人,轻易不会把下蛋的鸡杀死。

2)抗税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3)逃避追缴欠税罪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4)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虚开的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