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古代伪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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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中国古代货币作伪的历史(4)

6.辽、西夏、金的私铸

辽朝最初使用的铜钱是从中原输入的。因为当地土产多铜,辽太祖的父亲撒剌的时候,已开始铸钱。太祖因袭而用之。随着辽国经济的发展,货币的需求量逐渐增加,于是在太宗时(927-947)设五冶太师以掌管铸钱,后来石敬瑭又献沿边所积钱,以备军资。景宗时(969-982),“以旧钱不足于用,始铸乾亨新钱,钱用流布”。后来又专门设立了铸钱院铸行钱币,但年铸额仅仅只有五百贯。此后铸钱事也时见于记载。圣宗时(982-1031)凿大安山,获得五代时刘守光所藏铜钱,后来又铸太平钱,新旧两种钱互用。由于民间也逐渐开始出现了私铸,因此道宗清宁(1055-1064)中乃下令各地禁铜、铁,以防私铸。不过对于钱币,辽政府采取的政策主要是保护铜钱和争取铜钱的输入,再加上宋朝每年输送的大量银绢等岁贡,弥补了辽政府的财政支出,因此终辽一朝,货币的价值基本上是稳定的,始终没有采用纸币,物价也没有大的波动。从出土、传世的辽国铜钱来看,虽然制作工艺上显得比较粗糙,但重量都比较标准,轻薄劣质的小钱很少见,这也反映出辽国私铸铜钱的现象基本上被禁绝了。

金初本朝无钱,及至占领辽及北宋的地区后,始沿用辽、宋留在境内或流入境内的铜钱,后来钱钞兼用,再后来还用银钞。由于其统治区内铜矿较少,而宋、辽的旧铜钱已不能满足逐渐繁荣的商品贸易的需求,因此在海陵王迁都后的贞元二年(1154)首先发行了交钞。

至正隆年间(1156-1160)才开始铸行铜钱“正隆通宝”、大小仿宋的小平钱。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铸“大定通宝”。后来又几次铸铜钱,但多有折二、折五、当十等大钱。为了铸钱的需要,金政府也实行铜禁,以至民间无铜可用。政府还派遣官吏到产铜地区去访察搜索铜材。由于官钱的数量不多,并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再加上官铸多虚值大钱,因此民间的私铸逐渐盛行,但“苦恶特甚”,质量非常低劣。

为肃清流通中的私钱,金廷还下令以官钱来收兑。可是私钱的折价非常高,大抵以官钱一千兑私钱五百,导致民间纷纷私铸劣质私钱以兑换官钱,使私铸更甚。至宣宗贞祐三年(1215)由于交钞贬值,为挽救交钞,金廷乃下令停用铜钱。此后直至金朝灭亡,铜钱一直被禁止使用。

西夏在建国以前,境内的贸易还多是物物交换和使用宋朝的铜钱。建国以后,西夏也开始铸钱,有铜钱,也有铁钱。目前所见的有天盛元宝、福圣宝钱、大安宝钱、贞观宝钱、乾祐元宝和天庆元宝等。

天盛十年(1158)“始立通济监铸钱”,对推动西夏的铸钱起了较大的作用。西夏的铜钱,一般铸造都很精整,文字也比较规范,很少出现流铜、错范等弊病,轻重、大小、厚薄等也基本一致,当为官铸无疑。

这可能与党项人还不习惯于盗铸有关,所以西夏的铜钱受到私钱的冲击较小。

7.明清时期不完全银、钱本位制度下的私铸

明代朱元璋在称帝之前就铸造大中通宝,并在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设立了宝源局,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当时他还是韩林儿封下的吴国公。至正二十四年打败陈友谅后,又在江西设置宝泉局,并在各省分设宝泉局,铸大中通宝五等钱。洪武元年(1368)即位后,发行洪武通宝系列铜钱,分别为当十、当五、当三、当二、当一,至洪武四年又悉改大钱为小钱。因此在明初,铜钱处于主币地位,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信用很高,币值相当稳定。但随着纸币和白银的较普遍使用,一段时间里政府对铸钱有所放松,有时甚至停铸。在官府放松铸钱期间,私铸却蜂拥而起。不过,由于明朝前期以实行钞法为主,禁用铜钱,导致私钱也很少,影响也并不大,而且质量与官铸相差不远。

终明一代,由于较多地使用白银和宝钞,因此铜钱时铸时停,铸钱一直很少。而且就是这么少的官铸钱,大多也是被储存在国库中不进入流通。因此明代流通的铜钱中,当朝的钱只占一部分,占很大比重的是唐宋钱,尤其是宋钱。因此即使私铸者,也往往兼私铸唐宋时期的钱,而不仅是私铸明钱。当时著名的政治家丘濬在奏文中就指出:“凡市肆流行而通使者,皆盗铸之伪物耳。其文则旧,其器则新。”

明中后期时,由于纸钞发行太多,因此纸币对铜钱的比价剧烈下跌,而制钱又铸造过少,使铜钱的购买力大幅提高,铸钱利润丰厚,导致私铸之风盛行。政府虽然下令禁私钱,可是官钱本身也在偷工减料,上行下效,民间更肆意私铸恶钱。盗铸日滋,防不胜防,制钱反而受阻不行。

