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咸丰、同治以后的私铸,张家骧先生曾做过这样的总结:
私铸则有所谓沙壳、风皮、鱼眼、老砂板、毛钱、灰板、鹅眼、水浮等名目,盖皆薄而小,杂以土砂铜铅锡而铸造者也。
人皆夹此小钱于制钱中以充用。而钱之市价,钱之名称,亦因此私钱混夹之多少而大分别,曰大钱(尽制钱也),曰清钱(同上种),曰毛钱(千中夹百个私钱),曰一九钱(千中制钱九百,私钱一百),曰二八(千中私钱二百),曰三七钱,曰四六钱,曰对开钱,曰倒四六(皆视私钱之多少而别者也),曰卡钱(悉制钱,纳税厘之用者也),曰典钱(大钱,当铺中所用者),曰冲头(百中私钱五六个)……以上所举者,固不各地尽同,然其紊乱之甚,可想而知矣。
光绪年间,由于官炉铸钱时有停铸,因此私铸小钱又开始明目张胆地入市流通,最初掺用之数“仅十之一二”,还有一定的限制,不久即“十居其半”了。据《直报》的报道,当时天津一带私铸盛行,有关私钱私铸的案例比比皆是:
访事人云,昨有某甲从河东某处买得私钱十余千,肩任而行,不料行至西方庵,为洋兵所见,以其所负之钱无一官炉,疑其为私铸,奸民遂将甲揪至官里去矣,至如何了结,俟访再布。
北塘有高某者以私铸小钱为生,有伙友五人。县署闻知,派人明察暗访,于今早在大街直口访明住址,捕班数人将高某获住,其伙友俱逃逸无踪,经严委廉讯明,直认不讳,仍派捕班将逸犯拿获,勿得漏网。夫私铸小钱,罪有应得,噫,高某者殆咎由自取欤。
私铸泛滥,使“铅砂薄板,日充斥于宇宙之间”,人民对国家货币的信心下降,制钱的流通陷入困境,已经威胁到清政府的统治。清廷虽屡颁严刑峻法,却止不住私铸狂潮。
二、宋以后的纸币作伪
中国纸币的产生,至今也已有一千年了。早在汉武帝时期,已出现了用鹿皮做的“皮币”,每块值钱四十万。唐朝中叶时,出现了“飞钱”。飞钱亦称为“便换”,是在唐宪宗时期出现的一种汇兑制度。当时随着经济日益发展,铜钱数量不足,加之铜钱较重,携带不便,因而京城里的商人在出外经商的时候,先在京城把钱交给诸军、诸使、富家或诸道进奏院,然后携券到其他地区的指定地方取钱。这种起凭证作用的券即飞钱。飞钱实质上只是一种汇兑业务,它本身不进入流通,不行使货币的职能,因此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纸币。而北宋时期四川成都的“交子”则是真正纸币的开始。
宋代商品经济发展较快,商品流通中需要更多的货币,而当时铜钱短缺,满足不了流通中的需要量。宋代虽然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但全国货币却并不统一,存在着几个货币区,各自为政,互不通用。全国有十三路专用铜钱,四路专用铁钱,陕西、河东则铜、铁钱兼用。当时的四川地区通行铁钱,铁钱币值低,分量重,使用极为不便。当时铜钱一当小铁钱十,每贯铁钱的重量,大钱有二十五斤八两。铁钱币制太轻,以致“市罗一匹,为钱二万”,因此客观上需要轻便的货币。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四川地区遂出现了中国最早的纸币——“交子”。
交子产生于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最初发行的交子属于私人性质,由十六户信用较可靠、财力较强的巨商豪富联合发行,没有固定的限额,也缺乏有效的管理。当发行人户因无足够的现钱承兑时,就会陷入“争讼数起”的危机中。于是宋廷遂于天圣元年(1023)十一月,“始置益州交子务”,改交子私营为官营。此后二百五十多年,先后发行了小钞、钱引、会子、关子,以及地区性的两淮交子、湖北会子和川陕地方会子等多种纸币。
此后金、元、明、清等诸朝都曾发行过纸币,尤其在元代,纸币更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并对后世纸币的发行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对于铸币的作伪,纸币作伪更加容易,获利也更多,因此纸币的伪造之风更加兴盛。纸币的造伪几乎可以说是伴随着纸钞的产生同时出现的。历代的纸钞,无论是北宋的交子、钱引,南宋的会子、小钞,还是金代的交钞,元、明、清时期的宝钞,始终都为伪造问题所困扰。特别是从两宋进入元朝后,随着纸币的地位日渐提高和发行量8的快速增加,伪钞的泛滥也随之严重,虽然政府对纸钞的用纸、印制、发行、回收等管理制度进行过多方整治,但纸币造伪一直是货币流通领域一个久治不愈的非常严重的痼疾。
纸币从最初的私交子开始,就面临着伪造问题。在雕版印刷技术空前发达的宋代,以雕印书籍为业者处处皆是,从事印刷业的工匠人数也大为增加,这就使伪造纸币有了技术上的可能。因此北宋交子在自由发行时期,造伪现象即已存在,史称“亦有诈伪者,兴行词讼不少”。起初政府对私人发行的交子并不加以管理和限制,因此私交子的式样互不相同,钞面的印记和文字花押等也不是印刷的,钞上的金额数字也是临时填写的,收到柜上多少现钱,就开出多少数目的交子。由于样式不统一,发行和流通的操作又不规范,因此伪造的很多,出现了不少纠纷,或是收了假交子而被拒付的,或是发了真交子,但事后又否认的。所以在政府将交子收为官营时,即下诏禁止伪造,其后历朝执政者又迭加重申,严厉禁止盗印作伪。但是交子官营后,其作伪并不因政府的介入而停止,相反,随着纸币在货币流通中的地位逐渐提高,伪交子问题却更加严重。仁宗前期孙甫监益州交子务期间,伪造交子的情况已经比较严重,以致益州路转运使主张废罢交子。到了北宋末年,战事频繁,纸币作伪现象又乘机抬头。徽宗大观元年(1107),改交子为钱引,但伪钞问题依然存在。至建炎年间,川陕宣抚司曾“获伪引三十万,盗五十人”,作伪规模非常大。
南宋时纸币作伪情况同样严重。高宗绍兴四年(1134)有官员发表议论,认为交子“其利有二,其害有四”,其第二害即为“诈伪多有,狱讼益繁”。绍兴六年,刑部尚书胡交修上书言交子之弊时也说:
“奸民伪造抵罪必多。”而东南会子的伪造问题则更为严重,当时官员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伪会充斥”的感叹。庆元三年(1197),成都、潼州、利州三路发生旱灾,有关部门“乞增印钱引,以备对补有余,以充赈济”,可是不久就伪造盛行,“足以乱真”,又出现了“引日益增,钱日益销”的局面。又如宁宗嘉定七年(1214),越州初建二庄于诸暨县古博岭。当时越民常乘昏暮之时持纸钞索换铜钱,以致伪会得以流通,造成“天下坐会子,犯法相望”的局面。由于犯罪人数实在太多,太守赵彦倓只好以“不滥罚”以求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