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伊和吉姆到达港现场采访的当天晚上,就开始时着手作价格剖绘。一般来说,在出于性冲动的谋杀案中,如果把被上诉人害人是白人,凶手一般也会是白人。但两名探员认为,这个地区主要是黑人及西班牙裔的公寓区,白人妇女遭到黑人强jian的比率相当高,因此凶手很有可能是黑人。
他们的认为这名不明行凶者大概在20至27岁之间,不一定结过婚,但有可能和人同居,用着同居人的钱,两人关系不和谐而老是吵架,和他有关系的女人都比较年轻而没经验,或者耳根比较软。他的智力不高,学校成绩和品行也不怎么样,但他在街头混得很熟,打起架来也不至于使自己吃亏。他会对身边的人摆出不好惹的姿态,衣服也尽可能穿得很阔气。同样的,他会喜欢运动,努力保持良好的体能。
他应该住在犯罪现场走路可及的地方,住的是中低收入的出租单位。他做的是体力型工作,常和同事或工头上司起冲突。由于脾气暴躁,他应该不会是军人,或者如果他参过军,也会被勒令退伍。两名探员均认为他以前没有杀过人。但可能干过一些闯空门及伤害人的勾当。洛伊哈兹伍德是强jian及妇女暴行的顶尖研究专家,他坚信这人有过强jian或性攻击的不良记录。
他们预测了他犯案后的行为,包括不去上班、酗酒、体重减轻以及仪容外表会有所改变等。最重要的是,他们的觉得像他这样的人会向家人或亲近朋友谈到或吐露他的罪行,而这可以作为逮捕他归案的一个重要方面。
他们的知道这名不明行凶者会时刻关注新闻中对事件的报道,因此洛伊及吉姆决定将他们的人格剖析和描绘公之于众,并接受地方媒体的访问。他们略而不提的唯一重要细节,是种族因素。因为他们怕对这一点的推论有误,不想因此而误导调查方向或让可能的线索无法浮现。
他们一再向公众强调的是,他们认为听过这名不明行凶者吐露心事的人,自身会十分危险,因为他或她知道的事可致凶手归案,凶手可能会对他不利。他们大力呼吁说:“如果你是被吐露心事者,赶快通知有关当局,以免为时太迟。”
才过了两个星期,这名凶手的持械抢劫同伙就打电话给警方,嫌疑犯因而遭到拘捕。在对嫌犯做出掌纹鉴定后,法医确定凶案现场留下的几个掌纹和他吻合,因此凶手被依法追究。
事后,警方对照人格剖析和描绘,发现吉姆及洛伊可说是料事如神:凶手是22岁的黑人男性,住处离凶案现场只有四个街口。他单身,和姐姐同住,用姐姐的钱。凶案当时他是在强jian假释期间。这名杀害维特的凶手最终受到了审判,被判处si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