代宗景泰时,私钱开始日渐增多,并日渐恶滥不堪。景泰七年(1456)因内外私铸者多,而重申禁约。当时的私钱,主要是造于江南的苏州、松江等地的永乐钱,掺杂了大量的铁、锡等,成色很低。铸成的私钱较少在当地使用,而是运至北京去贩卖。到宪宗成化十三年(1467),苏、松、常州、镇江、杭州以及临清等地的人还在从事私铸,四方的商贩纷纷到此地购买私钱,导致各地市场上流通的多是私钱。

当时政府曾下通令禁止。但三年后的成化十六年十二月,户部又上奏,由于私钱盛行,导致钱贱米贵,而且市肆对铜钱拣选太甚,请求下令予以禁止。可是虽有禁令,私钱仍畅行无阻。京城内外买卖中仍然是私钱滥行,旧钱阻滞,钱轻物贵,因此次年二月又再次下令,规定交易中只准用前代及洪武、永乐和宣德旧钱,不许使用私钱,如有违反,依律究治。政府频下禁令,不仅禁不住私钱,反而可从中看出私铸之盛。当时私铸已渐入盛行阶段,已发展为新钱(即私钱)“奸弊日滋”的局面,甚至有人惊叹:“凡市肆流行而通使者,皆盗铸之伪物耳!”孝宗即位后至穆宗朝末所铸钱币皆少,远远不能满足当时经济发展的需求,故私铸更盛。自孝宗弘治(1488)以后,民间的私铸现象有增无减,甚至“官局之样钱一行,而山林之炉火四达,虽日杀一人,亦莫禁止”。当时的私钱名目繁多,有“板儿”、“皮棍”、“歪脖”、“光脚”等不同的称呼。到弘治末年,京师几乎专用私钱,以两文当好钱一文,谓之“倒好”。武宗正德时(1506-1521),私铸更加厉害,往往“官铸者不一二,而私铸者已千万,新以混旧,薄以混厚,轻以混重,铁锡以混真。巧伪日滋,虽法有死禁不息”。私钱的质量也更加低劣,由倒好发展到倒三、倒四,即三四文私钱才值一文好钱。有些恶滥不堪的,甚至盛行所谓的回倒四,折价更低。武宗后期钱币供需缺口更见扩大,而这一缺口就是由私铸钱填补的,私钱实际上已成为当时流通钱币构成中的主体。

世宗嘉靖年间,私铸的问题更加恶化。当时一些沿海地区,私铸者甚至将私钱贩到国外去。嘉靖三年(1524),政府曾出榜晓示京城内外的商人,规定好钱以七十文作银一钱,低钱(私钱)以一百四十文作银一钱。可是到六年时,京城市面上流通的也全是私钱,已基本上见不到本朝制钱和前朝的旧钱了。嘉靖十二年,直隶的钱有倒三、倒四、折六、折七等名称,甚至有倒九、倒十的。这些私钱,薄小轻劣,触手可碎,钱文字迹模糊,“字文虽存而点画莫辨”。甚至有的私钱不用铜铸成,而直接用铅铁剪裁而成,每三百文才值银一钱。嘉靖三十三年(1554),政府为肃清铜钱的流通,下令私铸钱一律禁用,又出内库钱作为官俸,“不论新旧美恶,悉以七文折算”,即以七文铜钱折银一分。于是官吏们也将所得的内库钱,不论好坏,强行以七文折银一分的比例在市肆中使用,使民间纷乱不堪,结果只得允许小钱流通。当时又正逢连年歉收,四方流民就食京师,加之钱法不通,市井骚然,导致死者相枕藉。十年以后的嘉靖四十三年,由于私铸盛行,再次下令内外各衙门严加防治,一旦查获私铸者,即从重问罪。可是法律重严,私钱却屡禁不止。当时,每铜一斤,值银五六分,可铸钱一百五六十文,十日之间,可得一至二倍的利息。而且这些私铸者主要是一些权贵富豪之家。还有一些商民则把私铸的钱运往各处,四方客商人等云集收买,然后发往各地售卖。

神宗初,铸万历通宝钱。当时从中央到地方,有条件的都开炉铸钱,“时王府皆铸造私钱,吏不敢讦”,一时钱币大增,铜价暴涨,币值大跌。

明末的私钱,名目繁多。天启时有“宽边”、“大版”、“金灯”等不同的品类;崇祯初,又有“胖头”、“歪脖”、“尖脚”等称呼。另外还有所谓“煞儿”、“大眼贼”、“短命官”等等不同的名称,可见其品种之繁多。到崇祯中期,由于官府财政吃紧,因此命地方凡有驻军的各镇都允许铸钱以资军饷。由于各地开铸无定规,导致钱式不一,盗铸纷起。当时已经发展到“通用新钱无一佳者”的地步,钱法大坏,降低了铜钱的币值与信用,以致每银一两可折铜钱五六千文。

