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近代以来日本的中国观第五卷(1945-1972)
49274300000011

第11章 战后初期日本的对华认识与行动选择(9)

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展示了中日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发展中日贸易的目标,从而为日后中日民间贸易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高良富表示:“象征中国人民和日本人民深厚友谊的日中贸易协议在这里由双方代表签字了,这是为建立和平而深思熟虑付出巨大努力的结果之一”。“对这一协定的签订,我代表日本国民向贵国表示深深的谢意”。“新中国人民不仅原谅对我们过去的怨恨,而且还主动为提高日本人民的生活水平而努力,对于这种友情,我们恳切希望日本的工会团体和产业界人士也一致重下决心,不辜负中国人民对我们的信赖”。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2、133页。

帆足计和宫腰喜助也发表联合声明说,“这个协定只不过具体展示了今后中日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发展中日贸易的目标和铺设了共同前进的道路。但我们相信,有两国人民的理解和愿为提高国民生活而服务的民间产业贸易各界的支持,一定能够一步一步地得到落实。中日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是任何人都阻挡不了的,这就是我们的信念。”

同上书,第134页。

中日贸易协议签订后,日本厂商提出要求交易的物资达70余种。

吉田政府实际上默认了高良富等人的来华和《中日民间贸易协议》,采取了未置可否的态度。外务省并未表示反对这个协定,而且在经审查之后,表示有可能允许其进出口。例如,外务省曾表示,这一协定对政府来说没有约束力,在具体实行进出口时,日本政府根据情况决定可与不可。《朝日新闻》,1952年6月2日。通产省也表示说,与中国进行以货易货的贸易并非不可,部分物资的进出口交易也不无可能,但巨额物资交易尚难实现。6月17日,外务省还就中日贸易问题,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分析中日贸易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这一次民间贸易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随后,日本经济界的最高代表机构经团联也发表了一份报告书,要求重新探讨日本经济对美依赖和改善中日贸易问题。

中日贸易促进会得知帆足计是代表该会与中国交涉贸易时,起初担心贸易问题会引起政治问题,但经开会研究了帆足计等在北京缔结的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的内容后改变态度,全面承认了这一协议的有效性,并表示要为协议的实现积极努力。《朝日新闻》,1952年6月3日。为此还向三位议员和南汉宸表示感谢,同时决定设立日中贸易协定实现委员会,以促使协议目标的实现。同上书,1952年6月11日。

日本一般工商业者对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大都持欢迎态度。通过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的签订,使日本经济界认识到开展中日民间经济交流的可能性。当时,参加日中友好协会和各种贸易促进团体的人深感尽快打开中日经济交流渠道,重开两国贸易的必要性,但对如何打开两国贸易的大门还心中无数,也不知如何下手。他们既不了解新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也不知道如何与中国公司联系,需要交流什么样的物资。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中日贸易协定,摸出了一条路子,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从此开始了民间的、以货易货的和协定贸易的中日贸易方式。为此,“促进日中贸易议员联盟”理事长平冢常次郎致信南汉宸表示,“为了能够扩大与中国的贸易,日本国民正在清除各种障碍,希望和中国人民的经济交流更加广泛。”“本议员联盟如果有机会向中国派遣代表团,不仅极为有利于扩大日本国民渴望的与中国的贸易,也极为有利于加深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

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页。

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根据日方的要求延期至1953年年底,但是,一方面由于美国垄断日本市场,禁止和破坏中日间的贸易,一方面吉田政府听任美国摆布,也千方百计地阻挠中日间贸易,所以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种种困难,实际成交的数目和协议所订目标距离甚远。

当时,在西方阵营各国中,只有英国船可以进入中国港口,日本船不能靠近中国领海。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签订后,中国政府特地颁布了《日籍船舶来航暂行办法》,准许日本货船到中国指定港口运载中日民间贸易协议所规定的物资。1953年4月27日,日本货船首次到达中国。尽管如此,第一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执行得很不理想,自1952年6月1日签订后,在长达16个月的时间里,仅实现了协议规定的贸易总额的5%。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国际贸易》总第121号,1957年11月25日。

