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政情报告(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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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政府改革(3)

在指标设置上,广东省选取每个领域与科学发展关系最密切、最有代表性的指标,且每个指标只选择核心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4个指标组,均由共同指标和类别指标构成,共同指标25个,4个区都要考核;针对区域特点、功能定位差异,设置类别指标8-10个。由于不同的发展要求,各指标组在不同区域的权重不同,有的共同指标因为重要程度的区别,在不同区域的权重也不同。在量化标准上,设定“跳一跳够得着”的目标,引导各地认清差距、全力推进。在评价方法上,每个指标按基础分、水平分、变动分合成百分制得分,既考核现有工作基础,更注重考核当年的进步程度。

广东省委注重发挥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压力转化为发展动力,倒逼各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每个考核年度,省委常委专门听取考核结果汇报,将考核结果与省委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比对,对各地各部门的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和点评。省委书记、副书记等领导分别与排名靠后的市和部门一把手谈话,查摆问题、提出要求。对排名靠后且表现平平的省管其他领导干部,由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分别谈话诫勉,并限时提出整改措施。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先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再通过主要负责人向干部本人反馈。同时,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任用对接。2010年依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部分市党政正职,提拔了5名县委书记,2011年将考核结果统筹运用到市级换届人事安排中。

浙江:“述、测、听、访、评”相结合,多维度、全方位考察干部的德

近年来,浙江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干部德的考核,在宁波、湖州等五地进行试点的基础上,出台了《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了准确识德、全面察德、科学鉴德、举贤重德的考核机制。

为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浙江省对“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进行逐层分解,形成具体的评价要点,把对德的抽象要求转换为具体指标,让德“易识别、看得见、可比较”。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测评表》,细化分解形成一套指标体系,包括23个正向评价要点、15项反向测评指标。正向评价要点中,把“四德”作为一级指标,每项指标设置若干评价要点。同时,选择当前群众意见比较集中、社会反响比较强烈的负面现象作为反向测评指标,包括“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追求轰动效应”“作风不检点”等,并设置专栏,请参评人员提供具体情况说明,使考核更具可操作性。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特点,分类设置德的考核重点。对省管干部,重点了解政治立场、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对基层干部,增加社会公德、生活作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反向测评内容;对高校领导干部,把“为人师表”列为正向测评要点,把“学术不端、虚报工作业绩”等列为反向测评要点,增强了针对性。

在德的考核方式上,浙江省采取“述、测、听、访、评”相结合的方法,多维度、全方位考察了解干部德的表现。该省对干部德的考核主要结合换届(任期)考察、年度考核等一并进行,领导干部在撰写述职报告和个人总结时,要如实报告本人德行方面的情况,并向参加推荐测评的人员公开。推行提拔申报制度,所有省管干部考察人选,都要申报婚姻变化、房产、投资、出国(境)等14个方面个人重大事项。根据测评情况,对反向测评中负面反映比较集中、某个问题达到4-5票以上的干部,或参评人员在测评表中有具体说明的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开展“生活圈、社交圈”考察,探索通过家访、邻访等渠道,拓展考察面,听取社区干部、邻居等知情人的意见。

在德的考核结果运用上,浙江省采取“一表式”反馈形式,把考德的具体情况向干部本人反馈,让干部准确了解组织和群众对自己的评价,特别是把反向测评结果向干部亮底,促使干部找准问题,明确方向。在市县乡换届中,强调实行德的“一票否决”,对德的方面有问题的,不仅不能提拔使用,还要视情况做出处理。对考核中发现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提醒;对有不道德行为、公众形象不好的,在关键时刻、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应对突发事件中表现不好、经不起考验的,视情节做出组织处理。

杭州:启动2013年度综合考评

2013年12月6日,杭州市正式启动2013年度综合考评。与往年相比,“考试”的形式和内容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和创新,“简化、优化、管用”成为综合考评工作的关键词。

首先,对综合考评目标设置实行总量控制,下达给市直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总量比去年减少了438条,减幅达29.5%,但涉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考核目标占比明显上升,占考核目标总量的69.7%,比2012年上升了近20%。