清朝实行的是不完全的银钱平行本位制,银和铜都作为货币材料,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无主辅币的关系,大数用银,小数用钱。当然,私铸的主要对象是钱而非银。

清初顺治元年(1644)仿明朝的办法,在工部设宝源局、户部设宝泉局,开铸顺治通宝,不久又在各地设局铸钱。在大开铸局的同时,又诏令旧钱不许流通,并严禁私钱。然而,不久就由于“各省开炉太多,铸造不精,以致奸民乘机盗铸,钱愈多而愈贱,私钱公行,官钱壅滞,官民两受其病”,由于官铸不精而出现私钱大行、官钱壅滞之势。为阻止私铸,朝廷反复增减制钱的重量,以使私铸无利而息,但此法并无成效,私铸仍不能停止,且地方的私铸钱随着漕运,源源不断地流入京师。康熙后期,山东等地的民间私铸特别兴盛,当时长山县周村一带几乎家家开炉私铸,以致惊动皇帝亲自下令,派德州兵丁前往周村等处捕捉缉拿盗铸者。而到了雍正年间,湖广、河南等省私铸尤其炽盛。

乾隆年间,私铸现象愈演愈烈,甚至可以说凡是制钱流通之处,即是私铸产生之地。尤其是云南、贵州、四川等地,盛产铜、锌、铅等铸币材料,再加上山高林密,官府缉拿困难,私铸现象更为严重。对此,当地官员也不禁发出了“每年拿获私铸三四至五六起,查禁不可不为严,而此风终难绝迹”的无奈感叹。

乾隆初年,各地用钱甚劣。湖北由于钱少,因此流通中多为“沙板”、“漏风”、“鹅眼”、“榆荚”等劣质钱币,公然配搭在官钱中使用,“甚至将前代废钱,并指顶大小之铜片作为钱形,以及铁、锡等造作埋藏旧钱,掺杂行使,屡禁不止”;江西也因为官炉久未开铸,用钱不足,故“民间俱用小广钱,又搀搭剪边、鹅眼、砂板等钱,奸徒贪利私铸,到处囤贩”。“小广钱”又称“广钱”,即每枚重一钱的康熙小制钱。当时广东流通的有“青钱”(各省大制钱)、“红钱”(即广钱)、“黑钱”(古钱)等名目,红钱和黑钱充溢市上,质轻价重。此外还有吴三桂祖孙铸造的“利用”、“昭武”、“洪化通宝”等钱流通。沿海地区还流通日本宽永通宝。乾隆中叶以后,各地铸钱局各自为政,皆增炉广铸,对朝廷命令阳奉阴违,钱币轻重、大小、成色和比价,各不相同,私铸复又猖獗,其中以四川、云南、贵州等地为最,所铸私钱一直流布到江、浙等地。这些地方因官钱质次而停铸,私钱更日出不穷。官私钱并出,良莠杂陈。乾隆三十五年(1770),广西奏报禁小钱(指大小、重量小于正常制钱的铜钱,来源主要是私铸)成绩,共收到小钱、古钱三十一万数千余斤。乾隆末年,私铸更盛。各种私小钱如水涌山出,贩者或马骡重载,或舟舫潜贮。市肆之间,私钱公然流通,物价飞涨,造成百姓经济生活一片混乱。乾隆五十八年(1793),两湖地区又收毁小钱三十万九千多斤,可见其数量之巨。

乾隆以后,嘉、道、咸、同、光等朝的货币制度日益紊乱,旧的货币制度越来越难以维持。各地铸钱局也纷纷减重、铸大钱等,更给私铸以可乘之机。嘉庆年间(1796-1820),已发展到“局私私铸相踵起,京局钱至轮郭肉好模糊脆薄,宝苏铸中杂沙子,掷地即碎。而贵州湖广私铸盛行,江苏官局私局秘匿”的混乱局面。道光年间,私钱也不少。据文献记载,当时福建、广东等地杂行光中、景中、景兴、景隆等安南国的钱币,有些人甚至仿铸这些外国钱以牟利。

咸丰元年(1851),仅北京一地就拿获私铸私贩案十二起。咸丰三年三月开始铸行当十大钱,后又铸当五十、当百、当五百和当千的大钱。大钱一出,顿时就成为私铸的目标。当年十月,北京就已拿获私铸当五十、当十钱的人犯,次年,又拿获私铸当百大钱的人犯。

当时天津和通州已成为私铸的集中地点。如通州河西务一带,“奸民聚众私铸”,私铸之人明目张胆,竟然于白昼闹市之中公然设炉铸钱,毫无忌惮。通州、霸县、大兴、榆林等州县屡获私铸人犯,行使大钱照旧任意折算,“官铸者七成折算,私铸者四五成折算”。各地私铸及贩运盛行,甚至在北京城内,正阳门外也有人私铸,以致京城“炉匠所用风箱、沙罐,价皆顿长”。津京一带由于私钱过多,“交易往往以铜制钱出,以铅钱私钱杂以小票收入”,导致物价腾涌,百姓生活困顿。