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整合于景观的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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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景观环境的形态构成解析。(3)

此外,植物的另一个重要的形象特征是其肌理。诺曼·K·布思称其为植物的“质地”。植物的肌理的特殊性在于有时它能够带来通透性的变化,乃至影响它所围合的空间的品质。植物的肌理主要取决于其叶片类型和形态、枝条的形态、综合的生长习性等。植物的叶形包括阔叶、针叶,具体的分类则极为庞杂。在近距离上,单个叶片的大小、外形以及小枝条的排列都是决定肌理的重要因素;在远距离上考察总体效果时,决定肌理的主要因素则是枝干的密度和植物的一般生长习性。植物的肌理主要包括三种:粗壮型、中粗型和细小型。粗壮型肌理通常由大叶片、浓密而粗壮的枝干以及疏松的生长习性而形成;中粗型肌理是由中等大小的叶片、枝干以及适度的密度形成的,较之粗壮型肌理,它的透光性较差,而轮廓较为明显;细小型肌理是由小叶片、微小脆弱的小枝形成的,具有齐整密集的特征,其更易作为一个整体而为人所关注。而在更宏观的尺度上,大地表面的植物往往被视为土地肌理的一部分。在自然生长的林地,在耕作区域,土地上不同植物的不同生长状态形成了大地表面不同的、各具特色的肌理特征。

植物对于景观的整体风貌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诺曼·K·布思指出,植物能够在形象上将建筑与景观联结在一起,统一和协调景观中其他不和谐因素。具体来看包括完善作用、统一作用、强调作用、识别作用、软化作用等。郁郁葱葱的林木能够将景观的外部形象统一起来。植物个体具有柔性的、有机的形态。其群体则具有柔性而相对模糊的边界。因而,植物能够柔化和调和景观中光顺、坚硬以及人工化的要素的形态。植物的遮掩功能是十分突出的,一个植物繁茂的地段能够给建筑的造型意向提供更宽松的包容度。

4.1.4 人工营造物——建筑物、构筑物与城市。

作为人类在大地表面生存活动的产物,景观中人工营造的实体从类型来看主要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

建筑物包含有供人生活和活动的内部空间,是人们日常栖居的场所。作为丰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载体,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人们营造的建筑数量繁多,形态各异。建筑物的形体、规模、尺度、材料和风格的丰富变化跨越了很大的层次:从朴素平实的民居农舍到当代高技术条件下产生的巨型结构(megastructure),体现着不同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它们以不同的方式存在于大地表面,影响、造就和改变着景观的面貌。

而构筑物则主要是功能性的,主要是为了人们的生存需要而专门营造的具有科研生产、调节环境、沟通往来、提供能源、储存物品、对外防御等特殊功能的设施。构筑物具有实体化的形态,但一般并没有供人生活的内部空间(当然这一点并不绝对,我们对于构筑物的识别主要还是基于其功能)。构筑物的主要类型包括道路、桥梁、堤坝、仓廪、围墙、高台、工事等。在人类历史早期,用于天文观测的设施也是非常重要的。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相继出现了宗教和精神功能的构筑物,如记功柱、纪念碑、凯旋门等。当然陵墓也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情况下它又兼具纪念、崇拜、祭祀等功能,曾在古代埃及、中美洲等地出现的金字塔是典型的代表。近现代以来,出于工业生产目的的构筑物的类型和数量有了飞速的发展。基于功能性的构筑物的形态一般都是简洁而明晰的:道路和桥梁具有典型的线形形态,它们是景观中最重要的线形要素之一;堤坝、围墙同样是线形的要素;而其他类型的构筑物一般具有明晰的几何形体和实体化较强的外表。

为了达成其功能要求,构筑物一般都具有较大的尺度,这使得它们在尺度上可与自然地形地物相比较。勒·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一书中对于这些构筑物简明、直接的形态做出了热情的赞美。

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发展,建筑单体集聚成的聚落越发庞大而复杂,进而城市出现了。

