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建筑整合于景观的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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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的缘起(1)

自人类诞生以来,人们就不断地通过自己的活动改变着景观的面貌:迁徙与定居,农耕生产,对于土地的整饬开发……今日我们所见、所在的景观环境,基本上都已是被人力介入或改变了的产物。正是在此意义上,杰弗里·杰里科(Geoffery Jellicoe)有所谓“人类景观”(human landscape)的提法。

人们对于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的认识与要求由来已久。这是与人们在景观环境中的生存需求紧密相关的。形态的整合,包含建筑择址、布局、营建的整个过程。

择地营居是建筑与景观环境的形态整合的第一步。它意味着对原有的景观形态结构的认知和分析,以及对建筑介入景观后形成的整体形态的预计,从而才能做出选择和取舍。中国传统的风水之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古传说时期。有学者认为如考虑其经验性实践雏形,至迟可以追溯到周代先民在商代的迁徙。《诗经·大雅·公刘》曰:“笃公刘,于胥斯原……逝彼百泉,瞻彼溥原……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泉流……度其夕阳,豳居允荒……于豳其馆……止基乃埋,爰众爰友。”唐人吕才在《五行禄命葬书论·叙宅经》中描述道:“逮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中国古代的风水之术主要兴盛于江西、安徽、浙江、福建等地,这并非偶然。这些地区的地形主要以丘陵、平地间杂为主,大地景观的形态特征十分鲜明,因而引发了人们对于景观形态和结构的关注。同时,由于地形制约,这些地区的人地矛盾也相对突出,人们需要精心选择适于人居的场址进行建筑营造。而在西方文明史早期,同样有着类似中国风水师的职业以及类似的相地行为。

根据聚落地理学的研究,人工营造的建筑聚落一般产生在以下的地段中:

——平原上较高的小型高地:一方面免予水患,也利于筑墙防御;

——平原上的地垒与方山山区:主要便于防御;

——盆地的中心地区:易于生产,易于获取水源,四周有天然屏障;

——山地中的隘口或山谷的出入口:交通要冲,利于商贸,同时也是军事要地;

——河流交汇的分叉地带: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河道起到屏障作用;

——沿海港澳附近:基于渔业和海上贸易;

——河谷中的河阶地带;

——滨海平原的山麓地带;

——山坡与冲积扇的接触线上;

——沙漠中的绿洲。

在这些聚落发生的地段,介入景观的建筑与景观又存在着形态上的密切呼应、关联和互动,形成了今日我们所见的丰富多彩的风貌。

总的来看,建筑与景观的形态整合是在经济、技术、生态、文化等多种要素的作用下发生的。

1.1 经济活动

不同的经济活动类型代表着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相关研究指出:隐藏于深层次的景观个性是由生产方式的不同造成的。

作为生存环境的景观承载了人们的生产活动。景观中既有的环境条件制约和影响着人们生产方式的选择和生产活动的开展。而景观本身亦在人们的生产活动和营造活动中被改变。因而在人们择居和营造的过程中,往往就体现出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对建筑与景观的整合形态的制约与影响。景观、建筑和人们的生产方式三者是相互适应和相互显现的。

依照中国传统风水术的原则择地营居,一般选择具有这样模式的自然环境:以主山、少祖山、祖山为建筑的背景和衬托;以河流、水池为建筑的前景;以案山、朝山为建筑的对景、借景;以水口山为障景、遮挡。总的来看,这是一种周边围合、前有开口、适当遮蔽的大地景观结构。俞孔坚称之为是“围合+豁口”的“葫芦”模式。典型的符合这一模式的地段类型是依山傍水的山间盆地。这种山体围合平地、相对封闭的景观结构符合中国传统农耕经济自给自足、对外交流贫乏、平和安定的生产生活方式:“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使民至老死不相往来。——《道德经》”同时,为了保证充足的农耕用地,建筑往往坐落在平地与山丘的边缘、或是沿河而建,客观上使得建筑形态与大地景观的形态结构的联系更加紧密和鲜明。

