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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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监管篇(10)

三、全省保险业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

(一)优化保险服务,支持经济建设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要素,在国民经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一五”期间,四川保险业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地方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2006年以来,四川保险业务增速均高于GDP增速,保险业的影响日益广泛,渗透度不断加深。一是积极争取保险资金在川投资。近年来,各在川保险机构积极向上争取,稳步加大保险资金在川投资力度,积极支持四川省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保险资金在川投资总额近百亿元。9家保险公司在川设立了11个形式多样的后台服务中心,积极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二是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险保障。通过大力发展企财险、货运险、建工险,为四川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保险服务。积极发展科技保险,支持科技金融服务试点区建设。介入企业风险管理,帮助在川企业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助推四川省外向型经济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为政策性信用保险的特殊功能,既为四川省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用风险保障,又为中长期项目建设提供保险支持,还可以为四川省外贸企业提供保单项下融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四是促进内需经济增长。各保险机构积极开办健康保险、年金保险等保障性险种,承担未来风险,降低投保人未来资金支出的不确定性,帮助扩大现期消费水平,促进内需经济增长。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加强消费支持,帮助转移和分散银行信贷风险。据统计,2010年全省保证保险保障金额达到70.83亿元,其中仅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一项,就促进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融资41.47亿元。保险业为四川省在地震灾后和金融危机下迅速实现经济“止滑回升”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发挥功能作用,服务保障民生

一是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2007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近年来,农业保险为全省农业累计提供风险保障522.76亿元,参保农户4942.43万户,经营区域覆盖全省所有市(州)和绝大部分县(区)。农业保险为四川省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成为地方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二是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从2008年开始,四川作为首批试点省份,现有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泰康人寿、平安养老、中邮人寿5家公司参与试点,经营区域已扩大到全省范围。三是实现商业养老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式发展。在四川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到全省医改总体布局。四川省商业健康保险服务平台成功上线运行。保险业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覆盖了全省176个县市,惠及1377.63万人。商业保险多层次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需求。

(三)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每一次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善后工作中,都有保险业的快速反应和积极参与,充分展现了“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十一五”期间,全省保险业累计赔付支出达到553.38亿元,保险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四川保险业克服种种困难,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营业,深入灾区查勘,主动寻找客户,积极快速理赔。到2009年底,20多万件保险案件理赔工作就已基本完成,支付赔款20余亿元,没有出现反弹风险,多起涉震、涉校、涉农的重大保险案件得到妥善处理,没有酿成群体性事件。面对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成都“6·5”公交燃烧案和全川多地洪灾、旱灾等各种特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保险机构主动快速反应,得到了地方党政和社会公众的充分肯定。四川保监局大力支持和引导各保险机构发展各种涉及国计民生的责任保险业务,包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保险在教育、医疗、旅游、建筑、煤矿等领域的保障作用逐步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增强。

(四)强化保险创新,支持灾后重建

“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中国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帮助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险行业认真反思,召开巨灾保险国际研讨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保险服务,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针对受灾群众开发专门的保险产品,积极提供工程、财产、货物运输、农业、意外等各类保险,并给予费率优惠,为灾区恢复重建项目提供保险保障。灾后三年来,保险业为涉及四川省重灾区的8个市州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0.5万亿元。同时,保险业还积极向灾区捐款捐物,资助灾后恢复重建。全国保险业累计向灾区捐款捐物超过5亿元,其中四川保险业向灾区捐款捐物1652万元,发放关爱金3257万元。全行业还向四川灾区援建中小学校幼儿园40余所、养老院4所,向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有关人员捐赠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每人最低保额20万元。保险业为“5·12”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取得决定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全省保险业发展环境呈现新局面

(一)地方党委政府大力支持

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一直以来,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的发展。主要领导同志定期听取保险工作汇报,多次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保险工作,经常就如何做好四川省保险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帮助协调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十一五”期间,四川省党政领导同志多次专门就保险业发展作出批示,肯定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四川省政府以办公厅文件的形式批转《四川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先后在“三农”保险、灾后重建等多个领域下发文件。近年来全省多个市州陆续召开了专门的保险工作会议,市州党政领导亲自出席,支持和利用保险机制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

“十一五”期间,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密切了同保险业的联系,与保险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不断加强,为四川保险业发展形成了良好合力。2008年,成都市成功申报全国第二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成都市政府设立了1000万元的“科技保险补贴资金”。2009年,四川保监局与四川银监局、省科技厅等七部门联合举办“四川省金融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对接会”,促进科技项目与贷款、保险、投融资服务的对接,支持地方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战略。四川保监局与四川省农业厅、四川银监局联合发文,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引导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作为四川省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支持方向和发展重点,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和渗透度。在打击“三假”工作中,保险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起不定期的案件会商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先后查处假机构案件2起,假单证案件13起,假赔案248起,涉案金额1567.61万元。在新《保险法》实施前,与四川省高院联合对各级法官和保险机构负责人开展培训,分析探讨典型案例,就有关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

(三)社会各界保险意识不断提高

近年来,四川保险业先后承办和组织开展“国际巨灾风险管理研讨会”、“全省保险宣传月”活动、“保险进学校”活动、“新《保险法》实施”宣传活动等,大力推动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各地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为契机,不断增强当地群众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意识。社会各界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主动运用保险手段安排生产生活,保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四川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