城市的出现是极为重要的,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升华。郑忻教授指出:“……人造环境系统。到了一定的发展阶段,它就变得复杂而庞大,并具备相当大的影响力。”城市是不同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一整套复杂的功能支撑系统的集合体,具有属于其自身特有的复杂的构成和运作规则,并制约着其内部建筑与空间的形态。这或许可以称之为一种自组织性。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扩张,这种自组织性及其自身独有的规律愈发复杂。城市之中(尤其是其密集区域)的建筑形态主要受到城市这一人工化环境的自身构成规律的制约,而与原先的以自然化要素为主体的景观(亦即我们所谓的风景环境)的联系变得较弱了。作为一个整体,城市是实体与空间组成的复杂的结构体。它在大地上展现出人工化的组织秩序和外部形象,与景观中原有的自然化要素的形象形成了差异。然而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尽管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自组织性,从大地景观的角度考察,城市依然是其一个组成部分。

从形态上来看,斯皮罗·科斯托夫(Spiro Kostof)在《The City Shaped》一书中将城市分为有机式的城市、网格式的城市、图形式的城市、壮丽风格的城市等几类。当然他的目光主要集中在现代之前,城市整体上还能够具有一种较为统一的特质。当代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大城市的飞速扩张(尤其是在亚洲、美洲一些地区),城市在大地上所呈现面貌是极为庞杂、甚至是混沌的,很难套用某种“模式”来描述它。

城市的形象是在不同层面上展现的。在全景的角度,城市的形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城市的外缘轮廓,是通过河流、铁路、公路等外部平视视点所看到的城市形象;另一种则是通过城市鸟瞰所获得的城市全貌(今日这种通过鸟瞰来感受城市的机会是越来越常见了)。建筑单体的形象细节往往并不引起人们的注意。在生活视角上,城市形象是由城市中各建筑具体的形象风貌来展现的,尤其是一些标志性的开放空间和标志性建筑。然而这种展现并非是简单的累加,而是一种整体的、连续的、动态的、综合的体验,包含着复杂的认知和审美过程。而在微观视角上,城市形象还与城市的环境设施(如广告招贴、绿化小品、休憩坐椅、户外娱乐设施等)密切相关。

4.2 景观空间。

空间本身所具有的形态特征包括空间的几何形状、空间的围合特征、空间的尺度与比例、空间的方向性等。空间的方向性既取决于空间的几何形态,也取决于空间边界的围合特征。

景观空间是由不同的实体要素限定的,同时实体的外在景象则成为空间的界面特征。

与建筑空间不同,作为一种外部的场所,景观空间一般没有顶部遮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它都是开敞而连续、在大地表面蔓延的。然而景观中的各种实体要素通过底界面和侧界面的变化已经足以在大地景观中限定出不同形态的空间,确立彼此的差异性。

以某一区域的大地表面为基础,对应于这地面的空间与相邻的景观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了地段。景观空间与景观地段具有密切的联系。地段是建筑营造的发生场所和基本空间,也是建筑与景观相互作用的基本单元。地段具有一定的界域,具有特定的空间特征和风貌,并与其外部相邻其他地段和景观要素发生着密切的联系。

4.2.1 山地地段景观空间特征。

地形的起伏变化可以限定不同的空间。卜菁华在其研究中将地形变化所限定的空间形态类型概括为以下几种:

(1)巷弄式空间:由山体前后左右的排列所形成的一种狭窄的、弯曲的、连续的系列空间。

(2)围合式空间:由诸山峰围合的、带有封闭特征的空间,一般是山谷或山间盆地,有明确的周边限定。

(3)开敞的空间:相邻的山峰相对离得较远,在山峰顶部形成了开敞的空间。

(4)傍依的空间:一般位于山腰或山麓。

在山地景观中,地形的变化成为地段界定的基准。根据局部等高线所体现出的地形特征,结合人们约定俗成的对山体的认知概括,我们可以提炼出以下几组山地地段形态的基本类型:

山顶地段——山体的顶部,山体上高度最高的部位,四面均与下坡相连;。

山腰地段——亦被称为山坡,位于山体底部和顶部之间的倾斜地形;。

山麓地段——亦被称为山脚,山体的基部、周围大部较为开敞平整、只有一面与上坡相连接的地形。

不同的地段具有不同的空间特征。具体来看,山顶地段(山峰和山脊的顶部)通常是向四周开敞的,在具有四周的观景方向的同时也是从各个方向观景的焦点,并且由于其自身独立的形象而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控制性。山腰地段通常具有坡度,地段的一面或两面依托于山体,空间具有半开敞性,同时空间具有向上、向下和向外的方向性和扩展的动势。山麓地带大都较为平缓,常依山傍水,呈水平的趋向,与平原相交界处根据地貌的不同,有时泾渭分明,有时则是通过坡地来平缓过渡,由于优越的自然条件,这里往往是人类栖居和营造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人类对山体改变最大的部位。由于处在两者共同的边缘之处,这一地带是视觉的焦点。空间上,山麓地带同样是半开敞的,空间具有指向前方平地的方向性,而后部倚托的山体则形成空间上的障壁。而诸山体山麓地带的交汇处则常有形成围合之势的封围形地段,形成谷地或盆地,其周围大部为山体所围合,具有隔离的特点,表现出幽奥、隐僻、内向的空间属性。