而对于山地民居形态的研究则显示,在四川、云南、贵州那样山地多、耕地少的地区,人们在河谷坡地、山间小型冲积扇、山原坝地中寻求有限的可耕作用地定居。为了更多地留出耕地,建筑不得不向坡地延伸。四川民居建筑发展起来的丰富的利用地形的形态策略(如所谓山地营建18法:台、挑、吊、坡、拖、梭、靠、跨、架、跌、爬、转、退、钻、让、错、分、联),每一种都包含着对于可用土地的争取。有时甚至是山间极小的一片可耕作用地,都能够产生一个小小的定居点。同时为了保证每家能够有足够的耕作用地和自然资源,聚落小型化、分散化的现象十分常见,以降低生态负荷。这就与盛行于皖、赣、浙、闽等地区的风水术指导下的建筑与景观的整合形态有所不同。

对于游牧、渔猎等生产活动和经济模式而言,建筑形态自然与景观中的水体发生极为紧密的关联。游牧活动流动性很大,没有固定的定居聚落,但其迁徙活动紧紧追随自然景观环境的条件,“逐水草而居”。从事渔业生产的滨水聚落往往以码头为中心,它是人们外出、返回、卸货、交易等一系列生产活动的发生地。而在以商业贸易为主体的经济模式中,建筑聚落往往选择在具有开敞、交通便利特征的景观中。建筑聚落的形态生发往往以道路、河道、港口等交通系统为骨架。这与传统风水术中适于农耕经济的封闭、安定的理想风水模式形成了差异。

1.2 建造材料与技术

建造材料与建造技术深刻影响着建筑与景观的形态整合。由于生产力的限制,传统民居在营造时往往只能就地、就近取材,并发展出适于这种材料的结构形式和构筑技术。这就为建筑在形象表相上与所在的自然景观的风貌相和谐统一确立了基础。这在世界各地都是十分常见的现象。例如山地民居往往利用山石建造而成,因而建筑的外在形象与景观中山体岩土这一占主导地位的自然要素的表相具有天然的紧密联系,两者很自然形成协调的整合效果。而林区建筑多用木构,新疆喀纳斯白哈巴的建筑,质朴的木屋与以森林为主体的景观风貌融为一体。

这种整合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某一地区特有的建筑材料和建造技术所造就的建筑形象成为景观风貌特色的一部分,作为一个整体而制约着后来的建筑形态的生成。例如在江南地区,砖石结构、粉墙青瓦的传统民居如果仅仅从表面看,与山、水、绿树并无直接的关联,相反还可能是异质的。然而这种淡雅的建筑形象与秀丽的山水气质相通,两者共存经年,形成了这里特有的景观风貌。后加入的建筑在形象上自然遵从这种既有的形象特征。

1.3 自然生态条件

特定的景观总是与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联系在一起。这种生态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等。人们在大地上营造自己的居所,必然是趋利避害的。在近现代之前的漫长历史中,人们的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改造自然、调节局部小环境的能力也较弱。人们在择地营居时,往往就不得不采用一种相对“被动”的方式来顺应特定的景观所具有的自然生态特征,以求能够获得舒适安全的人居环境。“一开始绝非为了观赏和审美,而是在各种自然因素的限制和诱导中,找到了最适合的营造方式,并因为妥善地处理了与自然地缘的各种关系,而产生了聚居的人工景观。”

在形态的表相方面,自然力对于大地景观中的自然要素和人工化要素同时产生影响。

特定的自然物候条件使得景观中的自然要素呈现特定的面貌,而在近现代以前的漫长岁月里,建筑一般不得不采取能够顺应这种自然物候条件的形态,因而两者自然呈现出某种形态上的共性。

具体来看,自然生态条件主要包括地质水文条件、气候条件等。

1.3.1 地质水文

不同的地形单元具有不同的地质水文特征。

上升的地形单元包括山脊、山丘、墩、台、山垭、山峰等。这类地形单元顶部为分水岭区域,具有地表径流多且流量小、风大、土壤较贫瘠、易风化、植被难于生长等特征。此类区域植被遭受破坏后岩基易露,从而导致山体稳定性受影响,并进而引发崩塌、滑坡等灾害,对下方的中间地形和下降地形造成危害。