在第二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签订前的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议签订,日本经济形势也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了由部分国会议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日中贸易的决议》,要求政府“应尽速采取妥善措施促进日中贸易,放宽互相通商的出国限制等”。

促进恢复日中邦交议员联盟编:《恢复日中邦交有关资料集(1945—1972)》,日中邦交资料委员会1972年版,第4页。

日本政府虽然在对中国禁运问题上与美国保持一致,但在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下,政府必须遵从国会的决议。根据国会决议,日本通产省从1953年1月30日开始,陆续放宽对中国的贸易限制,一年之内先后6次发表解除禁止出口中国的商品项目,1954年9月以前又解除了7次,后来这样的解除禁运的活动越来越频繁。

随着中日关系的缓和,国会议员促进日中贸易联盟和一部分工商界人士组成了通商考察团,正式对中国进行访问。考察团成员包括自由党、改进党、左右社会党、劳农党和社会党的国会议员以及产业、贸易、银行界的代表。这是战后日本第一个由各党派和实业界代表组成的大型代表团,也是日本外务省批准直接赴中国的一个代表团。通商考察团访华期间,参加了中国的国庆活动,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就双方贸易问题等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签订一个新的贸易协议。

双方本着发展两国贸易的共同愿望,围绕封锁禁运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日方代表表示,日本政府处境特殊,不得不实行封锁禁运政策,但也在陆续放宽对中国的贸易限制。他们同时表示,希望尽可能就可以成交的商品达成协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协议的具体内容。经过20多天的谈判,第二次《中日贸易协议》签订。与第一次贸易协议相比,第二次协议更具现实性。

中日双方在签订第二次民间贸易协定时,曾提出互设通商代表的问题。在附属的备忘录第三款中规定:“双方同意互设贸易代表机构,当中国在日本设置常驻贸易代表机构实现之时,日本得在中国设置常驻贸易代表机关”。

促进恢复日中邦交议员联盟编:《恢复日中邦交有关资料集(1945—1972)》,日中邦交资料委员会,1972年版,第169页。

但是,由于当时能否实现设置常驻通商代表机构,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未列入协定正文,对于这一机构的活动内容也没有作具体的规定。

第二次中日民间贸易协定签订之后,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主席郭沫若在会见池田正之辅、江藤夏雄、帆足计、中村高一时就中日关系发表了谈话,翌日《人民日报》发表了《论中日关系》的社论,其中谈到,日本欲要恢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常关系,条件有三:1. 断绝与台湾蒋介石政权的关系;2. 摆脱“美国侵略主义的附庸国与追随者的地位”;3. 成为和平、独立的国家。中国政府认为,如果日本能够如此,那么,“中国与日本的正常关系可以建立与发展,而且在中国和日本之间订立互不侵犯条约,也是可以考虑的”。《论中日关系》,《人民日报》,1953年10月30日。不过,对日本来说,这个条件当时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中国表示“在今天中日两国的正常外交关系尚未建立以前,我们愿意首先开展中日人民间的经济交流与文化交流”,表示出对中日民间经济活动的重视和支持。

在第二次中日民间贸易协议签订后大约一年半的时间里,即从1953年11月到1955年5月间,两国的民间经济交流和其它方面的交往比较顺利。1954年日本的许多经济界人士得以到中国洽谈业务,因此到年底协议期满时,中日贸易实际成交额达到了协议规定额的38.8%,比第一次协议的执行情况好多了。

更重要的是扩大了中日民间交流。在此期间,中国为了加强民间外交活动,成立中国人民对外交流协会(1954年)和中国渔业协会(1954年)。日本也成立了重要民间经济团体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1954年9月)、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关西本部(1954年11月)和日中渔业协会(1954年11月)。中国红十字会代表团还于1954年10月30日至1955年1月12日访问了日本。

