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肖像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早期。那时,犯罪人类学家开始将罪犯的心理和罪犯的身体特征联系起来。雅可布弗莱斯于1820年开始对此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工作。然后是19世纪晚期著名的犯罪学家西塞罗伦布罗梭以及20世纪初伯尔蒂龙等人的罪犯身材类型理论。当时也有一些法学学者对如何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所使用的手段推测出罪犯的个性特征感兴趣。这个阶段的一位重要人物是汉斯格罗斯,他于19世纪90年代开始了临床犯罪学领域,但是这种方法当时主要在以色列使用,主要研究的对象是精神错乱患者。后来,英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的研究人员将临床犯罪学转向罪犯心理肖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