其次是降低GDP的权重。2013年杭州区、县(市)综合考评按照“不唯GDP”的指导精神,“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和“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的考核权重从原来的6分调整为3分;同时增加生态建设、民生改善、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考核指标权重。同时,综合考评还将根据各地实际,增加个性化考核指标。比如,对淳安县按照“美丽杭州”实验区建设要求,在综合考评中将实行单列考核。

最后是考评形式创新。目标考核将以月度分析、日常跟踪督查为主,建立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实行“现结现报”,尽量减少2013年底集中检查考核内容。杭州市还将推行“网上晒清单”,届时市民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查看相关工作的完成进度。

贵州:降低GDP比重,向质量效益看齐

2013年12月4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公布《贵州省市县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新的测评办法增加了14项指标,降低了GDP指标的权重,不仅体现出总量规模和人均水平,更突出反映结构优化和质量效益。

新办法中,市、县测评指标设置一致,包括经济总量、投资规模、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与就业、财政税收、居民收入、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8个方面,共35项指标。市级、经济强县和非经济强县测评指标权重分别设置。

新办法在原指标体系基础上增设了14项指标。其中,考虑到人均指标能较科学地反映综合实力,同时为与全面小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有效衔接,增设“人均GDP”指标。同时,为突出“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增设“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标。此外,将“人民群众对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成果的满意度”指标调整为“经济发展群众满意度”。

陕西:按照“考少、考精、考重点”原则重构考核体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陕西省委围绕建设“三个陕西”,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做了改进和完善,调整了考核指标体系。

新的考核指标体系紧紧围绕“三强一富一美”奋斗目标和建设“三个陕西”要求,按照“考少、考精、考重点”的原则,将“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设定为一级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34%、25%、25%,为突出区域错位发展保留“特色指标”,占总分值的6%,加上“共性指标”占总分值的10%,这五个版块涵盖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

其中,在“富裕陕西”考核中,设置“稳增长、优结构、提质量、增效益”内容,把考核重点及时调整到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上来。“稳增长”方面,保留了一定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的指标,将生产总值增长率指标由原来的8分下调为6分;“优结构”方面,增设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化率等反映产业和城乡结构优化的指标,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提质量”和“增效益”方面,增设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比重、城镇登记失业率、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率等反映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指标,打造陕西经济的升级版。

与此同时,为确保“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和雾霾治理,进一步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措施承接落实到位,将生态环保指标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并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增设“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考核指标,增加治理雾霾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取消生产总值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凸显治理雾霾在当前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全解读

2013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以2875票赞成、56票反对、26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草案)》,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第七次大规模机构改革拉开大幕。方案提出,将重点围绕转变职能和理顺职责关系,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改革后,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从机构整合到政府放权,整份方案传递出鲜明的信号,那就是将以更大力度、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六次机构改革回顾

这次机构改革,距离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首次“精兵简政”完成已有60年。而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也已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机构调整。盘点历次机构调整,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避免职能交叉成为改革“主线”。综合来看,每次机构改革都会在两会期间展开方案讨论,所以改革的周期也基本为五年一次。

第一轮机构改革(1982年3月至1988年4月):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干部年轻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臃肿的管理机构已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正如1982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的,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是对体制的革命。这次改革核心是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精简各级领导班子,实行干部年轻化,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1982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这次改革历时3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较大、目的性较强的一次建设和完善行政体制的努力,加快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这次改革重组了国家经济委员会,成立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第二轮机构改革(1988年4月至1993年3月):首次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2年机构改革因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没有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机构不久又呈膨胀趋势。此次改革是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实施的。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实施后,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这是一次弱化专业经济部门分钱、分物、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职能,以达到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转向行业管理目的的改革。其历史性的贡献是首次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这一命题。这次改革撤销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组建了新的国家计委。

第三轮机构改革(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

这次改革是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背景下进行的。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方案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59个,人员减少20%。有观点认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改革任务就是要减少、压缩甚至撤销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但是这次改革的机构设置合并、撤销的少,保留、增加的多。一个显着的例子就是,1988年成立的能源部仅在5年后便撤销,并分为电力部和煤炭部两个机构。

第四轮机构改革(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最有力度的一次改革

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此次机构改革直指前两轮改革都未能根治的顽症——政企不分。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这次改革被认为是2008年大部制改革之前,最为广泛且最有力度的一次改革,突出体现是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和消除了政企不分的组织堡垒;同时,新建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四个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