3. 内山完造与“日中友好协会”

内山完造(1885—1959),日本岗山人,1913年到上海,居住达35年。起初在上海推销药品,兼售基督教福音书。1917年开设内山书店,开始销售基督教的福音书,进而销售一般性的日文书籍和中文书籍。1920年代后期,书店开始销售包括马列著作在内的进步书籍及当时被禁售的鲁迅著作。1932年起,内山书店成了鲁迅著作代理发行店,还出售当局禁止的其它进步书籍。

内山完造对中国人非常友好、平等、和善,一点都没有当时日本人的高人一等的态度,内山完造在经售书籍的同时,赢得了很多中国人的信任和尊敬。内山完造特意在书店创办了教中国人学习日语的日本语学校。

内山完造利用其日本人的身份为中国进步力量作了很多事,结识了不少中国文化界进步人士,并与其中不少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如鲁迅、郭沫若、田汉等人。他多次掩护、帮助鲁迅、郭沫若、许广平等进步作家。

日本战败投降后,国民党当局以敌国侨民为由,强令内山完造回国。回到东京后,内山完造致力于中日友好活动。

作为一个曾经在中国生活多年的日本人,内山对中国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新中国成立后,日本各界对新中国的性质、未来的发展变化等问题有着各种猜测和判断。对此,内山做了以下的估计和分析:

“在评论人民共和国政治的时候,认为她是苏联或铁托式的,这种决定式的见解充斥了我国的舆论界。难道说,称之为共产主义政治的只能是苏联式或铁托式的吗?共产主义是一种理想,并不是说所有的国家都采取一种方式。政治就是现实。中国是一个具有四千多年悠久历史的多民族国家,中国采取的政治方式绝不会完全照搬苏联式或者铁托式。

“过去,中国人被认为是顽固的利己主义者,现在相互扶助的风气正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形成。……我认为,在中国可能会看到史无前例的政治形式。”

小泽正元著,赵宝智、吴德烈译:《内山完造传献身于日中友好事业的伟大公民》,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3月,第165—166页。

如果说内山关于中国政治形式的论断,是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认识的基础之上,是对“旧”的概括和总结的话,那么,在时隔九年之后,内山再次踏上中国国土所看到的景象,则凸现了与“传统”中国所不同的“新”景象:

“听说中国在进行增产运动的同时,也在严格开展节约运动,今天北京车站的冷清场面,正是节约运动的反应。我知道了这是有计划的反浪费运动后,想起日本过节时的奢侈场景,我不由得浑身冒冷汗。”

同上书,第186页。……

“从广州乘车到北京的65个小时里,在铁路沿线上我没有看见一个象从前那样披着麻袋片的乞丐或贫民。我感到新中国已经接近于政治稳定的阶段。”

同上书,第193页。

“在街上散步的妇女不擦粉,不涂口红。她们全然不施脂粉,这使代表团一行不可思议。”

同上书,第195页。……

“在今天的中国,没有竞争,消灭了只为自己谋私的个人主义。”“在旧中国,竞争和利己之心创造了少数人的功成名就和成千上万人的贫穷;今天的中国相互帮助和服务使大家都感到幸福。服务就是为大家办事。若用旧中国的思维方法来考虑新中国的问题,当然是怎么想也想不通的。也就是说,必须站在新中国的立场来考虑新中国的问题。”……

“中国人说,为全世界人民服务,为人类幸福服务。在这种想法中没有报恩的成分。中国人的相互称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无论男女统称同志。对此,若加解释说明的话,用一句话便可表达清楚:‘因为是为人类幸福而工作的,所以,每个人做的都是自己应当做的事情’。由于新中国的人们是根据这种信念工作的,所以他们把工作当成日常生活中的头等大事。”

小泽正元著,赵宝智、吴德烈译:《内山完造传献身于日中友好事业的伟大公民》,百花文艺出版社,1983年3月,第196—1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