下降地形单元包括盘地、谷地、冲沟、河漫滩等多种形态。一方面这类区域为汇水、积水地区,是滞留雨水、调节蒸发、补充地下水源的最有效区域;另一方面这类区域因承接上部的流失水土而易受淤积、洪涝、洪泛、潮汐之灾。

而上述两者之间的是坡地、盆地、阶地等中间地形单元,兼具上述两种地形单元的部分生态特征。一般说来,坡地中部台地及坡脚处土层较厚,土质较好,土壤生产能力较高。而坡地上部由于易受冲刷、水土流失程度较大、土层薄、土质较差、生产能力较低。因遭受雨水、植被、土壤多方面影响,坡地生态敏感度较高,一旦植被遭受破坏,则易导致集流时间缩短、地表径流增大、滑坡落石、水质混浊、地下水位下降等问题。

因而在对民居聚落形态的研究中,我们往往可以发现以下规律。一方面,为了躲避旱涝之灾,建筑往往择址于水量充沛的河谷阶地。例如四川城镇往往建于临江北岸的二、三阶台地,既有舟楫交通之利,又有水体两岸平坦用地用于建设。沿江缓坡高地既可避免淹涝之灾,又能满足用水需求。而在山地区域,则往往择居于丛林下方的高山阶地。这里具有“天然水库”的涵水作用,能够保证充足、洁净的水源。另一方面,为了躲避崩塌等地质灾害,山地民居择址时往往避开汇水线,择址于缓坡地段和林木葱茏之地,同时在聚落形态上顺应地势错落布置建筑,以保持山体稳定,避免水土流失。此外,人们根据对河床、河岸因冲刷变化、水位涨落的周期以及洪峰最大值的观察经验,摸索出在滨水景观环境中的河岸地段立基建宅的规律。其中重要的一点是隈曲立基,即在水流冲刷力切线内侧河岸有水土流失,并有崩塌的危险,而其对岸则相应形成冲积的缓坡地带,并且土壤会随着时间流逝而积聚,扩大了可用土地的面积。这正是风水理论中视背山向阳的隈曲墁坡为吉地的由来。同时水岸对于用地的怀抱状卫护也加强了地段的安全感。这种生态安全的考虑和地段的空间特征统一了起来。

1.3.2 气候

气候条件对于建筑形态具有非常深刻的影响,这已是一种普遍的共识。甚至有这样的观点:“是否适应地区气候环境是衡量形式存在合理与否的第一标尺。”在这种认识的影响下,出现了专注于建筑与地域气候相适应的生物气候地域主义(bioclimatic regionalism),其代表人物奥戈雅(Victor Olgyay)1963年完成的着作《设计结合气候:建筑地域主义的生物气候研究》(Design with Climate:Biolimatic Approach to Architectural Regionalism)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然而在此我们又必须注意到:气候这一制约因素并非是独立超然的,或是无形而不可见的,而是具体的、形象化的。气候总是与特定的景观(尤其是自然景观)形态紧密关联、相伴相生。气候因素影响风化过程,对土地的组成要素——土壤和植被的形成、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土地上形成不同的植被类型。特定的气候和植被条件产生一定性质和类型的土壤,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地形地貌,而因气候而改变的土地形态和植被形态又能够反过来影响一定地段的气候。尤其是所谓的“微气候”。着名的景观建筑师约翰·西蒙兹(John Ormsbee Simonds)即认识到:“每一小范围地域有不同程度的各种微气候。这依赖于方位、风速和风向、地表结构、植被、土壤厚度和类型……那些外部环境如山峰、森林、河流、水体以及某地的城市化也造成这种差异。”三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联系。

因而,为了顺应特定气候条件而显现的建筑形态也往往和相应的景观形态具有和谐统一的整合关系。气候条件是将建筑形态和景观形态联结在一起的有力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