4.2.2 滨水地段景观空间特征。

平面伸展的水体是景观中重要的开敞空间。这种开敞空间的界域是与水体的平面形状相吻合的。以河流为典型代表的线形水体的空间界域特征是自上游向下游延伸、扩展的总体趋势,并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和引导性,能够将不同的视景与空间联结和统一起来。而面形水体的空间界域特征则是一般较为开阔旷远,方向性不明显,如果说有的话也是一种由岸向水的空间指向。海洋的空间界域更是无边无际的。

水岸是水体的边际物体中露出水面的部分,在自然情况下,一般就是土地相对于水体的边缘地带。这意味着应将水岸视为具有一定空间界域的地段,它对于建筑而言具有一定的包容度,是人类滨水营造的主要场所。水岸的形态是作为整体的滨水景观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岸形态与水体形态相互依存和显现,水岸限定了水体的边界,水体则在运动中不断改造着水岸。作为陆地相对于水体的边际物,水岸的形态要素主要包括其水陆边缘(一般所谓的“岸线”)的平面形状、地形、岩土特征(质地、色泽、肌理)以及其他相关风景要素(主要是植物)的形态。其中岸线的平面形状和地形起伏对水岸的地段特征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作为水陆交会并相互作用的场所,水岸的空间界域与水体的空间界域有着密切的关系并相互作用,共同形成作为整体的滨水景观的空间特征。因此,需要将水岸陆地的地形起伏与水面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两者之间不同的高低关系意味着不同的地段特征和空间属性。

当水岸地面较为平坦,并与水平面高度接近时,水面的空间界域与水岸陆地的空间界域融为一体,并且沿着岸线方向延伸,使地段具有开敞、连绵、旷远的空间属性。

当水岸地面具有从水面向上升起的坡度时,坡地与水面的结合使得水面的空间界域在向岸上扩展的同时受到一定的围合限定。对于凹形岸线而言形成了具有一定围合感和内向性空间属性的地段,同时空间具有朝向凹形的开口方向的指向;对于凸形岸线而言,则形成了具有半开敞性的地段,空间有向水面扩张的明显趋势。尤其是耸峙于水中的岛屿,具有全方位的视景角度,本身鲜明突出的形象也成为整体景观中醒目的标志。当水岸与水体交界之处是陡崖时,陆地对水体的围合限定十分明确,水体的空间界域也在水陆交界处被明确界定。此时在水岸上往往能够获得对水体的俯瞰视角。

较为特殊的情况是水岸低于水体,一般出现在瀑布、喷泉等空间型水体中。此时水体本身成为地段中具有地标性质的视觉焦点。

4.2.3 植物与景观空间。

景观中许多空间,其围合和限定离不开植物的参与。加里·O·罗比内特(GaryO.Robinette)将植物的功能作用总结为建造功能、工程功能、改造气候和美学功能。其中所谓的建造功能,亦即在空间的层面上对景观形态的改变。诺曼·K·布思将这种功能具体化为构成空间、障景、控制私密性等。

在底界面上,不同高度和种类的地被植物或矮灌木暗示了空间的边界,尽管这种空间限定可能是较弱而易变的。在侧界面上,植物对空间的限定主要有几种方式。首先树干类似于直立于外部空间中的独立柱,其排布方式能够暗示空间侧界面的存在。其围合空间的封闭程度随着树干大小、疏密和生长方式而不同。植物的树冠部分是植物限定景观空间的第二种要素。叶丛的疏密度和枝杈的高度影响着空间的围合感。阔叶或针叶越浓密、体积越大,空间的围合感越强烈。而落叶植物对空间的围合程度随季节变化而不同。植物同样能够限定空间的顶界面。这主要是通过乔木上部树冠的伸展而达成的。当树木树冠相互覆盖、遮蔽了阳光和天空时,空间的封闭感是较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